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第10/11页)
城里的树木布满灰尘,树荫里的椅子是那种老式的直靠背,早年涂着不同的颜色—那样子像是从好几家的厨房里搬出来的。几块狭长的旧地毯和浴室橡胶垫摊在椅子前,免得双脚踩上沙砾。在第一排座位后面,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只羊躺在地上,但细看发现是一只脏兮兮的白色小狗。它小跑过来,用一种严肃而半正式的目光盯了她一会儿—匆匆嗅了嗅她的鞋子,小跑着离开了。她没去留意有没有吸管,也不愿再折回去找了。她就着瓶子喝起可乐,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睁开双眼时,另一张椅子上的男人朝她说话了。
“我拼命赶过来的,”他说道,“南希说你去赶巴士了。我发言一结束就出来了。但巴士站都拆了。”
“临时改建。”她说。
“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你,”他说,“哪怕—你看,过去那么些年了。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在和别人说话。等我再看时,你已经不见了。”
“我认不出你来。”路易莎说。
“是啊,认不出,”他说,“我猜也是。当然。你认不出。”
他穿着一条棕黄色的便裤,一件浅黄色的短袖衬衣,戴乳黄色的阿斯科特领结。工会里的人这么穿显得有点花哨。他一头白发,但浓密拳曲,是那种有弹性的头发,往上卷成小卷,离前额稍远。他的肤色红亮,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她猜那是因为发言时太投入,以及带着同样的热忱与说服力在与人私下交谈。他戴一副遮阳镜,现在摘了下来,似乎愿意让她看得更清楚些。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带着淡淡的血丝和些许疑虑。他长得不错,除了微微的将军肚外,人还算精干。但她不觉得这种事务性的英俊—帅气得体的服装、抢眼的鬈发、利落的表情有多吸引人。她还是喜欢阿瑟那样的外貌。低调,身上黑色的西装散发出尊严,也有人会称之为自负,在她眼里,那样子坦率而值得钦佩。
“我一直想打破沉默,”他说,“想和你说上话。我至少应该和你道别,分开得太突然了。”
路易莎不知如何作答。他叹了口气。“你过去一定很生我的气吧,现在也是吗?”
“不,”她说,可笑地回避话题,回到客套上来,“格雷丝好吗?你女儿怎么样?莉莲。”
“格雷丝不太好。她得了关节炎。她的体重可不利于康复。莉莲还不错。她结婚后还在高中教书。教数学。女人家像她这样的不多。”
路易莎怎能拆穿他呢?难道这样说,不,战争期间你妻子格雷丝就改嫁了,她嫁了一个农民,一个鳏夫。那之前她每周上我家打扫一次。费尔利太太年纪太大了。莉莲高中都没念完,还当什么高中老师?她早早嫁了人,生了几个孩子,在杂货店工作。她遗传了你的身高和头发的颜色,又染成了金色。我常常注视她,心想她一定长得像你。她慢慢长大,我常常送去继女穿不下的衣服。
这些她只字未提,而是说:“那么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不是莉莲?”
“南希?噢,不!南希是我的守护天使。她会留心我演讲的地点和时间,关心我的饮食,问我吃药了没有。我看样子要得高血压。也没什么严重的。不过我的生活方式不好,总得四处奔波。今晚得赶飞机去渥太华,明天有个不太好对付的会,还有一个无聊的晚宴。”
路易莎觉得有必要开口:“你知道我结婚了吗?我嫁给了阿瑟·杜德。”
她以为他会吃惊。但他只是说:“是的,我听说了,是的。”
“我们过得也挺辛苦,”路易莎坦言道,“阿瑟六年前去世了。整个30年代我们一直支撑着那家工厂。哪怕在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们没钱修房子。记得我们还锯下了办公室窗前的雨篷,这样阿瑟就能踩着梯子上房补屋顶了。能想到的都做了,连游乐场里的室外保龄球道也做。大战开始后我们撑不下去了。把能生产出的钢琴都卖了,我们还得为海军生产装雷达用的包装箱。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办公室里。”
“变化不小,”他说,用一种听来圆滑的口吻,“比起在图书馆的时候。”
“工作就是工作,”她说,“我还在工作,我的继女贝亚离婚了,凑合着帮我料理家务。儿子总算念完了大学—按说他应该学习打点生意,但他每天半下午的时候总有理由溜出去。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到家,累得都要站不住了,却听到酒杯里冰块相碰的叮叮声,听到他们在树篱后的笑声。噢,麻,见到我时,他们就那么说。噢,可怜的麻,这儿坐,给她倒杯喝的!他们叫我‘麻’,我儿子还是娃娃的时候总这么叫我。可他们都不是娃娃了。我到家的时候,房子里很凉爽。你还记得吗?那是一栋可爱的房子,上下三层,造得就像一只结婚蛋糕。门厅里铺着马赛克。但我总惦记着工厂,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做才能免于负债?全加拿大只剩五家工厂还在生产钢琴了,其中三家在人工便宜的魁北克。这些你一定都知道。每当我在心里默默和阿瑟说话时,想说的总是同一件事。我依然离他很近,但感觉一点都不神秘。上了年纪后,你可能会多想那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我想的越来越实际,想把事情安顿好。真想不到会和死者聊这些。”
她没再说下去,觉得有些尴尬。她不确定他是否都听进去了,实际上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都说了。
“改变我的那件事—”他说道,“那件最初改变我的事儿,能让我成事的,就是图书馆。所以,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他将双手置于膝盖上,垂下头。
“啊,扯远了。”他说。
他咕哝着,以大笑作结。
“我父亲,”他说道,“你不记得我父亲了吧?”
“嗯,我还记得。”
“好吧,有时我觉得他的主意没错。”
接着他抬起头摇了摇,正色道:
“爱情不死。”
她感到不耐烦,几乎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演讲者都是如此,她琢磨着,可以如此说话的一个人。爱情每时每刻都在消亡,多多少少被岔开、掩盖—似乎也将归于死寂。
“阿瑟过去常来泡图书馆,”她说道,“刚开始他很让我恼火。我常常盯着他的后颈,心想,哼,有东西砸中那儿才好!他完全料想不到这些,完全不会。最终这完全变成我想要的另一件事。我想嫁给他,拥有正常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