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第5/7页)

汉斯所受的影响不同。他给一个念头缠住了:打死邓宁是他的责任。每逢他去服侍这个给捆住的人,或者在他旁边监视的时候,伊迪茨就提心吊胆,怕汉斯会在这间木房子的死亡簿上又添上一笔。他总是很野蛮地咒骂邓宁,对他非常粗暴。汉斯为了掩饰他的杀人欲望,有时还会对他的妻子说:“慢慢地,你会叫我杀死他的,可是到了那时候,我可不愿意杀死他了。我不想玷污我的手。”不过,有好几次,在她不值班的时候,她悄悄走到那间屋子里,总是发现这两个男人,像一对野兽一样,恶狠狠地,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汉斯的脸上,杀气腾腾,而邓宁的脸色,就像一只给逼到绝境的老鼠一样凶野。于是,她就会大喊一声,“汉斯!你醒醒!”他就会镇定下来,感到吃惊,脸上显得很难为情,可是并不懊悔。

因此,自从发生这件意外以后,汉斯也成了伊迪茨·纳尔逊要对付的一个问题。起初,只有一个要用正当的方式对待邓宁的问题,至于所谓的正当方式,在她看来,也就是要把他看守起来,直到把他交给正式的法庭受审。可是现在还得考虑到汉斯,她觉得他的神志是否清醒、灵魂能否得救,都有问题。此外,不久她又发现自己气力和耐心也成问题了。由于神经过分紧张,她的身体快要垮了。她的左臂会不由自主地抖动和抽搐。她用匙子的时候会把食物泼出来,她的左手已经不听使唤了。她认为这是一种舞蹈风[33],她怕病情会发展得非常严重。如果她真垮了,会怎么样呢?她一想到将来这所木房子里只剩下邓宁同汉斯时的情景,心里就又添了一层恐怖。

三天之后,邓宁开始说话了。他的头一个问题就是:“你们预备把我怎么办?”

他天天问这个问题,每天都要问好几次。伊迪茨总是答复他说,一定要根据法律来处理他。同时,她也天天问他:“为什么你要干这种事?”对这个问题他从来不回答。他一听到这个问题就暴跳如雷,拼命想挣脱捆在他身上的皮带,并且威胁她说,等到他挣脱了,他会怎么对付她,他说,迟早他一定会挣脱的。每逢这种时候,她就扣住枪上的两个扳机,准备在他挣脱皮带的时候打死他,可是由于过分的紧张和震惊,她自己又会浑身发抖,感到心跳和头昏。

不过,日子一久,邓宁总算变得比较就范了。在她看来,他似乎过厌了这种整天躺着不动的生活。他开始恳求她放了他。他起了许多粗野的誓,他说他绝不会害他们,他会一个人沿着海岸走下去,向法庭自首。他愿意把自己的那份金子送给他们。他要一直走向荒野深处,永远不再在文明社会露面。只要她放了他,他情愿自杀。通常,他恳求到后来,总是会不自觉地说起呓语来,直到她觉得他快要发疯了,不过,尽管他这样发狂似的求她,她总是摇摇头,不肯释放他。

后来,过了几个星期,他变得更加就范了。在这一段时间里,他的精神却越来越委顿了。他常常会像一个性情乖张的小孩子那样,把头在枕头上翻来覆去,口里喃喃地说着:“我真过厌了,真过厌了。”后来,隔了不久,他就非常激动地请求他们把他处死,一会儿求伊迪茨杀了他,一会儿又求汉斯解除他的痛苦,让他至少可以安静地长眠。

这种局面正在迅速地变得叫人不能忍受。伊迪茨的神经越来越紧张,她知道自己随时都有垮掉的可能。她甚至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因此她总是提心吊胆,生怕在她睡觉的时候,汉斯发起狂来,把邓宁杀死。这时候,虽然已经到了正月,前来做生意的双桅帆船还要过几个月才可能靠岸。他们本来没有想到要在这所木房子里过冬的,现在,粮食正在一天一天地少下去,汉斯又不能出门打猎,添补一下。为了必须看守他们的犯人,他们简直给捆在这所木房子里了。

伊迪茨也明白,总得想个办法才好。她强制着自己把这个问题重新考虑了一下。她还是摆脱不开她那个民族的传统观点,以及她那种一半得自血统、一半得自教育的守法精神。她知道,无论怎么做,她都得依照法律。每逢猎枪搁在她的膝盖上,不安的凶手躺在她旁边,暴风雪在外面狂吼着,她要一连看守几个钟头的时候,她就发挥她的创见来考虑社会问题,自己造出一套法律的演变的理论。她认为,所谓法律,不过是一群人的判断和意志。至于这群人的人数多少,那倒没有关系。按照她的理解,其中有小至如瑞士的人群,也有大如美国的人群。依此推理,这个人群无论小到什么程度都没有关系。也许,一个国家只有一万人,可是他们的集体的判断和意志,仍然会成为那个国家的法律。照这样看,为什么一千个人不能算一群人呢?她向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一千个人可以成为一群,为什么一百个就不可以呢?为什么不可以是五十个呢?为什么不可以是五个呢?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两个呢?

这个结论使她吃了一惊,她把这个问题对汉斯谈了一下。起初,汉斯不懂,后来,等到他明白了,他就举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例证。他谈起了淘金者的会议,每逢开会的时候,当地的淘金者都要聚在一块儿,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据他说,有时,总共也不过十个到十五个人,可是对于这十个或者十五个人来说,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法律,谁要违反了多数人的意见,谁就会受到惩罚。

到了这一步,伊迪茨才搞清楚了她的问题。邓宁必须受到绞刑。汉斯也很赞成。在他们这一群里,他们两个占了多数。根据集体的意志,邓宁必须受到绞刑。为了执行这个决定,伊迪茨很认真,一定要按照习惯上的形式办理。可是这个群太小了,汉斯和她,只好一会儿充当证人,一会儿充当陪审人,一会儿充当法官——

然后还要充当行刑的人。她正式控诉麦克尔·邓宁犯了谋杀达基和哈尔基的罪,那个躺在床上的囚犯,先听了一遍汉斯的证词,然后又听了一遍伊迪茨的证词。他既不肯认罪,也不说自己无罪,等到伊迪茨问他有什么为自己辩护的话没有的时候,他还是不响。于是,她同汉斯,也没有离开席位,就宣布了陪审人认为犯人有罪。然后,她就充当法官,当庭宣判。尽管她的声音颤抖,眼皮跳动,左臂抽搐,可是她到底还是读完了这份判决书。

“麦克尔·邓宁,在三天之内,就要把你绞死。”

这就是判决书。那个人不自觉地舒了一口气,然后轻蔑地哈哈一笑说:“这么说,这张该死的床不会再折磨得我背上疼痛了,那倒也叫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