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第7/11页)

他并不是想要跟人交际才去的。他不是去那里聊天的,遇上叫得出名字的人他仍会打招呼,那儿大多都是他叫得上名的人。他可能会和管理员稍稍聊上两句。不过通常不外乎进门时的“早安”和离开时的“晚安”。他不麻烦任何人。他感觉自己现身此地显得亲切、友好,更重要的是显得自然。看书、沉思,在这里而非在家里,他自觉在贡献着些什么。对此人们能有所指望。

他喜欢这样的称呼。公仆。那位正从高处望着他的父亲,双颊晕染着婴儿特有的淡粉色,一双呆滞的蓝眼睛,一张老人逞性的嘴,从未想到他会变成这样。他父亲更看重自己公众人物、捐助人的身份。他按自己想到的那套来管理厂子,我行我素。生意淡的时候,他会去厂里走一圈,一个接一个地告诉工人:“回家,现在就回去。有活了你再回来。”他们便听话地回家。他们会打理花园,去外面猎兔子,赊账买些生活必需品。他们并不作他想。学他吆喝仍是他们的一个乐子:“都回家去! ”他是工人们的主心骨,阿瑟可及不上。但如今他们不准备照老规矩办了。大战期间,他们习惯了好工钱,活儿总是源源不断。没人想过士兵回来后劳力会过剩,不知道红火的生意时刻要靠运气和智谋,一旦缺了这些,一年甚至一季都好过不了。他们不喜欢变化—眼下转产自动钢琴让他们心生不快,尽管阿瑟确信那是前景所在。阿瑟会恪尽职守,不过方式却与他父亲相反。非不得已必居幕后,处世不失尊严,待人恪守公正。

人们盼着你打点周全。整个镇子都这么盼着。工作会有的,就如每天按时升起的太阳。工厂要缴的税增加了,同时用水不再免费。道路养护的责任从小镇转嫁到了工厂。循道宗教堂在募集一笔不小的款子,用于建新的主日学校。小镇冰球队要换新队服。竖立在战争纪念公园的石头门柱。还有每年送毕业班里最聪明的男孩子上大学,要蒙杜德一家的美意。

求就必得着。[7]

家中也不乏期许。贝亚吵着要去私立学校,费尔利太太留意到了新上市的一套搅拌厨具,外加一台新洗衣机。整栋楼的镶边饰条到今年得重新刷一遍。那些裱花蛋糕形的装饰要耗费大量涂料。开支中还包括阿瑟为自己订的新车—一辆克莱斯勒小轿车。

这是必需品—他必须开一辆新车。他必须开一辆新车,贝亚必须离家上学,费尔利必须买最新款的厨具,镶边饰条必须白得像圣诞节的初雪。如若不然,他们将自尊不保,自信不保,他们会想是不是在走下坡路了。这些都能安排妥帖,只要好运相随,一切都能安排妥帖。

父亲去世后几年,他觉得自己成了他的顶替者。这种感觉并未持续,但时不时会冒出来。现在它消失了。他坐在这里,感到它已消失了。

事发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在与一位镶面板的销售员交谈。他察觉到噪声的某种变化,是变强而非减弱。他未曾警觉,倒是有点气恼。因为事故发生在锯木车间,那些商店、窑房、院子里的人不会马上知道消息,那几分钟里人们会接着干活。事实上,在办公桌前弯腰看着样品的阿瑟可能是最后一个明白过来的。他问了销售员一个问题,可他没有回答。阿瑟抬头看到销售员大张着嘴,一脸惊恐。销售员的自信消失无踪。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惯常的“杜德先生!”和看着他长大的老工人们喊出的“阿瑟,阿瑟!”。他还听到“锯子”、“头”,以及“老天,老天,老天!”。

阿瑟但愿那一刻能安静下来,但愿那些喧哗和物件都能可怕地、令人释放地退去,好让他定下神来。人们胡乱地嚷叫、打听、奔跑,他夹在人群中心,被推搡着进了锯木车间。一个男人晕了过去,若是没有提前关掉电锯,他昏倒的地方也会要了他的命。那是他的身体,倒在地上但是完整的,阿瑟误认为那是遇难者。噢,不,不。他们还在推他朝前走。锯末是猩红色的,因浸透了血而鲜亮。那堆木料上溅满了鲜血,锯刀上也是。一团工作服吸饱了鲜血,横在锯末中,阿瑟明白过来那是尸体,连着四肢的躯干。鲜血如此之多,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变软了,变得像一摊布丁。

他首先想到得把那儿盖起来。他脱下外套就那样做了。他必须靠近一步,鞋子在血泊中扑哧作响。别人都没这么做,那是因为他们都没穿外套。

“叫医生了吗?”有人嚷道。“去叫个医生来!”一个挨着阿瑟的男人说。“头缝不上去了吧—医生。缝得上吗?”

阿瑟还是差人请来医生,他想那是必要的。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之后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展开。医生、殡仪员、棺材、鲜花、牧师。一件连着一件,让他们有事可做。铲走锯末,清理锯刀。把当时就在近旁的那些人送去洗澡。扶那个晕倒的人去食堂。他没事吧?吩咐女勤杂员备茶。

他需要的是白兰地,威士忌也行。但他有约在先,办公区里禁酒。

还缺了什么。它在哪儿?那边,他们说,在那边。阿瑟听到不远处的呕吐声。不是自己捡就是让别人捡。呕吐声护佑了他,稳住了他,让他近乎轻松地做出决定。他捡了起来。小心稳当地捧走,仿佛手里是一只丑陋但又贵重的罐子。把脸那侧朝里,似要让他舒服些,把它贴在自己的胸前。血濡湿了衬衣,布料贴在他的皮肤上。它是温热的。他感觉自己是个伤员。他意识到人们在看着他,他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位不可缺少的演员,或是牧师。该拿它怎么办?它正贴在自己的胸口。这个答案也浮现出来了。把它放下,放在原先该在的地方,当然不是严丝合缝,不是用线缝上。只是大概的位置,然后挪一下外套,重新盖好。

他现在没法问这个男人的名字,只能在别的时候打听。刚亲手打理完这一切,如此无知是一种罪过。

但他发觉自己其实知道—他想起来了。他把夹克的一角拉到那只耳朵边,耳朵在那儿依旧朝上,看起来气色还好,还能用的样子—一个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他的父亲是上门打理花园的那位,这位园丁并非总靠得住。他是那个退伍后重回工厂的年轻人。结婚了?他觉得是。他得过去看她。越快越好。穿一身干净衣服。

图书管理员时常穿一件暗红色的衬衫。为了搭配,她涂了些口红,头发剪短了。她不再年轻,但也有动人之处。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雇她的时候,曾觉得她总让自己显得很严肃。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没剪短—而是盘在头上,有些老气。我还记得是和过去一样的颜色—让人愉快的暖色,就像树叶—橡树叶,还是秋天的。他试着回忆起她薪酬多少。不多,当然。她靠这些钱把自己打理得不错。那她住在哪里呢?某栋宿舍楼—和学校老师在一起?不,不是那儿。她住在商务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