旅程(第10/22页)

于是,我准备想象我此刻身处的伦敦并不是我所追求的那个完美世界。我孩提时在特立尼达,把这个世界放在远方,也许就放在伦敦。如今在伦敦,我能够把这个完美的世界置于另一个时代,一个更早的时代。这种精神或情感上的转变过程是一样的。

地铁站还有老式笨重的自动贩卖机,带有凸起的金属字母。里面已经没有糖果和巧克力,但十多年来没有人把它们拖走。它们像是房子里破损或者废弃的东西,却迟迟没被丢弃。离伯爵府两户远的地方有一片轰炸后的废墟,路上的一块裂口,此处的砾石原本是地下室所在,是房子的餐厅,就像我住的地方一样。这种废墟布满了整座城市。一开始我能看见它们,后来就不再留意了。圣保罗大教堂边上的主祷文街几乎不复存在;但它的名字依然作为很多出版商在伦敦的地址出现在书的扉页上。

我在伦敦的游荡无知亦无趣。我期待这座伟大的城市扑向我并占有我。我那么渴望身在其中。很快,在一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我变得很孤独。如果不那么孤独,如果过着类似船上的生活,我也许会对伦敦和住所有不同的情感。但是我孤独,没有能力找到在穿越大西洋的五天中所经历的社会。

英国文化委员会为我这样的留学生组织聚会。但我第一次去的那个晚上,发现自己和一个百无聊赖的女孩说着说着,就谈起了身体的疼痛。这是让我感到害怕与困扰的话题,随着战争的推进变得更加可怕(这进一步解释了我在各个时期对自己的严厉)。我开始谈论折磨,虽然知道这不对,还是一直谈论下去(这比我在飞往纽约的路途上的行为还要扭曲,先是对波多黎各的黑人,接着是坐在我边上的英国女人)。我羞愧难当,没有再去那个地方。

我只有寄宿处和那些奇怪、混杂而沉默的房客:英国人、流亡的欧洲人、几个英语差劲的亚洲人。如果我当时看过更多当代英文书,寄宿屋的生活也许会对我有更大的意义。比如说,我读过的《醉汉广场》①中的故事,就发生在仅仅十一年前的这里。这样的书总是会把这一区域变得浪漫,吸引来不少人。而我,总需要书中的证据,某种更尖锐的自我感知。

我虽然受过教育,但是阅读量不够。我对伦敦了解多少?学校课本里有一篇查尔斯·兰姆的随笔,讲的是去剧院的事。另一本教材里有两三个关于筑堤的妙句,来自《亚瑟·萨维尔勋爵的罪行》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贝克街只是个名字而已;萨默塞特·毛姆和伊夫林·沃之类的作家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创造画面,因为他们假定读者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我了解的伦敦或是想象的伦敦来自狄更斯。狄更斯和他的插画师给了我有关这个城市的幻觉。因此不知情的我,像我即将听说(并为此惊奇)的那些俄罗斯人一样,仍然相信狄更斯的那个伦敦。

几年后,当我以作家的身份审视狄更斯,我觉得自己更多地了解了狄更斯描写伦敦的独特能力,以及他和其他书写伦敦的作家的区别。我还是个远在他方的孩子时读了狄更斯早期的小说,能够跟随他进入伦敦这座黑暗的城市。这部分是因为我把自己的简单交给他,把自己的幻想带入他的幻想中。他对一百三十年前的城市一定和我一样陌生。作为成人,他天才地从孩子的视角来描述。他不卖弄建筑知识或者品位,不炫耀技巧,只用简单的“老式”之类的词语来描述整条街,不用会干扰不成熟抑或没知识的读者的词语。他没有用会让一个远方的孩子不安的词语,在那里屋顶是瓦楞铁皮,墙是木头的,顶上悬着百叶窗挡雨水,让阳光和空气进来。狄更斯只用简单的词语和概念,为光影创造了简单的层次和表面。他就这样创造出一座城市或是幻想空间,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的材料重建它,用自己所知的材料来重建描述中他未知的事物。

对于狄更斯而言,用想象去丰富一个人所熟悉的周围环境,是小说的美好之处。我本身就有孩子的思想,受过抽象的教育,对自己的职业有浅薄的理解,狄更斯模仿儿童的视角大约给了我一些幻觉,让我误以为我完全了解这座城市,并期待写作生涯在那里得以发展。想象的部分归想象,同时还留下空间体会维多利亚时代的伟大工程,我对于十九世纪晚期的格局和帝国之辉煌的理解,并非源自白金汉宫、西敏寺或白厅,而是帕丁顿和滑铁卢车站,霍尔本高架桥和堤岸。

我来到伦敦,本以为对它很熟悉,却发现了一座陌生而未知的城市——房子的风格,甚至区域名都陌生;和我的寄宿处一样奇怪,这点非常出人意料。这座城市和《南风》中的英国气息一样陌生——我未曾读过这本书,在纽约时因为它的文化内涵才买下它的。面对这样的陌生,我内心的烦扰非常强烈,比我初到纽约迈进那家书店时更甚,那时我本以为进入了理应属于我的地方,结果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抵达后头几天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我失去了多年以来我所拥有的宝贵之物。我失去了想象的天赋,对未来的梦想以及我将去的远方。我在家时几乎生活在电影院,我在那里打杂,在固定的放映时间前,关上双层门、松开高大木窗的绳索以阻挡天光或街头的灯光。在黑暗的放映厅中,我梦想着别处的生活。如今身处那些年里的“别处”,我丧失了进一步做梦的可能。我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想去影院看不间断放映的电影,去体验大都市的繁忙。很快,影院的概念和进入黑暗的放映厅看电影的念头变得压抑。

我曾觉得看电影这一消遣是我对成人生活的预先体验。如今充斥在我脑海中的羞耻感,让我觉得这是幻想。我没有读过《醉汉广场》,甚至不知道这是一本书,但是我看过电影。好莱坞式的伦敦在我脑海浮现(也许是由名字联想到的),继而转换到《房客》中的伦敦。现在我知道那个伦敦是凭空想象的,对我毫无价值。我曾深深地觉得电影是一种享受,是我进行抽象学习的贫乏岁月里的巨大支持,如今这种乐趣仿佛被生生割走了。当我十或十二年后回到剧院,我所熟悉的好莱坞已死,它繁荣的条件已不存在。美国电影变得和法国或英国电影一样本土化,我和电影间的距离与我和书籍或者绘画一样远。不再可能幻想。我去影院不再做梦或幻想,而是有了评论者的立场。

我没有什么值得记录。我在伦敦的流浪没有产生历险记,没有提高对建筑或是人的鉴别力。我的生活局限于伯爵府的房子。那里有一种特别的生活,但是我不曾发现。因为虽然感到才思枯竭,我却仍把自己想成作家,以作家的身份,不断寻找合适的大都会素材,这很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