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赛(第2/7页)

“哦,另外,”露西总结道,终于提到了实质的问题,“另外,我烦透了一个人过,伊丽莎白。你难道不是吗?”

那座房子挨着公路,即使在一九三五年,路上也早晚都有车来车往。房子本身样子巨大,在秋日下反着光。它是几种建筑风格和材料的杂烩:主要是仿都铎风格,但又有好几处是石头垒的墙,另外还有几面粉红色拉毛粉饰的墙,似乎建筑方案中有几个地方出了岔子,那些人不得不尽其所能收尾。租房中介承认也许看着不怎么样,但是那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也挺“紧凑”,以那样的租金,当然划算。

入住那天,露西·托尔斯和她的两个孩子先到。那个女孩爱丽丝——她下星期就要上初中了——想让一切都尽可能漂亮,所以帮了她妈妈很大忙,把旧家具挪来挪去,布置得新鲜而“有趣”,以适合那些房间。

“拉塞尔,你别碍我事,好吗?”她跟弟弟说,她弟弟在一个包装盒里发现了一个旧的橡皮球,正闷闷不乐地在地板上拍。“他老是碍我事,碍我事,”爱丽丝解释说,“就在我想要——呃!”

“好吧。”露西·托尔斯生气地把头发往后一揽,露出前臂内侧,那里沾了一层家里的灰尘,上面有一道道干净的地方,已经干了,是上次洗手留下的。“亲爱的,你要是不跟我们一块儿干活,就最好出去,”她告诉儿子。“请吧。”

拉塞尔·托尔斯就把那个球塞进口袋,走过那条短短的野草横生、未经修剪的缓坡,走到公路边,无事可做,只是站在那儿看汽车。贝克家很快就会开着她们的旧福特车来,要么在她们搬家的小货车之前,要么是之后,他想好了让她们发现他在那儿也许会挺好,就像派驻在行车道上的一个彬彬有礼的哨兵。

拉塞尔在许多城镇住过,搬过很多次家,他一直不喜欢搬家,而这次新冒险是最没有什么指望的。自从他们都是六岁以来,他就偶尔被迫跟南希·贝克熟起来,可他一直躲着她,要么是她躲着他,因为他们都明白他们的妈妈才是朋友。现在,也许还有以后几年,南希的卧室和他的会在短短的同一条走廊上,只有一个卫生间;他们会一起吃饭,很有可能在其他的时候,也不会跟别人玩在一起。他们已被安排在三年级不同的班里,校长说过这样安排“明智”,但即使这样,肯定还有别的难处。要是他带学校里的谁回来(如果说他真的能交上朋友,他现在还不愿意去考虑),南希也出现在这座房子里,会完全不可能解释清楚。

那辆A型车真的靠过来并抖晃着拐上行车道上时,贝克太太先下来,要拉塞尔一直在那儿等小货车开过来,因为她拿不准司机知不知道是哪座房子。接着南希下了车,过来跟他一起等,她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样子脏兮兮的小泰迪熊。她拿不准地微笑着,拉塞尔马上低头往地上看。贝克太太用脚踩熄一根香烟,费力地走向厨房门口时,他们两个显然都感兴趣地看着。

“知道这条路为什么叫邮政路吗?”他问,一边眯着眼往路上远处看。“因为它一直通到波士顿。实际上应该叫波士顿邮政路,我想叫‘邮政’,是因为他们顺着这条路送邮件。”

“哦,”南希说。“嗯,不,我原来不知道。”接着她把泰迪熊举起来说:“他叫乔治。从我四岁时,他就天天晚上陪我睡觉。”

“哦,是吗?”

直到那辆小货车慢下来好拐弯时,拉塞尔才看到它。不管怎么样,他还是用力挥手,可是司机没注意到,也不需要。

没过几周,南希·贝克就证明自己是个不可理喻的人。她性格倔强、爱生气,还特别爱哭。她那件连脚睡衣被剪开的脚部样子滑稽,她有颗抢眼的门牙难看地叠在另一颗上面,长在一个相貌一般、讨人嫌的小女孩的嘴里倒挺合适。她死乞百赖地缠着爱丽丝·托尔斯,甚至在爱丽丝委婉地一次又一次不鼓励她那样做时还是如此。(“现在不行,南希,我跟你说过。我在忙着呢。”)尽管露西·托尔斯偶尔正式努力过和气一点,但是好像也一直对她感到灰心。“南希不是个很——吸引人的孩子,对吗?”她有次沉思着跟她的儿子说过一次。拉塞尔不需要更多证据来知道南希有多么差劲,反正已经够多了:她自己的妈妈也好像认为她不可理喻。

有几个早上,托尔斯一家人吃早餐时,得尴尬地坐着听那对母女关上门在楼上吵架的噪音。“南希!”伊丽莎白会叫道,带着跟她有时候背诵爱尔兰诗歌时同样做作的调子。“南希!我对这一会儿都受不了。”从头到尾,还传来南希带着哭腔的声音。会有一两声重击和摔上门的声音,然后是伊丽莎白一个人穿着高跟鞋走下楼时格登格登的响亮声音。

“有时候,”她有天早上走进餐厅,咬着牙拉长声音说,“有时候,我希望那个孩子沉到海底。”她把自己的椅子拖出来然后坐下,那种气势,足以说明她挺高兴那样说了,而且还会再说。“你们知道这次是为什么吗?是鞋带。”

“您想来点什么吗,贝克太太?”那位黑人女用人问,她出现在这里,仍然会让大家感到吃惊。

“不了,谢谢,迈拉,没时间了。我只来点咖啡吧。我不喝咖啡的话,对自己的行为可不负责。嗯,一开始是鞋带,”伊丽莎白接着说,“她只有一条扁的和一条圆的鞋带,你们知道,她对那样去学校感到丢人。你们能想象吗?能想象出来吗?当美国有一半小孩还吃不饱肚子的时候?哦,那还只是开了个头。她然后又说她想念埃德娜。她想要埃德娜。所以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去新罗谢尔,去找到那个可怜的女人,把她带到这儿吗?再把她领回家里?另外,我想她现在在电子管厂上班——地方在哪儿,我完全找不到。”

伊丽莎白像喝药一样喝了咖啡,吃力地出门走到汽车那里。当时,爱丽丝和拉塞尔该去上学了,露西·托尔斯发现自己在卧室里有事要做。南希最后下来时,一个人都没看到,她什么都没吃,穿上外套,就急急忙忙从别人家的草坪之间走出去,穿过一道破损的栅栏,然后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郊区小路走到学校的那幢大楼,那里有位皱着眉头的老师会再给她记一次“迟到”。

但是现在拉塞尔·托尔斯还有更严重的麻烦,他发现自己作为家里的男性不足以应付,即便是象征性地。他身上毫无安静、自信及庄重可言。像南希一样,他也有可能可怕地发脾气、哭泣,甚至过程之中他就会感到羞愧。有天晚上他妈妈进了他的房间,说她要跟一个男人“去怀特普雷恩斯吃晚饭”时——那个人他以前只见过一次,是个大块头,秃头、红脸膛,叫过他“冠军”,他那时很可能就在楼梯脚听着,就要摇头称奇地知道了他是个多么离不开妈妈的男孩——拉塞尔把戏演足了。他装作瘫倒在地板上,似乎发脾气是种癫痫发作。接着他装作瘫倒在床上,他对自己的声音之尖厉也感到震惊。“你不能走!你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