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第4/13页)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美人儿看到他那张破了相的脸。他的幸运必须建筑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剥夺了蒂的视觉。
格温普兰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是赎罪的对象。他为什么要受罪?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赎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圆光环绕着他的烙印。等到格温普兰到了能够了解事情的时候,于苏斯把孔贵斯博士的de Denasatis[7]的原文读着解释给他听,他们在另外一页上也把于果·柏拉刚译的Nares habens mutilas[8]读了一遍。可是于苏斯小心谨慎地避免“假设”,不作任何结论。如果可以设想一下的话,很可能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受到过暴力的迫害。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只有暴力留下的痕迹是明显的。他命中注定要带着这个烙印活一辈子。干吗要有这种烙印?没有人回答。寂静和孤独笼罩着格温普兰。关于这件悲惨的事情的许多猜想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这个可怕的痕迹是肯定的。在格温普兰意志消沉的时候,蒂像天上的神明似的出来阻止他陷于绝望。虽然面目可憎,可是他却看到一个善良的姑娘对他的温柔,他很感动,心里感觉到了温暖。快乐的诧异使他那张妖怪似的脸也显得柔和了一些。虽然狰狞可怖,可是在理想的领域里,却出人意料地受到光明的钦敬和崇拜。虽然面相凶恶,可是却感觉到有一颗星星在注视他。
格温普兰和蒂是一对情人,这两颗痛苦的心互相热爱着。一个窠和两只鸟儿,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经历。他们符合一般的规律:他们互相爱悦,互相寻求,互相亲爱。
所以说仇恨之神估计错了。迫害格温普兰的人,不管他们是谁,还有这个谜一样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儿来的,都没有达到目的。他们打算把他弄到绝望的境地,谁知却把他造成一个幸运者。他们好像预先安排好,使他跟一个能够医治创伤的受难者,跟一个能够抚慰人的苦命人结合在一起似的。刽子手的钳子悄悄地变成了女孩的温柔的手。格温普兰的脸很可怕,这是人为的,被恶人的手弄出来的。他们打算使他永远孤独,先让他离开家庭(如果他有家庭的话),然后再离开整个的人类。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把他变成了废墟。但是大自然使废墟恢复了原状,正像它使一切的废墟恢复原状一样。大自然安慰了这个孤独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独的人一样。它总是帮助所有被遗弃的人的。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儿。它使所有的废墟都重新发青,开出花朵。它有给石头的长春藤,有给人类的爱情。
这是黑暗的宽宏大量。
第五章 乌云里露出来的青天
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依为命,蒂有了依靠,格温普兰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儿,残废人有畸形人。
他们同命相怜。
从他们苦难中升起了动人的谢恩祈祷。他们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谁?
感谢伟大的冥冥之神。
只要自己心里感恩,那就够了。感恩祈祷是有翅膀的,它会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你的祈祷比你懂得的多。
多少人自以为向朱庇特祈祷,而实际上是向耶和华祈祷!万能的神垂听了多少相信符咒的人啊!有多少无神论者不懂得他们的善良和忧伤本身就是在祈祷天主啊!
格温普兰和蒂心里充满了感激。
残废好比流放。盲瞽好比深渊。现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处,深渊也变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运的安排像梦境似的,格温普兰仿佛看见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态的美丽的白云,好像一个有一颗心的光彩夺目的幻象,这个云朵似的幻象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拥抱着他,这个幻象吻着他,这颗心在爱他;格温普兰不再是畸形人了,因为有人爱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虫结婚,它把毛毛虫当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遗弃的格温普兰中了选。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么都称心了。格温普兰既满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丑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贱升华、膨胀,变成了陶醉、欢乐和信仰;有一只手来引导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两个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进理想的境界。两个不幸的人互相体贴。两个缺点合在一起就能够互相补足。他们是因为互相需要而结合起来的。这个人缺少的,那个人却有很多。这个人的不幸正是那个人的幸运。要是蒂的眼睛没有瞎,她会看中格温普兰吗?如果格温普兰的脸没有缺点,他会爱蒂吗?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残废人。格温普兰面目狰狞,对蒂来说,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对格温普兰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没有上天的安排,他们的相爱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双方极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温普兰救了蒂,蒂救了格温普兰。两人难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济。这是两个被深渊吞没的人的拥抱。没有比这更亲密,更绝望,更美妙的了。
格温普兰想道:
“我没有了她,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也想道:
“我没有了他,会成为什么样子?”
两个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个祖国。两件无法挽救的悲惨的事情,格温普兰脸上的烙印,蒂的双目失明,使他们在欢乐中结合在一起。这在他们就够了,他们除了他们两人以外不想别的。两人一起谈谈是一种乐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无穷。由于双方的直觉的关系,他们能做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事情。蒂听到格温普兰的脚步声,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们好像待在充满了香、光明、音乐、发光的建筑和梦想的恒星的阴影里。他们相依相属,知道他们将永远在同样的欢乐、同样的狂欢中待在一起。没有比这两个可怜虫建造的伊甸园更奇怪的了。
他们非常幸福。
他们把地狱变成了天堂。爱情啊!你的力量多么大啊!
蒂能听到格温普兰的笑声,格温普兰能看见蒂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快乐,解决了奥妙的幸福问题。他们是谁?是两个可怜虫。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圣化冥冥之神的神秘,这个神秘又产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里,只有这一点是不灭的。只要有这点不灭的东西也就足够了。我们看不见这个法力无边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只能够感觉到它。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