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路德维克 14(第2/2页)

有如晴天霹雳。自从我与露茜的最后一次见面以后,我曾无数次回忆当时我俩相互说的每一句话,我曾百十次大骂自己,又百十次为自己辩护,同时我又百十次自认为从此与她断绝往来,可是又同样百十次安慰自己说,不管怎么样,露茜总归还会理解我的,也会宽恕我的。但是这一行邮递员的字迹就像是给我的一纸判决书。

我心急火燎难以自制,第二天我不顾一切做了一件疯狂之事。我今天说它疯狂,其实也不比我上一次溜出营地更为危险多少。现在回想起这一豪举觉得纯属胡来,主要还不是在于其冒险,而是根本不会成功。在我之前,我知道洪萨在夏天里,曾不止一次地干过同样的事,出去跟一个保加利亚女人见面,那女人的丈夫每天上午在外面干活。所以我也按此办理:我跟大家一起出工上早班,领了工牌和安全灯,拿煤粉往自己脸上一抹,于是乎脚底下就溜号。我跑到露茜的公寓,问那个女门房。我得知露茜已走,大约在半个月以前,一只小箱子里装走了她全部的东西;谁也不知道她去哪儿,她也没有给任何人留下话。我吓坏了:莫非出了什么事?那门房看了我一眼,懒懒地一挥手:“得了!这一号丫头有的是,她们全都这样。一会儿来了,一会儿走了,从来也不告诉谁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寻到她的工厂打听消息,到人事处去问,也没得到任何结果。接着我在俄斯特拉发满处走,直到下班时分我才赶到地面堆矿场,想混在从工作面上来的伙伴们队里。不过在洪萨给这一类溜达所开的方子里,我肯定在哪个地方出了纰漏,我被逮住了。两个星期后我上了军事法庭,落了个因开小差而蹲上十个月牢的下场。

对了,正是从我失去露茜的那一刻起,开始了一个漫长的阶段——万念俱灰,一切枉然。而当我刚来到家乡想在这里小住几日时,它那秽土污泥的景象一度让我又想起这个阶段。对了,还有一些事也是这个阶段开始发生的:在我铁窗生涯的十个月里,妈妈故去了,而我甚至没能去给她送葬。后来我又回到俄斯特拉发,还是和黑臂章的在一起,又服了一年的役。那时候,我又签了一个合同,在当完兵后到矿下干三年,因为在这之前有风声传来说,谁不肯去矿下干谁就会留在军营里多干上几年。所以我就又以老百姓身份与煤矿打了三年交道。

我不爱回想这些,不喜欢提到这些,而且在这里顺便说说,有些人当年也和我一样被他们深信正确的政治运动所清除,今天他们又吹嘘起自己的经历来,我不喜欢这些人。是的,我也曾以自己一度遭难落拓为荣,然而那不过是虚荣心而已。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已经毫不客气地告诫自己,我当年并不曾站在黑类分子队伍里发扬勇敢精神,进行反抗斗争,也不曾以自己的思想去抵制过什么其他思想;我的出事并不是由什么真正的悲剧事件所带来的,不是的,我不是自己个人历史的主体,而不过是它的客体,因而我也就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自我标榜的资本(我不承认折磨、悲哀、失败自身有什么价值)。

露茜呢?对了,十五年过去了,我从没有遇见过她,甚至很长时间对她一无所知。只是在我服役期满之后,我才听说她大约在波希米亚西部的一个什么地方。然而,我不再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