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女艾丽斯(第3/3页)

她拖出公爵藏在镜后的礼服,抖了一阵,不久便将尘埃抖尽。她试验性地把前腿伸进袖子。尽管礼服又破又皱,但它是白色的,质感又那么细柔,于是她想,穿上它之前,必须用院子里的水泵打水洗净自己这身外皮上的灰,她知道怎么用灵巧的前脚操作那个水泵。在镜中,她看见这袭白礼服让自己发光发亮。

虽然层层衬裙使她只能用两条腿走路,跑不快,但她仍穿着这身新衣,出去探索十月此刻充满气味的矮树丛,就像一位来自城堡,初入社交界的年轻仕女。她对自己这模样很开心,但仍不时向狼群高唱,声音中带着胜利也带着惆怅,因为现在她知道怎么穿衣服了,将自己与他们的不同显而易见地穿在身上。

她在潮湿土地留下足迹,美丽又具威胁,一如鲁滨逊的星期五留下的脚印。

那死去新娘的丈夫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计划复仇,将教堂塞满摇铃、书本与蜡烛,备妥大量银子弹,众人还用车从城里拉来一缸十加仑的圣水,由大主教亲自祝福过,打算用以淹死公爵,如果子弹失灵的话。他们聚在教堂里念诵一段祷词,然后等待那个人来造访这个冬天刚去世的死者。

如今她夜里更常出门,景色在她四周拼组起来,她将自己的存在灌输其中。她就是它的意义。

在她看来,教堂里的会众似乎是在徒劳无效地尝试模仿狼群之歌。她用自己训练有素的声音帮助了他们一阵,蹲在坟场门边摇晃着身体,若有所思。然后她鼻孔颤动,闻到死尸的臭味,知道与她共居一宅的那人来了;她抬起头,新近变得敏锐的眼睛看到的可不正是蛛网城堡的主人,正准备进行食人仪式?

她闻到呛人的焚香,感觉可疑,张大了鼻孔,而他却不然,因为她的知觉比他灵敏得多。因此,听见子弹噼啪时她将会跑啊!跑啊!因为就是这种东西杀死了她养母。全身被圣水淋湿的他,也将会以同样的轻快步伐大步奔跑,直到年轻鳏夫射出的银子弹穿透他肩膀,将他那身假毛皮射掉了一半,于是他便只能像普通的两只脚的动物站起身,在惊惶中尽可能一瘸一拐地前进。

看见白色的新娘从墓碑间跳出,朝城堡飞奔而去,狼人跌跌撞撞跟在后面,农民们以为公爵那名最亲爱的受害者出现了,要亲自了结一切。于是他们惊叫四散,逃离那将对他施加报复的鬼魂。

受了伤的可怜东西……卡在半人半狼的奇怪状态,变形过程只到一半便遭破坏,如今是个不完整的谜,躺在黑铁床上痛苦扭动,在那间像迈锡尼古墓的房里,嗥叫得像只一脚困在陷阱里的狼或分娩中的女人,流着血。

起初,听见那痛苦的声音令她害怕,怕它会像以前那样对她造成伤害。她四脚着地绕着床转,狺狺低吠,嗅着他的伤口,那味道跟她自己的伤口不像。之后,她跟瘦削的灰毛母亲一样产生了怜悯之心,跳上他的床,舔舐他脸颊和额头上的血与泥,丝毫没有迟疑或憎恶,动作迅速、温柔、沉重。

清澈月光照亮靠在红墙上的镜子,那理性的玻璃,那所有可见之物的主人,公正不私地映出喃喃低鸣的女孩。

她继续这样照料他,那镜子,极度缓慢地,向自身的物理性质和映照能力屈服。一点一点,逐渐地,镜中如相片显影般浮现影像,先是一团没形没状的线条网络,宛如困在自己渔网中的猎物,然后成为较明显但仍影影绰绰的轮廓,直到终于鲜明一如活生生实物,仿佛在她那柔软、潮湿、温柔的舌头下成形,公爵的脸于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