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无家可归(第27/28页)
“谢谢。”他说。
里面很暗,因为窗户很小,而且他刚从明亮的阳光下走进来。他来到中堂中央,站在两排长椅间唯一的走廊中。他依然腹痛难当。孩子,别再推搡了!他担心自己会吐在教堂里。他希望卡斯特罗太太别跟得太近。还好她没有。她待在门口,让他独处。
他的双眼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石头壁柱以圆拱相连,构成了白色墙壁的框架。壁柱顶端的柱头朴实无华。这里的墙壁一片空白,没有教堂里常见的耶稣受难主题壁画,窗户上也没有彩绘玻璃。他背身沿中堂往里走。一切都肃穆、简单。教堂在他眼中回归了其原初的形象:一个容身之处、一个避难所、一个港湾。他感到疲惫不堪。
他注意到教堂狭小的窗户、厚重的墙壁和筒形穹顶。罗马式风格很晚才传到葡萄牙,也过了很久才日渐式微。看样子这是一座典型的小型罗马式教堂,没有留下岁月的印记,后世也没有被改建。一座被遗忘的存在了七个世纪之久的教堂。
“这座教堂是什么年代的?”他大声问。
“十三世纪的。”那个女人回答。
得知自己判断无误,他心中甚喜。他沿着走廊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两翼的耳堂映入眼帘,无惊无喜。他转身面对祭坛,俯身坐在第二排的长椅上。他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祭坛和上方的十字架苦像。这尊苦像不像那种随处可见的刻意引人哀思的标准雕像,看样子是文艺复兴早期的作品。耶稣的长脸、加长的手臂,以及缩短的双腿显示出艺术家笨拙的尝试——他试图校正观者仰视时的视觉误差。在仰视的观者眼中,加长的手臂和缩短的腿看上去比例刚刚好。它比不上曼特尼亚或者米开朗琪罗的杰作,但也极具表现力,耶稣的面部尤其如此,对于情绪的刻画接近巴洛克风格。这件作品通过透视的手法表现出耶稣人性的一面,这一尝试值得称道,大约出自十五世纪早期。
他忽然感到一阵恶心,下意识地捂住嘴。孩子,住手!他站起来,稳住身体,背身沿着走廊往后退。在准备转身出门之前,他最后扫视整座教堂,目光再次落在十字架苦像上。这凝神一瞥让他与它心念相通。这一瞥不仅缓解了他肉体的痛苦,还平复了杂念丛生的心绪。
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感觉很不自然,但他不愿让目光离开十字架苦像。他向前走过去。这尊苦像不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它的年代距离今天更近些,他已经可以确定它的年代——一六三五年。这么说来,它的确是巴洛克风格的,或许应该称之为非洲巴洛克风格。绝对错不了,他眼前的就是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它就在这里,从圣多美漂洋过海而来。啊,真是个奇迹!乌利塞斯神父在日记中的描述和他用双手打造的实物简直毫厘不差。手臂、肩膀、悬挂的躯体、弯曲的腿,还有,最重要的,那张脸!现在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这尊苦像确实在闪耀,在尖叫,在怒吼,在咆哮。当圣殿的帷幕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真正的上帝之子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
“劳驾——”他朝卡斯特罗夫人大喊。
她向前几步。
他指着教堂正中的苦像问她:“那是什么?”
那女人一脸困惑。“那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是的,但是那表现的是什么?”
“十字架上的受难。”
“但他是什么模样?”
“人的模样。上帝深爱着我们,所以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了我们。”她简略地回答。
“不对!”托马斯喊道。他微笑着,尽管腹部的每块肌肉都在痉挛,“这上面是一只黑猩猩!一只猿猴。面部描画得很清楚——脸上的毛发、鼻子、嘴。虽然有浓密毛发的遮挡,那些特征也显而易见——如果你见过猿猴的话。还有他的长臂和短腿,它们不是艺术上的夸张,它们是猿猴的四肢!黑猩猩的四肢就是这样的,上身长、下身短。你明白了吗?你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向一只钉在十字架上的黑猩猩祈祷。你所谓的上帝之子并不是神——他只是十字架上的猿猴!”
大功告成了。这尊苦像,一旦被公之于众,会让其他所有苦像无地自容。他喃喃自语:看吧。你带走了我的儿子,现在我要带走你的儿子。
他想让自己的笑声显得轻松些,但他的胜利被汹涌的情绪吞没——那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他努力克制着。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的真相,一个生物学上的现实。所有的科学研究结果都指向我们存在的物质性。此外,这尊苦像美得令人窒息,发现它并把它带回博物馆的荣耀将归属于他。然而,那种悲哀越来越深。他望着乌利塞斯神父的猿猴苦像。不是神——只是动物。
他一手捂着嘴跑出教堂,一句福音诗毫无征兆地回响在他的脑海。耶稣因为犹大的出卖而被逮捕,信徒们纷纷离他而去。马可说: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15)。
他此刻不也同样赤着身子?
卡斯特罗夫人看着他离开,他倒着走路的怪异姿态让她惊讶不已,他仿佛被一阵风拖出了教堂。她没有跟随他,而是走到祭坛前,抬头端详那尊苦像。那人刚才说什么?猿猴?她眼中所见的耶稣,臂长是因为他怀抱众生,脸长是因为他的悲伤。她从没觉得这尊苦像有什么奇怪。制作者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亚伯拉罕神父身上。更何况,她祈祷时总会闭上眼睛。那只是一尊十字架苦像。即使他是猿猴也没什么关系——是就是吧。他依然是上帝之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那个陌生人。
托马斯背靠汽车,剧烈地干呕着。从直肠到咽喉,他成了一整块痉挛的肌肉,仿佛被那个孩子攥在手心,像块湿抹布一样拧来拧去。他从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位神父出现在广场上,一手握着钓鱼竿,另一手提着穿成一串的三条鱼。
亚伯拉罕神父看见了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了传闻中的那种新式马车(不过这辆车实在状况堪忧);他也看见了车旁那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他正在撕心裂肺地干呕。
托马斯爬进驾驶室。他想离开。他迷茫地盯着方向盘。如果要避开旁边的墙,车需要向右转。那意味着他手中的方向盘应该向哪边打?没等他找到答案,心中泛起的悲楚就将他吞没。方向盘最终还是彻底击溃了他。他哭了起来。他哭泣,是因为感到恶心至极。他哭泣,是因为连日的驾驶令他身心俱疲。他哭泣,是因为磨难刚过去一半,他还需原路开回里斯本。他哭泣,是因为他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他哭泣,是因为人在异乡,连挨数日,每晚睡在寒冷逼仄的车里。他哭泣,是因为他丢了工作,今后该何去何从,该怎么维持生计?他哭泣,是因为他发现了一尊十字架苦像,而他其实已经不在乎它了。他哭泣,是因为思念父亲。他哭泣,是因为思念儿子和爱人。他哭泣,是因为杀死了一个孩子。他哭泣,是因为,是因为,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