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4页)

“好,到哪里去?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

“你会学小鸟叫吗?”

“我从来没试过。”

“你试试看。”

戈特孟试学小鸟叫,逗得她笑了。“我学得蛮像的。”

“那你今夜从修道院里来,学小鸟叫好了,我就在附近等你。戈特孟,我的甜心,你喜欢我吗?”

“哦!李瑟,我很喜欢你。我会来的,祈主保佑你,现在我必须走了。”

戈特孟于黄昏时骑着出汗的马回到修道院,看见安再谟神父很忙,心里就高兴。有一个小修士在河里赤足嬉戏,被石子尖儿刺破了脚。

现在去找那齐士是必要的,他就问在餐厅里轮值的那些初修者。他们回答说那齐士没有来晚餐,今天是他禁食的日子,现在大概已睡着了,因为他夜里要祈祷。戈特孟连忙跑进修道院里面,他的朋友是在忏悔室里苦修的。他未加考虑地便跑进去,在门口没听见丝毫声音,于是他就轻轻地进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那齐士躺在狭窄的木床上,恍如黑暗中的死人,脸色苍白,双手交叠地放在胸上。但他的眼尚未合上,也未入睡。那齐士没有动,默然望着戈特孟,也没有责备,好像沉潜在不同的时间与世界里,乏力地听朋友对他说的话。

“那齐士,对不起,原谅我打扰了你,这不是一时的兴奋。我知道你现在是不许同我谈话的,但我有迫切的话要告诉你。”

那齐士怒目而视地深思,但尽力地清醒过来。

“有必要吗?”他声音低沉地问。

“是的,这是必要的事。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这倒是必要的。你不会白来的。来,坐到我这里来,今天的第一次祈祷还有一刻钟才开始。”

他从没有铺被褥的床板上坐起来,戈特孟坐在他的旁边。

“请你原谅!”戈特孟歉然地说。这房间,这张什么也没有的木床,那齐士彻夜紧张后的脸,有一半心不在焉的眼光,都显示出戈特孟是不该闯进来的。

“没有什么是需要原谅的,你不必顾虑我,我没有什么不舒服。你说你是来告别的吗?你就要走了吗?”

“我今天就要走了。哦,我无法事先告诉你,那是突然决定的。”

“是你父亲或他派了人来吗?”

“不是的,是生命本身使我决定的。我要走,不用父亲来,也不用得到许可。我连累了你,我要逃走了。”

那齐士把自己又长又白的手指,从宽大的僧服袖里伸出来,细瘦有如幽灵。他严肃而凶恶的脸上一无笑容,倒是他的声音温和地说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你把话简单明了地说好了——你必须告诉我,你是怎么啦?”

“还是你说吧!”戈特孟请求道。

“你恋爱了,你认识了一个女人。”

“你怎么又会知道呢?”

“从你的样子上,我看得出来的,恋爱时是有那种陶醉的特征的。好吧,你有话就说。”

戈特孟把手怯怯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那齐士,你说得不对,这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在外面田地上,被阳光晒得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的头枕在一个美丽少女的膝上,我当时以为是我母亲来接我了。不,我认为这女人是我母亲,但她有褐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而我的母亲同我一样是金发,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不过那人就是母亲,她用母亲的声音呼唤着,她是母亲派来的。她把我的头抱在她腰间,对我微笑得像一朵花,而且喜欢我。她在第一次吻我时,我觉得自己已融化了,有说不出的甜蜜,我在睡着时所觉得的一切希望,所有的梦,甜美的不安,种种的秘密,醒来时一切都变了,像魔术般,这都是有意义的。她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有哪种秘密。她在半小时内教了我不知有多少的经验。现在我明白了,我突然觉悟了自己不再是这个修道院的人了,一天也不会再留下了。我要走了,马上就到那里去。”

那齐士一面倾听,一面点头。

“这虽是突如其来的,”他说,“但也差不多是我所能预料的。我会时常想到你的,你走了我会感到寂寞的。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那你就同我们院长说明一下,要他别太责怪我。在这里除了你之外,他是唯一认为我是不平凡的人。只有他与你。”

“我知道……还有别的事吩咐吗?”

“对啦,还有件事。如你以后想念我时,就为我祈祷吧!那……我谢谢你了。”

“戈特孟,你怎么这样见外呢?”

“这是为你的友情,为你的忍耐,为一切的一切,你……以及,你没有阻止我。”

“我怎么会阻止你呢?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戈特孟,你真的要去那里吗?有目的地吗?真是要到那女人那里去吗?”

“是的,我要同她去。我没有目的,她是个流浪的陌生女郎,也许是个吉卜赛女郎。”

“真的,你说说看,你知道她会长久和你在一起吗?我想,你是不该太相信她的。她也许有亲戚,也许有丈夫,谁知道人家会把你怎样看待啊!”

戈特孟倚在朋友身上。

“这我知道,”他说,“虽然我一直没有想到。然而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目的。那女人即使很爱我,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到她那里去,并非为了她。只是非去不可,因为我觉得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着我。”

戈特孟默默地叹了口气,他们互相偎坐在一起,这虽然是件悲哀的事,可是觉得结束了这场分不开的友情,倒还是幸福的。终于戈特孟又说:“你一定认为我是盲从和鲁莽的。不,我要走,因为我觉得非去不可,因为我今天体验到这样奇妙的事情。不过,我并不认为此去是会很幸运与满足的,也许这条路是艰难的,但我希望这条路也会是美妙的,自愿投到一个女人的怀里去,这是多么美妙啊!如果我说的是蠢话,你别笑我。你瞧,喜欢一个女人,委身于她,紧抱住她与为她紧紧拥住,这和你说的‘迷恋’并不一样,你有点讥笑的意味,然而这不是可以讥笑的,对我来说这是通到生命的道路,是具有生命意义的路——哦,那齐士,我非走不可了!那齐士,我爱你,我感谢你今晚为我牺牲了休息的时间。我离开你是难受的。你不会忘记我吧?”

“你别这样说,我受不了!我决不会忘记你的。我希望你能再来,我等你。如果你情况欠佳,那么就到我这里来,或者就喊我——戈特孟,再见,祈主保佑你!”

那齐士站了起来。戈特孟抱住了他,因为他知道朋友畏惧过分的温存,所以没有吻他,只是握紧了他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