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后的一天(第5/6页)
肋间一阵剧痛,疼得他几乎不省人事。这时,他觉得身体的重量、罪孽的包袱、年龄的负担一股脑儿全压了过来。他感到脸颊碰在硬邦邦的石头地上。往常,在准备布道辞的时候,他脚踩着这块石头地,就能准确地设想出通往地狱的道路该是什么样子。神父十分惊恐,喃喃地说:“主啊。”随后,他想:“我再也起不来了。”
不知道在地上躺了多久。他啥也没想,甚至没想为自己祈求一个善终。一刹那间,他像真的死去了一般。可是,醒转过来时,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疼痛和恐惧了。看见门下面透进一线灰蒙蒙的光亮,听见远处传来凄凉的鸡叫,他意识到自己还活着,而且清楚地记得布道辞里的每一句话。
他抽下门闩,外面已是晨光熹微。他不仅不觉得疼,反而觉得这一跤把他摔年轻了。他深深地吸了第一口清新的空气——充满鸡叫声的潮湿的蓝色空气。全镇的善善恶恶、人间苦难仿佛都被他吸进心田。他朝四下里扫视了一眼,仿佛要习惯一下周围凄清孤寂的气氛。在静悄悄的、朦胧的曙光中,他看到走廊上躺着一只、两只、三只死鸟。
神父两眼盯着三只死鸟,一连看了九分钟。在准备好的布道辞中,他提出要为小鸟成批死亡赎一次罪。他慢慢地踱到走廊的另一端,捡起三只死鸟,又回到水缸边,打开缸盖,下意识地把死鸟一只一只地扔进碧绿的静水之中。“三加三等于六,一个礼拜就碰到半打。”他想,心中突然一亮,意识到一生中伟大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七点钟,天已经热起来了。旅店里,那位唯一的顾客正等着吃早餐。管留声机的姑娘还没起床。老板娘走过来,好像在她那鼓鼓囊囊的肚皮里也有时钟敲了七下。
“唉。真倒霉,误了车了。”她用同情的口吻说,只是这份同情来得晚了一些。随后,她端来一份早餐:牛奶咖啡、煎鸡蛋和几片青香蕉。
小伙子想吃几口,可是一点儿也不觉得饿。恐怕天气会越来越热,他可真有些发怵。身上热汗淋淋,憋得喘不过气来。夜间,他没脱衣服,睡得很不安稳。现在头有点儿发烫。老板娘过来收拾盘子的时候,他又想起了妈妈,又是一阵发悸。老板娘身穿一件大绿花的新衣服,容光焕发。看见她的新衣服,小伙子才想起今天是礼拜天。
“有弥撒吗?”他问。
“有啊。”老板娘说,“不过,跟没有也差不多,几乎没人去。上面一直不肯另派一位神父来。”
“现在这位怎么啦?”
“大概有一百岁了吧。是个半疯儿。”老板娘说。她一只手托着盘子,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一副忧虑的样子。
随后,又接着说:
“有一回,他在讲坛上赌咒发誓地说他看见了魔鬼。打那以后,几乎谁也不再去望弥撒了。”
小伙子一来心境不佳,二来受好奇心驱使想见识见识这位百岁老人,便朝教堂走去。他注意到小镇上死气沉沉,没有尽头的大街上尘土飞扬,锌板屋顶的木头房子阴森森的,似乎无人居住。小镇的礼拜天原来是这个样子:街上看不见如茵的绿草,房子纱窗紧闭,暑气蒸人,天空显得深邃、神奇。他想:这个小镇的礼拜天和平常日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他在阒寂无人的街上走着,记起了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所有小镇的所有街道不是通往教堂,就是通往公墓。”他步入一个石块墁地的小广场,那里有一座带尖塔的石灰建筑物,尖顶上立着一只木鸡,塔上的时钟指针停在四点十分上。
他从容不迫地穿过广场,登上教堂门口的三级台阶,登时嗅到一股陈年的汗臭,夹杂着焚香的气味。他跨步走进幽暗的、几乎空无一人的教堂。
这当儿,主持祭坛圣礼的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神父刚刚登上讲坛,正要开始布道,看见走进一个年轻人,头上戴着帽子。只见他用一双明澈、镇定的大眼睛端详着空荡荡的教堂。随后,又见他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歪着脑袋,两手搁在膝盖上。神父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外乡人。在镇上住了二十多年,只要是镇上的居民,单凭身上的气味,神父也能说出他是谁。因此,他断定刚刚进来的小伙子是个外乡人。他朝小伙子迅速地瞥了一眼,看得出他不爱说话,有点儿忧愁,衣衫龌龊,皱皱巴巴的。神父心里想:“他大概穿着这身衣服睡了好多天了。”一股又讨厌又怜悯的感情掠过他的心头。可是,后来看到他在长椅上坐下来,一股感激的心情油然而生。他要为小伙子做一次最美好的祈祷。“主啊。让他别忘了摘掉帽子,我不想把他撵出教堂去。”他一边想着,一边开始布道。
一开始,神父说了什么自己也不清楚。连他本人都没有听。他几乎听不见那从开天辟地就沉睡在他心灵深处的泉水发出的时断时续的说不清的旋律。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自己讲得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切合时宜,顺序和时机一如预期。他觉得腹内一阵阵发热。同时,他也知道自己的灵魂没有沾染一丝一毫的虚荣心。麻痹他感觉的这种愉悦既不是傲慢,也不是叛逆或虚荣心,而是对主纯真的爱戴。
雷薇卡太太在卧室里感到一阵阵发昏。她知道再过一会儿,天气又要热得人没法活下去。可是,她不想离开这里,因为一切新鲜事物都会引起她莫名的恐惧。否则,她早就把杂七杂八的东西装进放樟脑球的大箱子里,动身到世界各处游逛去了。听人说,她的曾祖父就是这样。然而,她心里明白自己注定要在这个小镇上了此一生,早晚会死在这几条无尽头的走廊和九间卧室之间。她想,天气一凉快下来,立刻就把卧室的窗纱换成毛玻璃。于是,她下决心永远留在这里(每收拾一次柜子里的衣服,就下一次决心)。她还决定给“我最最尊敬的表兄”写一封信,请他委派一位年轻的神父来。这样,她又可以戴上那顶饰有小巧玲珑的天鹅绒花的帽子到教堂去,参加秩序井然的弥撒,听一听条理分明、富有教益的布道辞。她想,明天是礼拜一,现在她要琢磨一下给主教的信怎样开头(布恩迪亚上校说过,她的信开头总是写得不够庄重,缺乏敬意)。这时候,阿赫妮达风风火火地拉开纱门,大声喊道:
“太太,听说神父在讲坛上发疯了。”
寡妇哭丧着脸,把头扭向门口,露出一副特有的苦相。
“他起码疯了五年了。”她说,一边继续收拾衣服,“大概又看见魔鬼了吧。”
“这回不是魔鬼。”阿赫妮达说。
“那是谁呀?”雷薇卡太太漫不经心地随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