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失乐园(第13/14页)
“拖拉是一项追踪活动,不是猎狐。是用一根线,由骑马跑在前面的人放下的……系着的包里发出一种气味,人们可以跟踪。猎狗在后面追。有很大、很大的围栏,隔成一种跑道。很有趣,可以飞快地奔跑。巨大的,厚厚的树枝栅栏,八到十英尺宽,顶上有木条。很刺激,那里有许多障碍赛,优秀骑手也多,大家都去,飞快地穿越那些地方,真的好玩。”
在瑞典佬看来,她对自己的困境迷惑不解——一个醉醺醺的女人,在外面的聚会上无法控制地胡扯八拉一通——与他父亲故做亲切的“我—什么—也—不—懂”的提问差不多,让她凄惨地讲下去,每个含糊不清的字未能刺激她的嘴唇,使其像铃声一样清脆地发出一个来。像“爸爸!”那样清晰,像从他的耆那教女儿的面纱后面响亮地发出的那样。
不用抬头他也知道父亲在想什么,他正用煤钳垒起最红的炭堆。有趣,他父亲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这乐趣是什么?什么东西这样有趣?他父亲一直搞不懂,自从儿子在克尔街以西四十英里的地方买下房子和一百英亩土地,他总在想。他为什么要和这些人住在一起?忘了酗酒吧,清醒同样糟糕。他们用两分钟就可以把我烦死。
多恩对他们反感有一个简单的理由,他父亲有另一个。
“不管怎样,”杰西说,手上夹着香烟,费力地下着某种结论,“那就是为什么我要牵着马去上学。”
“你牵着马上学?”
她又不耐烦地噘起嘴,也许这个父亲,以为在用他的问题帮她摆脱困境,却比平常更快地将她赶到崩溃的边缘。“是的,我们俩同时上火车。”她告诉他。“我不幸运吗?”她问,让两个利沃夫惊讶不已,似乎她毫不在意尴尬的处境——好像那不过是个可笑的幻觉,是令人恶心的自以为是的清醒的人们想从醉鬼那里听到的东西——她挑逗地将手放在娄·利沃夫的头上。
“对不起,我不明白你怎么将马带上火车。这马有多大?”
“那时候马都装在运马货车上。”
“啊哈。”利沃夫先生说,似乎他这一辈子对非犹太人的欢乐感到的迷惑终于有了答案。他从自己头发上拿下她的手,把它紧紧地握住,仿佛要将他所知道而她已忘却的一切有关生命的东西挤进她身体。此时,杰西在那种力量的鼓动下,对眼前的情况未能觉察,没有想到这一夜还未结束时便会出丑,她摇摇摆摆地接着讲。
“他们都跟着马球队走了,坐上冬季列车到南方去。列车在费城停下,我把自己的马也和他们的放在一起,离我的铺位两节车厢远,我对家人挥手告别,真的不错。”
“你多大?”
“十三岁。我一点也不想家,只是觉得开心,真的很好,真的”——她说着就哭了起来——“开心。”
十三岁,他父亲在想,尿床的家伙,你对家人挥手告别?那算什么?与他们有关?你十三岁时对家人挥手告别究竟有什么意思?难怪你现在成了酒鬼。
可是他嘴里却说,“好极了,忘了它吧,为什么不?你周围都是朋友。”尽管这样做令人讨厌,可还是得做。他从她一只手里拿走酒杯,从另一只手里取下她刚点上的香烟,把她搂进怀里,这可能是她一直都在渴望的。
“我知道自己又该做个父亲了,”他轻声地对她说,她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哭,让瑞典佬的父亲抱着自己摇晃着。她这一生中只是在另一个场合见过他一次——大约在十五年前,他们到沃库特家的草坪上参加庆祝七月四日的野餐会——她尽力学双向飞碟射击,那也是与娄·利沃夫的犹太人意识不符的娱乐活动之一。为了“乐趣”就扣动扳机,用枪射击。他们疯了。就在那天,他们回家时看见一块公理会教堂自做的标牌,上面写着“帐篷出售”,梅丽拼命地求瑞典佬停下来给她买一顶。
如果杰西因为十三岁时曾对家人挥手告别,十三岁时什么都不带,只牵着马孤独地被人运走,就可以趴在他父亲肩头哭泣,他的那种记忆——“爸爸,停下,他们在卖帐—帐—帐篷!”——那时她才六岁,有什么不可以使他为了他的耆那教女儿快哭出来?
想到沃库特应该知道杰西在这里的事,他也需要时间使自己振作起来。他突然感觉到这种情形的分量,尽量从自己的思想里驱除它,至少要维持到客人回家以后——他已身陷这种情形,是作为一个父亲,自己的女儿不仅仅偶然杀了一个人,而是借真理和正义之名,非常冷漠地杀掉另外三个。这个女儿抛弃了从他和她母亲身上学到的一切,事实上现在已经抛弃整个文明,以洁净开始,以理智告终——瑞典佬让父亲暂时独自照料杰西,从房子后面转过去,来到厨房的后门找沃库特。从门上的玻璃他看见桌上那一叠纸,那是沃库特新画的一批图,可能画的就是那讨厌的通道。此时,他在水槽边看见沃库特本人。
沃库特身穿紫红色亚麻裤,罩着宽松的夏威夷衬衫,上面是五彩缤纷的热带花卉,这可以用西尔维尔·利沃夫看到人家穿着打扮令人讨厌时最恰当的一个词语“花哨”来形容。多恩认为那种打扮是过于自信的沃库特向外展示的一部分,她刚来旧里姆洛克时还很年轻,曾经非常可笑地被他这种外表镇住。按多恩的理解——她告诉瑞典佬时,他觉得依然带有一点那种老怨恨——夏威夷衬衫传达的信息很简单:我是沃库特三世,我敢穿周围其他人不敢穿的东西。“在莫里斯县这个伟大的世界里,你越以为自己了不起,”多恩说,“就越想出风头。那件夏威夷衬衫,”她讥讽地笑了笑,“白种新教徒的极端主义——白种新教徒小丑。这就是我在这里生活学到的——然而威廉·沃库特三世们也有许多倒霉的时候。”
就在一年前,瑞典佬的父亲也得出过同样的结论。“我注意到这些有钱的异教徒在夏天的表现。夏天一到,这些保守的、正统的人穿上最不可思议的服装。”瑞典佬笑起来。“这是一种特权形式,”他说,重复多恩说过的话。“是吗?”娄·利沃夫问,也和他一块笑。“也许吧,”娄总结道,“但是,我不得不佩服异教徒:要穿那些裤子和衬衫你得有勇气。”
当然,你若看见沃库特在村子里那样穿着打扮,一个魁伟的家伙,高大、结实,也许不会想到——如果你是瑞典佬的话——他那些看起来乱涂一气的画也有它们的特性。照多恩的说法,一个像瑞典佬这样对抽象艺术一窍不通的人,也许很容易认为身穿那种衬衫的家伙,作起画来就像芬普那个著名的家伙在古老的波罗运动场的第二回合时将登姆普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