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裂痕开始(第8/14页)

伊客斯火了。

“你行医吗?”

“行医,”于苏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替活人看病?”

“不如说替死人看病,”于苏斯说。

于苏斯的回答很坚决,但是并不是神气活现。语气刚柔相济,而又显得特别温柔。正因为他讲话的声音非常柔和,伊客斯博士却觉得非侮辱他一顿不可。

“你叽哩咕噜地说什么?”他粗暴地说。

于苏斯吃了一惊,不过只简单地回答说:

“年轻人叽哩咕噜,老年人唉声叹气。啊呀!我不过是唉声叹气罢哩。”

伊客斯说:

“你要记住,如果一个病人找你治病,结果病人死了,你就得判处死刑。”

于苏斯大着胆子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呢?”

“像这样的情况,”博士回答说,声音放得比较柔和了,“你也得判处死刑。”

“没有很大的区别,”于苏斯说。

博士又说:

“如果发生了死亡,我们要惩罚你的无知。如果医好了病,我们便惩罚你的骄傲自大。两种情况都照绞刑处理。”

“我以前不懂得这个细节,”于苏斯嘟哝道,“谢谢您的指教。我们不知道法律还有这许多妙处。”

“留一点神。”

“跟信宗教一样,”于苏斯说。

“我们知道你在做什么。”

“就我来说,”于苏斯心里思量,“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我们可以把你送到监狱里去。”

“我也看出来了,先生们。”

“你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别人的权利,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我的哲学请求饶恕。”

“他们说你胆大妄为。”

“他们完全弄错了。”

“听说你治好病人。”

“这是别人冤枉我。”

六道对准于苏斯的可怕的眉毛突然皱起来了,三张博学的面孔凑到一块儿,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子。于苏斯仿佛看见这三个行使权力的人头上画着一顶驴头帽。三位一体的法官低声商量了几分钟,于苏斯很着急,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最后主席迈诺斯掉过头来,气冲冲地对他说:

“滚吧!”

于苏斯当时的感觉有点像从鲸鱼肚子里出来的约拿[37]一样。

迈诺斯接着说:

“你被释放了!”

于苏斯暗自忖度:

“要是他们再发觉我,可就糟了!什么行医不行医,去它的吧!”

他在内心深处想道:

“从此以后我要细心的让病人死掉。”

他把身子弯成两截,到处鞠躬,他对那三个博士、塑像、桌子、墙壁鞠了躬以后,一步步地退出门,差不多像影子似地消失了。

他慢慢走出大厅,好像一个无罪的人,可是到了街上,他就像个罪犯似地奔跑起来。法官的举动是那么奇突,那么暧昧,连被宣告无罪的人也得赶紧逃走。

他一面逃,一面咕哝:

“总算脱险了。我是山野里的学者,他们是家里养的学者。博士总是要跟有学问的人找碴儿。假学问是真学问的排泄物,他们用它来害哲学家。哲学家教出了诡辩家,就给自己种下了祸根。画眉粪里长寄生树,用寄生树可以做胶,用胶可以捉画眉。Turdus sibi malum cacat[38]. ”

我们不能说于苏斯是个高尚优雅的人。他粗卤得心里怎么想,嘴里就怎么说。他比伏尔泰风雅不了多少。

于苏斯回到“绿箱子”那儿,跟尼克莱斯老板说他因为盯一个美丽的女人,所以回来很晚;关于他的遭遇,他只字未提。

不过到了晚上,他才悄悄地对奥莫说:

“你要记住,我今天把冥府里的三头恶犬打败了。”

第七章 为什么一枚金币要纡尊降贵地结交铜元?

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来越像一个快乐和欢笑的洪炉。没有比这儿更欢乐,更热闹的了。老板和他的伙计已经来不及倒麦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间低矮的客厅的窗子就灯火通明,没有一张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个底部像灶膛的旧壁炉,铁篦子上装满了煤,正在熊熊燃烧。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场地。简直像一所被火和闹声填满了的房子。

在院子里,也就是说在戏院子里,人还要多。

萨斯瓦克郊区所有的人都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戏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开幕,就是说“绿箱子”的板壁一放下来,就找不到一个位子了。窗子里挤满了人,阳台上也满了。院子里的石板一块也看不见了,它们仿佛都变成了人头。

只有招待贵人的雅座还空无一人。

所以阳台中央还是一个漆黑的窟窿,用土话来说,简直像个“灶膛”。雅座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儿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里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国人忙着寻欢作乐的日子,因为第二天是无聊的星期天。正厅挤满了人。

我们居然说起“正厅”来了。莎士比亚很久只能在客店的院子里演戏,他把它也叫作正厅。英文叫做hall。

《被征服的混沌》上场了,幕一拉开,于苏斯、奥莫和格温普兰都在戏台上。于苏斯跟平常一样,向场子里的看客看了一眼,突然吃了一惊。

招待贵人的雅座里有人了。

一个女人孤零零地坐在雅座中央的那把乌得勒支丝绒扶手椅里。

她虽然是独自个儿,却好像把整个的雅座填满了。

有的人身上仿佛在发光。这个女人像蒂一样,身上也有一种光,不过跟蒂的光不同。蒂是苍白的光,这个女人是红光。蒂是黎明,这个女人是日出。蒂是美,这个女人是豪华。蒂是天真,坦率,白皙,白玉;这个女人却是朱红,使人觉得她好像一个不怕脸红的女人。她的光彩充满了雅座,她一动不动地坐在中央,像一尊难以形容的神像。

在这一群朴素的平民中间,她身上闪耀着红宝石的高贵的光芒。她是那么光彩照人,以致所有的人都相形失色,好像一个个阴暗的月亮都被她遮在阴影里了。她那灿烂的光辉掩盖了一切。

所有的眼睛都注视着她。

汤姆-芹-杰克也杂在观众里。他像其他的人一样,在这个光彩照人的人的光轮里消失了。

这个女人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跟戏台竞争,因而损害了《被征服的混沌》的效果。

不管她那副神气多么像幻觉,对她周围的人来说,她还是存在的。她确是一个女人,甚至是一个太女人味的女人。高高的个儿,长得挺丰满,她身上能够露出来的部分都露出来了。她戴着一副沉重的珍珠耳环,耳环上镶着叫做“英国钥匙”的奇妙的宝石。上身穿的是绣金的暹罗纱,这是一件奢侈品,因为在当时这种纱衫要值六百厄古一件。一只大钻石胸针齐着胸口别在她的紧身纱衫上,这种式样在当时算是很大胆的;紧身衫是用福里斯兰纱做的,这种纱薄到这样的程度:奥地利的安妮[39]用来做的单被可以从一只戒子里穿过去。这个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除此之外,她的眉毛用中国墨描过,胳臂,肘子,肩膀,下巴,鼻孔底下,上眼皮,耳朵,手掌,手指尖都涂过油脂,发出一种惹人注意的难以形容的红光。尤其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要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坚强的意志。这是一种近乎冷酷的美。这是一只豹,但是可以随意变成一只抚爱人的小猫。她的一只眼睛是蓝的,另外一只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