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膨胀(第2/4页)
试图以秩序取代混沌,以和谐取代杂乱,以单一性取代多样性,说来倒是人类才智的天性,是精神的一种原初的、基本的冲动。在科学、艺术、哲学等领域里的这一现象,我称之为“整合的意志”,它大体上算是有益的。固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整合的意志”也曾制造出某些不成熟的综合性结论;也曾生造出某些荒谬的玄学、神学体系;也曾试图以迂腐的错误概念去解释现实,以卖弄式的象征与抽象解释直接经验产生的数据。
只是不管这些失误多么令人遗憾,它们却至少从不直接造成破坏——虽然也发生过某种糟糕的哲学体系间接造成伤害的情况,但那是当它被利用来为无聊和不人道的行为辩解的时候。
“整合的意志”真正给人类造成危险,是当它出现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的时候。将莫测的多样性减少为易理解的单一性原本只是理论,在实践中却走形了,变成取消人格的丰富性而以单一人格代替,取消自由而以奴役代替。于是,在政治领域,独裁体制被认为等同于一种成熟的科学理论或哲学体系;在经济领域,工人完全听从机器指令使企业运转良好,被认为等同于一件完美建构的艺术品。
在“整合的意志”作用之下,原本只是单纯想解决麻烦的人可能成为独裁者,建设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也能成为独裁的理由。
组织当然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能提供自由。由一小群自由合作的个体组成的小团队,以其自治精神,可以体现出个体的自由。但是,即便不可或缺,组织化却也可能是致命的。太多的组织将男男女女变得机械化,压抑创造精神,终至消灭自由的任何可能性。
一如惯例,唯一安全的办法就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取中庸之道,这两个极端,一是彻底的放任,一是全面的管制。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科技不间断的进步相应地伴随着组织的发展。复杂的机器生产,需要匹配相应复杂的社会管理,以使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就像先进的生产工具一样。为了适应这些组织,人们不得不去除自己的个性,否定原本多样化的人格,使自己顺从于唯一一个标准样板,并竭尽全力成为一个机器人。
同时,组织膨胀与人口过剩相互作用,使去除人性的效果大为增强。譬如,工业企业扩张,就会吸引不断增长的人口中的大部分迁移至大城市,可是,大城市的生活对精神健康却是有害的(据说,在工业区贫民窟那蜂群一般的庞大居民中,精神分裂症的得病率是最高的),而大城市的生活也无助于培育负责任的自由精神,这种自由精神原本活跃于小型的自治团体中,且是真正民主制度的首要条件。
城市生活其实是隐姓埋名者的生活,似乎也是抽象的生活。人们确实保持相互联系,却不是以独立完整的人格出现,而是作为经济功能的化身出现;当他们不工作的时候,则以寻欢作乐的不负责任的形象出现。
因为这样的生活方式,个人易于感觉孤独、卑微,他们的存在已然不再有任何意义。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群居生活的程度只能算中等,还不是一种彻底群居的物种。这么说吧,人更像狼或者大象,而不是蜜蜂或蚂蚁。最初,人类社会与蜂巢、蚁垤毫无相似之处,它们不过是一些集群[8]。别的不提,文明其实就是指的这么一个过程,它把原始人的集群转变为类似于这些群居昆虫一样粗糙、呆板的有机共同体。
现在,人口过剩的压力和科技的日新月异,正在加速这一“文明化”的过程。白蚁窝看来是可以在人类中建成的,在某些人眼里,它甚至是令人艳羡的理想文明呢。当然,不用说也知道,这个理想文明事实上是绝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群居昆虫和我们这种不那么热衷群居的、脑容量硕大的哺乳动物间存在一条巨大的鸿沟,即使后者再竭尽全力模仿前者,也无法弥补这一鸿沟。人类不管多么努力,也无法创建一个社会有机体,他们只能创建一个个组织。如果他们试图创建一个社会有机体,在此过程中,他们也仅仅是创建一个独裁体制。
《美丽新世界》呈现了一幅想象的、有点粗鄙的社会风俗画,在那个社会里,人类像白蚁一样重建了自己的生活,几乎达到了最大的相似性。而现在,我们正被强迫走向“美丽新世界”,这一趋势甚为明显。不那么明显的是,其实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可以拒绝与强迫我们的那些盲目的势力合作。不过,目前这种抵制的欲望并不那么强烈,也没有那么普遍。正如威廉·怀特[9]先生在他那本有名的著作《组织人》里所说的,新的社会伦理体系正取代旧的社会伦理体系,后者认定,个人价值是首位的。但新的社会伦理体系的关键词却是:“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导向的行为”“归属感”“社会技能的获得”“团队精神”“集体生活”“集体忠诚”“群体动力学”“群体思维”和“团队创造力”。它有一个基本假设,社会整体比微观的个体有更大的价值和重要性,个体天生的生物多样性需为单一性的文化让步,集体的权利则远胜十八世纪甚嚣尘上的“人的权利”。根据这一新的社会伦理,基督宣称安息日特为个人制定,实乃大错特错,与之相反,个人是为安息日而存在,故此务必牺牲其遗传特质,假装自己为善于交际的标准个体,而团体活动的组织者则视这样的个人为团队目标的践行典范。
这典范之人显示出了“动态一致性”(何等标致的术语):对集体高度忠诚,毫不松懈地渴望着贬抑自己,渴望着被接纳。这典范之人亦必有典范的妻子,极其热爱社交,有无穷的适应能力,她不仅深信丈夫应首先忠诚于集体,而且她自己效忠集体时还格外活跃呢。正如弥尔顿评论亚当和夏娃时说的那样:“他只为上帝而存在,她则通过他而臣服于上帝。”只是有一点,这典范之人的妻子与我们的女祖宗相比还是每况愈下的。需知,上帝曾应许夏娃和亚当可以无拘无束地享受“青春纵乐”,我以为,上帝也不曾驱逐亚当远离其白皙的配偶,而夏娃,也从不曾拒绝那夫妇之爱的神秘仪式。然而今天,据《哈佛商业评论》的一位作者所言,为达到当代社会伦理提出来的典范要求,男人努力奋斗,而其妻子,“绝不可占据丈夫太多的时间,也不可要求丈夫与其分享太多的乐趣,因为当他一心一意地集中于自己的工作,他的性活动的重要性也必定降到次要的位置”。僧侣宣誓要清贫、服从、贞洁。而今日的典范男人可以发家致富,却一样要宣誓服从(墨索里尼所言不错[10]:“他毫无怨言地服从于权威,凡事皆恭敬等候上级吩咐。”),而为了雇佣他的集体的荣耀,他甚至随时准备好将夫妻白头之恩弃如敝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