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戒指与故人(第5/8页)
“纸链?”安妮扫了一眼店里,提议道,“金色和银色的纸链。我去托特纳姆法院路参加面试的时候,可以顺便去一趟约翰路易斯大超市。我们还应该买一些冬青树——我会从车站旁边的花店里买些回来。当然还要一些圣诞节彩灯。”
“我母亲那儿有些用过的漂亮彩灯,”我说道,“优雅的金色,天使般的白色,还有一些星星。我去问问能否从她那儿借一些。”
“当然可以,”几分钟过后我给母亲打电话时,她回答道,“事实上我现在就能去把它们找出来,然后带过来——我现在好像没什么好忙的。”母亲还想继续将她正在放假的事伪装下去。
她一个小时后就到了,捧着一个大纸盒。我们沿着前面的窗台将一串串彩灯挂上去。
“真漂亮!”当我们将彩灯通上电后,安妮称赞道。
“这些都是我父母用过的彩灯,”母亲解释道,“那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们买下的。他们更换新的灯泡,但是其他部分都保留着。事实上以它们的年龄来看确实很不错。”
“恕我多言,斯威夫特夫人,”安妮说道,“您也是。我知道,我只见过您几次,但是此刻您看起来确实很迷人。您换了新发型吗,还是别的什么?”
“哪有,”母亲拨了拨金色的卷发,看起来很开心但是也很困惑,“还是老样子。”
“嗯……”安妮耸耸肩。“您看起来很不错。”她进去穿上外套。“我得走了,菲比。”
“没问题,”我说道,“这次面试什么?”
“儿童剧,”她翻了翻白眼,“《穿睡衣的羊驼》。”
“我和您说过安妮是位演员吧,妈妈?”
“说过。”
“但是我受够了这些,”安妮拿起包说,“我真想写一部自己的戏剧——我现在就在搜集一些故事。”
我希望我能告诉她我知道的那个故事……
安妮离开后,母亲开始翻看店里的衣服。“这些衣服真不错。过去我很讨厌穿古董衣,是吧,菲比?那时我是相当蔑视。”
“的确这样。您现在为什么不试试呢?”
母亲笑了笑。“好吧,我喜欢这件。”她从绳架上拿出一件带着小小棕榈树图案的20世纪50年代的Jacques Fath开襟明纽长外套,走进了更衣室。一分钟以后,她拉开印花门帘。
“穿在你身上真漂亮,妈妈。你身材苗条,所以很修身——非常优雅。”
母亲既喜悦又惊讶地盯着镜中的形象。“看起来的确不错,”她伸手摸了摸一只袖子,“料子……很有意思。”她又看了一遍自己,然后拉上门帘。“但是我现在什么也不会买。最近几周花钱太多了。”
因为店里很安静,所以母亲就留下来陪我聊天了。“你知道,菲比,”她坐在沙发上说道,“我觉得我不会回去找弗雷迪·丘奇。”
我长出了一口气:“明智的选择。”
“即使有25%的折扣,还是要6 000英镑。我出得起,但是,现在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是浪费钱。”
“就您的情况来说,妈妈,的确是这样。”
母亲看着我:“在这件事上,我越来越向你的思维屈服了,菲比。”
“为什么?”我问道,尽管我已经知道理由。
“从上周开始,”她静静地回答道,“从遇见路易斯开始。”她摇摇头,自己似乎也觉得惊讶。“我的一些愤恨和悲伤就……消散了。”
我靠着柜台:“那看见爸爸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嗯……”母亲叹了口气,“我也觉得释然了。也许我被他如此深爱着路易斯而打动了,我感觉不到生气。现在莫名的,一切就看起来……就好多了。”我突然明白安妮刚才看见了什么——母亲看起来的确不一样了:眉目神态莫名放松了,看起来更漂亮,而且也显得更年轻了。“我想再看看路易斯。”她温柔地说道。
“嗯,为什么不呢?也许有时间你可以和父亲吃顿饭。”
母亲缓缓地点点头:“我离开的时候,他也这么说。或者当你去看他的时候,我可以一同前往。我们可以一起带路易斯去公园——如果露丝不介意的话。”
“她工作那么忙,我怀疑她不会介意。不管怎么说,她感激你为路易斯做的一切。想想那张她寄给你的漂亮卡片。”
“话虽如此,这并不代表她乐意我和你父亲相处。”
“我不知道——我觉得没问题。”
“嗯……”母亲叹了口气,“再看看吧。迈尔斯怎么样?”我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她的脸沉了下来。“我出生的时候,父亲把那枚戒指给了母亲;我40岁的时候,母亲把那枚戒指给了我,你21岁生日的时候,菲比,我给了你。”母亲摇着头。“真是……太伤心了。唉……”她抿着嘴。“他大错特错——至少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
“我也不得不说,他这样教育罗克珊并不好。”
“你还能把戒指拿回来吗?”
“不可能了——所以我就试着不去想了。”
母亲再次看向窗外。“是那个男人。”她说道。
“哪个男人?”
“一个大个子,卷头发,衣服却穿得很糟糕的男人。”我循着她的目光看去。丹在街的另一边走着,现在他穿过街道向我们走来。“不过反过来说,我喜欢卷发的男人。显得不同寻常。”
“是的,”我笑着说道,“你以前说过。”丹推开门。“你好,丹,”我打招呼,“这是我母亲。”
“真的?”他有些茫然地看着母亲。“不是你的姐姐?”
母亲咯咯笑起来,突然间美丽炫目。这是她唯一需要的拉皮手术——一个笑容。
现在她站了起来。“我得走了,菲比。我约了桥牌俱乐部的贝蒂12点半吃午饭。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丹。”她冲我们挥了挥手,离开了。
丹开始翻找男装的衣架。
“想找什么东西?”我笑着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应该过来花些钱,因为我觉得自己欠这个店一个大人情。”
“丹,这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没有夸张。”他挑出一件外套。“这件不错——很棒的颜色,”他盯着它,“是优雅的浅绿色,是吗?”
“不是。是粉红色——范思哲的。”
“啊?”他放了回去。
“这件会适合你。”我挑出一件鸽灰色的Brooks Brothers(布克兄弟)的羊绒夹克。“和你的眼睛很配。胸部也撑得开。是42码的。”
丹试穿上之后,欣赏着镜中的形象。“我要了,”他高兴地说道,“接下来我希望你能过来,和我共进庆祝午餐。”
“我很荣幸,但是午休期间我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