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第7/13页)
“你们过几天挑一个宗教吧。”
“干什么?”格温普兰问道。
“你们可以结婚了。”
“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蒂说。
蒂不知道夫妻的关系会超过他们当时的关系。
这种空想的童贞的满足,这种天真烂漫的精神结合,这种把独身生活当做结婚的误解,于苏斯心里并不是不高兴。他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不得不这样说。作为一个医生,他认为对于他说的“道地的希曼那[12]”来说,蒂太年轻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不管怎么说,总是太早了。
再说,他们不是已经等于结了婚吗?难道说还有比格温普兰和蒂的亲密关系更难分难解的吗?说起来也真令人惊叹,这是乖戾的命运把他们两人扔在一起的。好像这个关系还不够似的,爱情又跟着他们的厄运来了,把他们束缚、缠绕、紧紧地扎在一起。什么力量能够破坏这个缠着花结的铁链子呢?
他们确实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温普兰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财产。他们不但是一对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设的夫妻。他们现在还没有生活在一起,那不过是圣洁的天真从中作梗罢了。
尽管格温普兰沉溺在梦想里,尽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爱情的骨子里他还是个男子。自然的规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潜藏的发酵作用的影响。所以在演出的时候,他有时也瞧着观众中间的女人;不过他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视线移开,赶快返视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恶。
我们应该声明一下,那些女人也并不鼓励他。他在他注视的每一个女人脸上,都看见了憎恨、厌恶、讨厌和鄙夷不屑的神气。很明显,除了蒂以外,根本不会有人爱他。这样,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诚恳了。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〇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〇四年那一年,有时候在暮色降临的当儿,会看见两匹健壮的马拉着一辆沉重的大篷车,走进滨海的这一座或那一座村镇。篷车像一只翻过来的船身,龙骨是屋顶,甲板是地板,下面装着四个轮子。四个轮子一样大小,跟载货大车的轮子一样高。车轮、车辕和篷车都漆成绿色,有匀称的浓淡色度,从车轮的深绿到车顶的苹果绿。这种绿色引起人家对这辆马车的注意,在附近一带的市集上,这辆车子挺有名气,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绿箱子”。“绿箱子”只有两扇窗子,装在车子的两头,后面有一扇带踏板的门。车顶上一个跟其他部分一样漆成绿色的管子正在冒烟。这座流动房屋总是漆得很亮,洗得很干净。前面的那扇窗子也当做门用,外面在靠近马屁股的地方钉着一个木架,木架上坐着一个手持缰绳赶车的老头儿,身旁有两个“石女”,也就是说吉卜赛女人,穿着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镇上的人惊异地望着这辆颠簸着驶进来的马车,纷纷议论。
这就是于苏斯的车子,不过因为近来很成功而扩大了范围,把原来的小篷车改成了一座流动戏台。
一条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锁在马车底下。那就是奥莫。
赶车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哲学家本人。
一所可怜的小篷车怎么会变成这辆奥林匹克式的大马车呢?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于苏斯有灵敏的嗅觉,早就预言格温普兰会出人头地:“他们替你创造了财富。”
我们还记得,于苏斯是格温普兰的老师。不知道什么人曾经在格温普兰脸上下过一番功夫,于是于苏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进这张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后面。等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能够出场的时候,于苏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说在车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场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过路的人顿时都停下来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令人吃惊的笑容。他们不懂这种有传染性的笑的奇迹是怎样产生的。有的人说是天生的,有的人说是人工造成的,推测纷纷,真假难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场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庙会上也好,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观众都朝格温普兰那儿奔去。因为这个“强大的吸引力”的缘故,这群流浪人的口袋里起先装满了一把一把小钱,后来是一把一把铜子儿,最后是一把一把先令。在这个地方好奇的人没有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滚动的石头不会致富,滚动的戏台却生财有道。年复一年,从这一个城到那一个城,随着格温普兰越长越大,越长越丑,于苏斯预言的财运就实现了。
“我的孩子,那些家伙真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于苏斯说。
他们这个“财运”,使管理格温普兰的收入的于苏斯能够造一辆他梦想的四轮马车,也就是说,一辆能装载一座戏院、把科学和艺术送到十字街头的大马车。此外,于苏斯除了他自己、奥莫、格温普兰和蒂以外,还能买两匹马,雇用两个女人,她们在剧团里当仙女(这一点我们刚才已经说过了)兼用人。在那些日子里,一个神话式的门楣对走江湖的车子是有用的。“我们这儿是流浪祭坛,”于苏斯说。
两个年轻的丑“石女”是哲学家从城里和近郊的流民中弄来的,于苏斯把她们一个叫做费毕,一个叫维纳斯;照于苏斯的拼法是Fibi和Vinos。当然喽,这样更接近英国口音。
费毕管烧饭,维纳斯管擦“祭坛”。
此外,在表演的日子,他们帮助蒂穿衣服。
走江湖的人跟亲王一样,也有他们的“公开生活”,在这些场合,蒂也像费毕和维纳斯一样盛装着,穿上一条花花绿绿的裙子,和一件没有袖子的短外衣,两只胳臂露在外面。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穿着短外衣,并且跟军舰上的水手一样穿着肥大的裤子。格温普兰为了干活儿和表演力技,另外在脖子和肩膀上披一条皮披肩。他照料马。于苏斯和奥莫互相照料。
蒂在“绿箱子”里摸熟了,她在这所流动房屋里几乎是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仿佛眼睛能看见似的。
只要朝这所建筑物的内部布置看上一眼,就可以在一个角落里看到用绳子拴在墙上的于苏斯的旧车子,车轮已经生了锈,再也不转动了,正跟于苏斯和奥莫再也用不着拉车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