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的两章(第5/9页)

希埃福德州的汉泼顿城堡有一座坚固的城垛堡楼,花园和森林中间隔着一条河。这是孔宁司培爵士汤麦司的产业。

林肯州有一座格林索泼城堡,正面很长,中间插了几个尖尖的角塔;有花园、鱼塘、雉场、羊栏、牧场、滚球场、整齐的人造林、散步场、灌木林,花床花团锦簇,有的成方格形和斜格形,好像一块块的大地毯;还有跑马场和一条壮丽的环形大道,马车必须顺着这条大道转一个弯,才能驶进城堡。这是林特赛伯爵,华逊森林的世袭爵士罗伯特的庄园。

在塞赛克司有一座叫做上园的四方形城堡,院子两边有两个对称的钟楼敞亭。可敬的葛雷爵士,葛兰台尔子爵,坦可维尔伯爵福特,就是这座城堡的所有人。

华威克州有一个纽痕汉伯独克司庄,里面有两个四方形的鱼塘,一堵三角形的墙上有一个有四面玻璃的钢窗。庄主是丹牌埃伯爵(他是德国的冯冷费登伯爵)。

蒲克州有一个威逊亚姆庄,里面有一个法国式的花园,修了四个亭子,一个高大的城雉塔,旁边有两个很高的好像军舰的建筑物,作战时可以支援城雉塔。这是阿并邓伯爵,蒙太格爵士的产业,他另外还有一个莱以阁特庄,这是他的男爵领地,大门上写着这么一句箴言:Virtus ariete fortior[31]。

德冯州公爵威廉·喀文狄希有六座宫堡,恰茨威司便是其中之一,这是一座最华丽的希腊式三层楼建筑。公爵在伦敦另外有一处华丽的住宅,里面有个屁股对着王宫的狮子像。

金纳末基子爵,爱尔兰的考克伯爵,是毕加第莱蒲林顿田庄的所有人,宽广的花园一直伸延到伦敦郊外;他也是乞司威克田庄的所有人,那儿有九所宏伟的房子;在故宫旁边,他还有一所新盖的龙台斯堡大厦。

巴福特公爵拥有一处叫做显尔西的产业,包括两座哥特式宫堡和一座佛罗棱斯式宫堡;他在格罗斯特城还有一处叫做巴特敏登的产业,这是一所矗立在岔路口中心的大住宅,好像一颗光芒四射的金星。这位最高贵最有权威的亨利亲王,巴福特公爵,同时也是华司特侯爵,华司特伯爵,拉格兰男爵,葛威尔男爵,歇泼司拖的贺保男爵。

纽格斯尔公爵,克莱埃侯爵约翰·贺尔,有一处叫做巴尔司哇佛的住宅,里面有一座四方形的炮楼,非常雄壮;在诺丁汉州另外还有一处叫做豪登的别墅,池塘中间有一个高耸入云的圆塔,是仿照巴别塔造的[32]。

汉姆司台特男爵威廉·克莱文爵士,在华威克州有一处叫做孔亚培的住宅,在那儿可以看到英国最美丽的喷水池,在蒲克州还有两块男爵领地,一块叫做汉姆司台特·马歇尔,正面造了五个哥特式灯塔,另外一块叫做亚希公园,那是一所别墅,坐落在森林里两条大路交叉的地方。

克朗查理男爵,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岛的科尔龙侯爵林诺·克朗查理爵士(他的上议员资格就是从克朗查理堡来的,这座宫堡是老爱德华国王在九一四年抵抗丹麦时建筑的),在伦敦有一座洪可斐尔大厦,那是一座宫殿,在温莎有一座叫做科尔龙行宫的宫殿,八个城堡,一个在特伦特河上的蒲登,对石膏采石场有课税权,其余的七个叫做公台士、亨勃尔、麻理坎伯、屈罗华特莱士、赫尔—开拖(那儿有一口奇异的水井)、费林茂埃(沼泽里产泥炭)、雷古佛(离乏葛尼克古城不远)、范苛顿(在摩尔恩里山上);另外还有他派有主管的十九个村镇和潘雷卡士全境。所有这些产业每年可以给这位爵爷带来四万英镑的收入。

