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第2/3页)
而《美丽新世界》在我国却并未产生足够大的影响,远不如奥威尔和他的《一九八四》声名显赫。其实,作为反乌托邦小说,赫胥黎设想的未来世界比奥威尔设想的更贴近我们的生活,让人感觉亲切而惊悚。止庵先生曾撰文推荐此书,他自言平生以《一九八四》对其影响最大,但与《美丽新世界》比较,他以为后者更深刻。他说:
如果要在《美丽新世界》和《一九八四》之间加以比较,我会说《美丽新世界》更深刻。我不认为“一九八四”有可能百分之百实现,因为毕竟过分违背人类本性;但是裹挟其中,还是感到孤独无助。然而“美丽新世界”完全让人无可奈何。对“美丽新世界”我们似乎只能接受,因为一个人能够抵御痛苦,但却不能抵御幸福。
于我而言,多年后翻译《美丽新世界》,有如一个美丽却沉重的梦,有很多体会和感受。
首先要提到的是《美丽新世界》的空间结构。在赫胥黎创造的未来世界中,存在三个并行的空间:一是“野人”约翰出生、成长的印第安村落;二是约翰游历的“文明社会”万邦国,万邦国由十位元首统治,文中唯一露面的是穆斯塔法·蒙德;三是亥姆霍兹及其他思想犯们被流放的荒凉岛屿。这三个空间设置得极妙,分别象征了野蛮荒诞、过度文明和思想新生。
其次,此书的时间构成也颇为新颖有趣。小说以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推出福特T型汽车,并第一次在汽车工业中引入流水线作业的1908年作为“新世界”的开元之年。故此,福特纪元632年就相当于公元纪年的2540年。小说中的“文明社会”以福特作为信仰对象,建立的是一个讲求绝对权威,要求民众保持原始思维的愚民社会。而在印第安村落的“野蛮世界”里,则以宗教仪式做对应,这些宗教仪式同样是极其原始的。可见这两个空间并没有本质区别。
理解小说的时空背景之后,我们才能更深刻地去理解小说的众多要素。
其一是人物。在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主要人物以男性为主。四位男主人公的命运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天才。其中,穆斯塔法·蒙德是顺应潮流的天才;伯纳德·马克思虽然做了反抗,但天性软弱,是放弃抵抗的天才。“野人”约翰跨越三大空间,亥姆霍兹跨越两大空间,他们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决心,是彻底的天才。作者信任的不是大众,而是个体中的天才。天才的特点是反叛性,穆斯塔法·蒙德和伯纳德·马克思反抗的是他们真实的自我,这种反抗也就变成了对自己的否定;而亥姆霍兹写作歌谣,针对的是学生;约翰在医院外对着“卡其色的乌合之众”演讲,质问他们:“但是你们喜欢做奴隶吗?”并且将索玛药片倾倒一空,从而引发骚乱。后面两位天才的反叛,是反叛体制,但是失败了。文末,亥姆霍兹被放逐,是天才被放逐;“野人”约翰之死,是天才之死。由这四名主要人物的命运,可知整部小说全然是悲伤的。
其二是小说对“新世界”里社会机制的描述,这反映的正是作者未来学的思想体系。正是这套思想体系,证明了赫胥黎天才般的直觉。
在万邦国里,社会机制的核心是什么?其实上文所引止庵的一段话中早已道破,就是“幸福”二字。穆斯塔法·蒙德自言:“我们信仰的是幸福与稳定。”而列宁娜作为一个标准的合格国民,重复了“如今人人皆快乐”的说教。为了达致所谓的“幸福”,万邦国以技术为基础,对国民进行严密的思想、行为监控,而可悲可怕的是,大部分国民并没有受压迫感。这种国家确乎称得上是“幸福”的国家了。
作为“幸福”的表征,有很多方面:直升机交通、电磁高尔夫球、真空震动按摩机、性激素口香糖、老年状态消失(但仍有死亡)、芳香乐器、感官电影——这种电影没有复杂的情节,只有快感的刺激:
“会有一场床戏表演,就在熊皮毯子上大战,据说美妙至极,你甚至可以看到每一根熊毛都栩栩如生呢。”
最核心的“幸福”只有两个。一是完全不受限制的性交自由;二是索玛提供的嗑药快感。
万邦国的小孩从小就开始“玩低级的性爱游戏”,到了成年,更是畅享性爱。亥姆霍兹更是“在不到四年时间里与六百四十名不同的女孩颠鸾倒凤”。
至于索玛,穆斯塔法·蒙德的评价是:“这是一款完美的药物,它令人精神愉悦,令人镇静,还能让人进入美妙的幻觉世界。这药物综合了基督教和烈酒的长处,却没有遗留二者任何一个缺陷。它可以让人随时远离现实生活,仿佛遁入悠闲假期,醒过神来,不仅一点都不头痛,而且还不会胡言乱语。从技术上来说,社会和谐终于得到确保。”
当然,为了达到“全民幸福”,还需一些技术手段的帮助,万邦国所利用的技术如下:
克隆技术:此时胎生已经禁止,且“父母乃是色情的东西”。在伦敦孵化场及驯化中心,现代化的人体胚胎产生过程被详尽描述,经过所谓的波氏程序,一个卵子会繁殖、分裂。“一个卵子,最少能长出八个、最多能长出九十六个分体,每个分体则会长成完美无缺的成型胚胎,每个胚胎也都将顺利发育为完全的成人。”这是同一个卵子克隆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人形动物。但却被万邦国的人认为是“自然界无与伦比的进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万邦国,人大致分五种,各完成其社会职责,这种等级之区分,就是刻意控制克隆过程的结果。而这种等级制,完全是借鉴了最古老的种姓制度,再一次证明了小说中印第安村落和万邦国两个空间的本质相同。
新巴甫洛夫条件驯化:对婴儿进行驯化——采用电击方式。比这一驯化过程更普遍的方式是睡眠教育,号称“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道德、社交力量”,即通过睡眠时向婴儿、少年灌输固化的思想而戕害其独立的思维能力。正如伯纳德·马克思心中所想,“六万两千四百多次的重复就能制造一个真理”。
在对技术的描述方面,赫胥黎可谓极尽恐怖之想象,以至于“他的作品给现代知识者造成极深的印象,只要提及技术,人们便会生发复杂的敌意。”
配合科技手段,万邦国还建构了“主福特纪念日”“社群赛歌会”“团结仪式日”等群体活动,它们是非暴力的,但一定是强制的。小说中提及伯纳德·马克思参加了一场“团结仪式日”,在《团结圣歌》的音乐中,在索玛的药效刺激下,参加者皆进入痴狂的境界:“他们绕着圈走,一支圆形的舞者的队伍,每个人都将双手放在前面一人的屁股尖上,转呀转,一起高叫,一起随着音乐的节奏跺脚,敲打着前面人的屁股。”于是众人陷入迷狂、纵欲,直至达到仪式的目的,以小说中的文字言,即是:“为一己之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