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第2/12页)

4号陪审员: 我是个股票经纪人。

3号陪审员: 是吗?我是做传呼的。“贝克传呼公司”。名字是我太太取的。我白手起家……现在手下有三十七个人了。

7号陪审员 (看了看手表): 嗨,主席先生,咱们开始吧。您说呢?

陪审团主席: 好的,先生们,请大家坐好。

7号陪审员 (对2号陪审员说): 最好能快点儿。我弄了张今晚的球票,扬基队对阵克利夫兰队。队里最近来了个新投手,叫摩杰路斯基还是什么。这小子壮得跟头公牛似的。(他伸出手做了个曲线投球的动作) 嗖,一记精彩的弧线球!

(2号陪审员全无反应。)

你肯定是位球迷,对吧?(他转向陪审团主席) 我们该坐哪儿?

陪审团主席: 好,我们得按陪审员编号坐下。(他指着编号) 二、三、四,以此类推,希望大家别介意。

10号陪审员: 那有什么差别呢?

4号陪审员: 还是按编号坐合理。

10号陪审员 (站起来): 那就照办吧。(坐到十号席位上。)

(陪审员们各就各位。8号陪审员继续凝望窗外。9号陪审员还在厕所。)

12号陪审员 (对11号陪审员说): 你觉得检察官表现如何?

11号陪审员 (带点儿德国口音): 你说什么?

12号陪审员: 我觉得他很厉害,攻势凌厉,但环环相扣,很有逻辑。这个人脑子肯定很好使。我非常佩服。

11号陪审员: 我也觉得他很专业。

12号陪审员: 非常有冲劲。气势逼人。

7号陪审员: 好啦,演出开始了。

陪审团主席 (对8号陪审员说): 请就座好吗?

(8号陪审员没听见。)

窗边那位先生。

(8号陪审员一惊,转过身来。)

请就座好吗?

8号陪审员: 哦,不好意思。(他回位坐下。)

(9号陪审员从厕所出来,在盥洗室洗手。)

10号陪审员 (冲对桌的4号陪审员说): 简直不可思议,对吧?那孩子居然杀了他的父亲。砰!就像这样。

12号陪审员: 好吧,如果分析这类人……

10号陪审员: 什么这类人?就是那些家伙!告诉你,平时对孩子放任不管。好啦,最后自食其果。你明白我意思吗?

(陪审团主席走到盥洗室门前。)

7号陪审员 (对5号陪审员说): 嗨,你是扬基队的球迷吗?

5号陪审员: 不,我支持密尔沃基队。

7号陪审员: 密尔沃基队?那简直像脑袋每天被铁锹敲上一记。我问你,除了外野手还不错,他们有什么厉害之处?

陪审团主席 (对9 号陪审员说): 我们要开始了。

(9号陪审员从盥洗室出来。)

9号陪审员: 不好意思。

(9号陪审员走到座位前坐下。)

陪审团主席: 好了,各位,大家可以随心所欲。我不打算制定任何规则。我们可以先讨论再投票表决。也可以马上表决,表明立场。(他停顿下来看了看大家) 我就说这些。

4号陪审员: 依照惯例,我们可以预投票一次。

7号陪审员: 好啊,大家投票吧。没准儿能马上回家。

陪审团主席: 这取决于大家。不过必须搞清楚一点,这可是一起一级谋杀罪指控。如果我们裁定“有罪”,相当于把被告送上电椅。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4号陪审员: 我们都知道。

3号陪审员: 好了,大家表决吧。

10号陪审员: 好啊,看看每个人怎么想。

陪审团主席: 有人反对现在表决吗?(环视众人。)

(所有人保持沉默。)

好的,不论如何,十二个人意见必须一致。法律就这么定的。大家都准备好了吗?认为“有罪”的人请举手。

(有七八个人迅速举手。另几人举手更慢些。所有人都环顾四周,陪审团主席站起来统计。此时,9号陪审员举手了,唯独8号陪审员没有举手。)

九——十——十一。十一个人认为他有罪。好的。认为他“无罪”的人请举手。

(8号陪审员缓缓举手。)

一票。好吧,十一票对一票。我们有结果了。(坐回原位。)

10号陪审员: 天啊,怎么总有人唱反调。

7号陪审员 (停顿了一下): 现在该怎么办呢?

8号陪审员: 我觉得咱们该好好讨论一下。

10号陪审员: 天啊!

3号陪审员 (凑近8号陪审员说): 你真觉得他是无辜的?

8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

3号陪审员: 认真思考一下就明白了。我们都坐在法庭里,听到的情况是一样的。你可以发现,这家伙就是个危险的杀人犯。

8号陪审员: 这家伙!他才十六岁。

3号陪审员: 他已经够大了。拿刀子捅了他父亲。胸部的刀口有四英寸深。

6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案情再清楚不过了。我从第一天就断定他有罪了。

3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这个事情一目了然,证据确凿。他们已经用不同方式证明了这一点。需要我向你一一列举吗?

8号陪审员: 不用了。

10号陪审员: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8号陪审员: 没什么。我只是想讨论一下。

7号陪审员: 讨论什么呢?十一个人赞成“有罪”。除了你,没人想讨论第二遍。

10号陪审员: 我倒想问你,你真相信他那套说词?

8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或许不信。

7号陪审员: 那你为什么认为他“无罪”?

8号陪审员: 十一个人投票认为他“有罪”。但未经讨论我真的很难就这样轻易举手,把这个孩子送上电椅。

7号陪审员: 谁说很轻易了?

8号陪审员: 没人这么说。

7号陪审员: 什么,就因为我投票很快吗?我的确觉得那孩子有罪。就算再讨论一百年,也无法让我改主意。

8号陪审员: 我没打算让你改主意。我们讨论的可是一条人命。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在五分钟内就作出决定。万一我们弄错了呢?

7号陪审员: 万一我们弄错了呢!万一这楼塌了呢!什么事都有万一。

8号陪审员: 对啊。

7号陪审员 (停顿了一下): 时间长短就会导致不同结果?我们的确认为他有罪。所以五分钟就得出结论了,这样不行吗?

8号陪审员: 我们可以花一小时来讨论,球赛八点才开始。

7号陪审员 (笑道): 好吧,强打者,随你便吧。

(现场一阵沉默。)

陪审团主席 (迟疑地说): 好吧,谁有话要说?(对2号陪审员说) 您说说?

2号陪审员: 我没话说。

9号陪审员: 只要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就行。

10号陪审员: 太好了。昨晚我听说了一件好玩的事。一个女的跑去找医生,露出她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