詹姆士二世治下的一百七十二位爵士,每年的收入达一百二十七万二千英镑,合英国国家收入的十一分之一。

最后一个名字(林诺·克朗查理爵士)旁边的一行字是于苏斯的笔迹:

“叛逆者,流亡国外,所有财产、房屋和土地全部扣押。大快人心。”

4

于苏斯很佩服奥莫。人总是佩服跟自己亲近的人。这有一定的道理。

于苏斯心里怒气难消,所以表现在外面的是恶声恶气。于苏斯对造物不满。他天生要反抗一切。对宇宙间的事事物物,他总是往坏处想。不管对什么人,或是什么事,他总是一百个不满意。蜜蜂虽然能酿蜜,可是抵不了螫人的过失;太阳虽然能使玫瑰花盛开,可是抵偿不了它传播黄热病和黑热病的罪过。于苏斯心里可能对老天爷也有不少的意见。他说:“魔鬼身上有发条,老天爷不该放开发条上的保险钩。”除了国王们以外,他对什么人都不大赞成,不过他喝彩的方式跟别人不同。有一天,詹姆士二世向爱尔兰天主堂的圣母献了一盏沉甸甸的金灯,于苏斯和奥莫(它对这种事情更不关心)从那儿经过,在人丛里大声喝彩,说:“当然喽,圣母对金灯的需要,比这些赤脚的孩子对鞋子的需要更大。”

官家所以不干涉他的流浪生活,容许他和狼交朋友,可能跟他这种“忠君报国”的证据和敬重当局的表现,有很大关系。有的时候出于一时的溺爱,他夜里把奥莫松开,让它伸伸懒腰,自由自在地围着车子溜达溜达。狼不辜负朋友的信任,它爱“群居”,也就是说生活在人类中间,跟鬈毛狗一样谦虚。不过,要是碰到了脾气不好的官吏,照样会引出一场麻烦;因此,于苏斯老是把这条听话的狼尽量锁起来。从政治观点上来说,车子前面那段关于黄金的题词本来就很费解,现在只剩下一点残墨,看不清楚了,别人自然抓不着他的把柄。就在詹姆士二世以后,在威廉和玛利的“文雅统治”下,还可以看到他的篷车在英国各乡镇里安安静静地来来去去。他从大不列颠这一端到那一端,自由自在地旅行,一面和他的狼合作,演江湖郎中的滑稽戏,一面兜售春药和小瓶药。当时为了搜捕流浪的匪帮,特别是为了消灭comprachicos[33],英国全国法网密布。于苏斯就这样毫不费力地在法网的网眼里穿过。

再说,这也是天公地道。于苏斯没有参加过什么帮会。于苏斯只跟自己共秘密,自己跟自己促膝密谈,只有这条狼文文雅雅地参加这种秘密会议。于苏斯有做加利比人[34]的野心,既然事实上办不到,他只好一个人单独生活。其实孤独的人就是文明的国家容许的一种变相野蛮人。流浪的人就是孤单的人。因为孤独,他才不断地换地点。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他便会觉得好像被人同化了似的。他过的是流浪生活。一看到城市,他就特别怀念荆棘丛、丛林、带刺的矮树丛和岩洞。森林才是他的家。他在广场上嘈杂的人声中间,倒没有身在异乡的感觉,因为嗡嗡的人声好像树林的絮语。人群多少能满足一些我们对旷野的爱好。他最痛恨的是篷车的门和窗子,因为有了门窗,车子就像一幢房子了。要是能把岩洞安上四个轮子,坐在洞穴里旅行,才合乎他的理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