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2000—2003)(第4/5页)

“其实没变,”她说,“我就想在你之前到这儿,看着你从门口走进来……可惜错过了。”

阿尔瓦穿着黑色牛仔裤、大开领的灰色毛衣,显得神秘而自信,但也流露出一丝疲倦。

“我给你带了点东西。”说着,我将礼物递到她手里。

“我可以打开看吗?”

阿尔瓦没有撕破包装纸,而是小心翼翼地——几乎是满怀深情地——撕开一个口,从里面掏出一张唱片:尼克·德雷克的《粉月》。

“你还记得吗?”我问,“你第一次来我房间时,我们一起听过这个。你喜欢它,我还记得。”

我觉得她应该挺开心的,至少她一直看着这张唱片,手指来回抚摩着有些磨损的边角。

因为情绪激动,我一开始语速很快。听我简略讲完我的经历之后,她说起了她去莫斯科读文学专业的往事。只读了一个学期,她便放弃了学业。这就是她与文学之间的短暂接触。

“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我忍不住问道。

“说实话,我没有工作。”

“怎么会呢?”

阿尔瓦耸了耸肩。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即便是在这么多年后,我依然能感受到她的不安。她对人生中重要的篇章一直闪烁其词,故意绕过了在俄罗斯的那些年,也不说自己现在在做什么,只是不断提起那些陈年旧事。

她将双手伸过桌子,抓住我的手,说:“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还担心你不会来了呢!”

“为什么?”

阿尔瓦缩回手,盯着我说:“尤勒斯,你长得很帅,笑起来也很好看。当年在学校里我就想这么跟你说。你笑的时候就像换了一个人,看上去也不那么自闭了。你真该多笑笑。”她突然来了精神,“嗯,就像现在一样。”接着,她又兴致勃勃地问,“说说看,你在做些什么?”

“我在一家音乐厂牌工作。”我点了一杯饮料,她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其实想去意大利,可我姐姐告诉我有这样一个职位。这份工作还不错,不过有很多鸡毛蒜皮的法务琐事,但我现在也慢慢开始管理乐队了。”

我的工作还说得过去,但阿尔瓦似乎有些兴味索然。

“音乐当然也很适合你,但我总以为你会做些别的,比如写作。当年我可喜欢你写的小故事了。还有,你为什么不搞摄影呢?从前你很喜欢拍照。”

她对我的信任让我感动。她是唯一一个真心喜欢我的故事和照片的人。

“我试过当摄影师,但结果不是很好,所以渐渐地就放弃了。”

“为什么?”

“四处碰壁,搞得我心灰意冷。”

阿尔瓦思索了一阵,瞥了我一眼,说:“你真是因为这个放弃的吗?”

她还是能一眼把我看穿。

“你说得对,我就是发现我……”我摇了摇手中的杯子,冰块在琥珀色的液体中来回晃荡,“算了,不重要。这个下次再说吧!”

我们都没有说话。刚重逢时的兴奋劲儿已经过去了,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式,那么费劲。有一阵子,我感觉我们两个的真身其实相隔万里,只派了两个傀儡到酒吧见面,而他们无权谈论真正重要的事情。

“你现在听什么音乐呢?”终于,阿尔瓦开口问道。

在她的要求下,我拿出MP3,与她并排坐在长椅上。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听了几个乐队的歌。每听一首歌,她的情绪就活跃一些。

“这首好听。”听到艾略特·史密斯的《酒吧之间》时,她两眼放光地说,“我真的很喜欢。”

有那么一阵,我们并肩听着音乐,寄宿学校时代那种熟悉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

“你过得好吗?”我问。

她有些不解地摘下耳机:“什么?”

“你过得可好?”

一开始,她似乎想要回避,以至于我担心这个问题是不是太直接了。但接下来,她只是耸了耸肩,反问道:“你呢?”

我也耸了耸肩。

“看来我们差不多。”她开心地大声说。

我指了指她面前的卡布奇诺。“有时候我在想,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一定会喝得酩酊大醉。”

“现在也不晚啊!”

“喝点杜松子酒怎么样?”

“还是换点别的吧!上次我们喝杜松子酒,感觉就有点怪怪的,你还记得吗?你在我面前跳起了舞,我也喝多了,差点扑到你身上。”

轻描淡写地说完这番话,她翻起了酒水单。

两杯下肚,我们依旧偎依在一起。不知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音乐的影响,我突然感觉我们上一次见面似乎是在昨天,只是这个昨天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情了。我错过了一班车,于是干脆决定连下一班车也不去赶了。我已经有些口齿不清了,但至少我终于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阿尔瓦也活跃了许多。

“那些女人怎么样了?”

“哎呀,你知道我的。总有女人对我投怀送抱,在来这儿的路上还有那么两个,拦都拦不住。”

她给了我的手臂一拳。这个晚上被“你还记得吗?”和“难以置信,我们当年……”所充斥,我们相互讲了许多小故事。她小声跟我说,她每晚仍旧要靠听磁带入眠,还说起了她在俄罗斯的日子。在莫斯科的地铁里,她像小商贩一样穿行于一节节车厢中,向乘客们兜售各种情趣用品和盗版的DVD及书籍(那些书总是缺几页,但便宜得跟白送一样)。作为交换,我给她讲了马蒂的婚礼。哥哥和新娘跳舞时,就像一个没被校准好的机器人,但在致欢迎词时,他竟有一半时间都在说口音纯正的克罗地亚语。等我们聊到时常伴随我们左右的孤独,天早已黑了。(我说:“这种如影随形的孤独简直要了我的命。”阿尔瓦说:“对,但不加选择地跟人在一起,绝不是解毒的良方。获取安全感才是治疗孤独的灵药。”我冲酒保招了招手,说:“我们干一杯!”)整个晚上,我都忍不住盯着她那张酷似黑色电影明星的脸和那双闪烁着鲜绿色微光的大眼睛。又一杯酒下肚,我们已经精神恍惚,当下面这番话从我口中说出时,我着实吃了一惊:“其实我更想辞职离开柏林,专攻写作。”那一瞬间,我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心声,我终于承认,我很想念阿尔瓦,这些年我总是忍不住想她。她的嘴唇紧贴在我耳边:“我也想你。”我的颈部有些发痒,我享受我们之间擦出的火花,也感觉到我们的腿贴在一起。我一直问自己,她是不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时一直往我身上贴。她的头发拂过我的脸,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难道这是她有意为之?我差点脱口而出告诉她,年轻时我花了太长时间才弄明白我爱她,但当时她正在讲去新西兰实习的经历,而我也已经错过了倒数第二班火车。我望着阿尔瓦说话时不停挥舞着的双手和她微笑时露出的牙齿。那天晚上她笑了很多次,她早已习惯了略有些歪的门牙,不再伸手捂住自己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