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5/6页)
她搬到泰勒尔,跟一家六口一起住,什么零工都做,就为了时时刻刻尽可能同乔待在一起。就是在那儿,她变成了一个健壮有力的年轻女人,赶骡子、打草捆、劈木头,样样干得跟男人一样好。就是在那儿,她的手掌和脚底板长了茧子,手套和鞋子都不能比。都是为了乔·特雷斯,一个双色眼睛的十九岁小伙子,他跟收养他的一家人住在一起,弹棉花,伐木,种甘蔗、棉花、玉米,需要的时候就屠宰、耕地、打鱼、卖皮革和捕猎——而且心甘情愿。他热爱树林。热爱它。所以,让他的家人和朋友吃惊的并不是他同意娶维奥莱特为妻,而是十三年后他同意带她去巴尔的摩,据她说那里所有的房子都有独立的房间和自来水——不用你去打水。在那里,黑人男子在港口干活,从比教堂还大的轮船上卸货,一天挣两美元五十美分;别人开车到你家门口接你,把你送到你要去的地方。她描述的是一个二十五年前的巴尔的摩,一个不论她还是乔都租不起房子的住宅区,可是她不知道那个,而且一直不知道,因为他们最终去了大都会。他们的巴尔的摩之梦被更强大的梦取代了。乔认识一些住在大都会的人,还有一些去过那儿、然后带着让巴尔的摩相形见绌的传说回家来的人。干轻闲工作就能挣钱——在大门前面站一站,用托盘送送食物,哪怕给陌生人擦擦鞋子——你一天里挣的钱比他们在整整一个收获季挣的还多。白人们简直是在把钱扔给你——就因为你热心帮忙:给出租车开开门,拎拎行李。还有,随便一件你拥有、做出或是捡到的东西都能拿到大街上去卖钱。事实上,有的街道所有店铺都归黑人所有;整街整街的黑人俊男美女整宿开怀大笑,整天赚钱。钢铁的小汽车满街飞跑,他们说,你要是攒够了钱,你也可以自己搞一辆,哪儿有路就开到哪儿去。
乔哈哈大笑听着这些故事听了十四年。可是他也抗拒着它们,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间改变了主意。没人知道,甚至连维奥莱特也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离开了他的田野、树林和隐秘孤寂的山谷。让他放弃了他的钓鱼竿、他的剥皮刀——他的所有工具,只留了一件,并且借了一只皮箱装他们的东西。维奥莱特始终不知道是什么惹火了他,搞得他想要——非常突然,却比大多数人来得都迟——搬到大都会去。她猜想,那顿让所有人都心痒难搔的晚餐一定跟乔改变主意有关。要是布克尔·T在一个被称作首都、离特鲁·贝尔度过一段如此美妙时光的地方不远的城市里,到总统家里坐下来吃上一份鸡肉三明治,那么,所有事情一定会很圆满,很圆满。他带着他的新娘坐上了一列足够刺激、能让他们的眼珠子掉出来的火车,一路舞进了大都会。
维奥莱特以为它会令他们失望,它会不如巴尔的摩可爱。乔坚信它会是完美的。他们用一只手提箱提着全部家当到达的时候,两个人都立即明白,完美这个词不够恰当。它比完美更棒。
乔也不想要孩子,这样,所有的流产——两次在田里,只有一次是在床上——与其说是丧失,还不如说是不便。再说没有孩子对于城市生活会好得多。早在一九○六年,当他们刚刚抵达火车站时,两个人遇见带着小孩、把他们像念珠一样串在手提箱上的女人们,脸上的微笑里就透着同情。他们喜欢孩子,甚至爱他们。尤其是乔,对付他们可有一套。可他们俩谁也不想找那个麻烦。然而,多年以后,当维奥莱特四十岁的时候,她已经在盯着小孩子们看,在圣诞节展销的玩具前面踯躅不前了。要是一个孩子挨了骂,要是一个女人抱孩子的样子别别扭扭或者漫不经心,她总是气不打一处来。她烫头发烫得最糟的一次就是在一个把孩子横在膝盖上的顾客鬓角上。那女人用手拍着、用膝盖摇晃着那小男孩,搞得维奥莱特迷迷瞪瞪的,都忘了她自己手里还拿着烫发火剪呢。那个顾客缩了一下,皮肤马上变了颜色。维奥莱特喃喃地道歉,那女人还觉得挺满意的,直到她发现整整一卷头发都给烧焦了。皮肤愈合了,可她的发际上留下一块空白……维奥莱特不得不免了她的钱,好让她闭嘴。
渐渐地,热望变得比性爱更难对付了:一种令人心跳气短、不能控制的饥渴。她在它的奴役下变得绵软,在一种消除它的努力中变得僵硬。那个时候,她给自己买了一件礼物,把它藏在床下,忍不住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她开始想象最后流产的那个孩子现在该有多大了。一个女孩,也许是。当然是一个女孩。她会更喜欢谁呢?她说话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断奶之后,维奥莱特会往小女婴的食物上吹气,为那张娇嫩的嘴把它吹凉。再过一阵子,她们会一起唱歌,维奥莱特唱低声部,那女孩唱甜蜜的高声部。“你不记得了吗,很久以前,有两个小宝贝,他们的名字我不知道,在一个明媚的夏日他们神魂颠倒,迷失在树林里。我听人们说太阳落山了,星星放出光芒。可怜的宝贝们躺在树林里死去了。他们死的时候,一只通红的知更鸟将草莓叶子盖在他们头上。”噢。噢。再以后,维奥莱特就会把她的头发做成现在女孩子们的样子了:短发,眉毛上留着纸一般有棱有角的刘海儿?耳边垂着发卷?把旁边削成剃刀一样薄?把头发烫成精致的波浪形?
维奥莱特沉醉其中,梦得很深。就在她的乳房最终平得不再需要束胸布(年轻女人裹上它,来炫耀那一副文弱男孩似的胸脯)的时候,就在她的乳头不再尖尖的时候,母性的饥渴像一把锤子一样击中了她,将她击倒击垮。当她醒来时,她的丈夫已经开枪打死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年轻得足以做她拼命为之设计发式的那个女儿。是谁躺在那个棺材里安眠?是谁在那张相片上醒着,摆着姿势?是那个诡计多端的母狗,没有考虑一丁点儿维奥莱特的感情,闯进了一个人的生活,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根本不计后果?还是妈妈的宝贝闺女?她到底是那个抢走她男人的女人,还是那个逃出她的子宫的女儿?用肥皂水、盐水和蓖麻油给冲走了。也许是让这样一个暴戾的家庭给吓坏了。她没有意识到,要是堕胎失败,要是她挺住了妈妈造的毒药和妈妈急切的拳头,她就会拥有大都会最漂亮的头发了。结果呢,她却游荡在陌生人家的孩子们胖胖的膝头间。在商店橱窗前,在太阳地里搁上一分钟的婴儿车旁。她没有想到,不管是母狗还是小可爱,她们俩,母女二人,可以一起逛百老汇,向时装猛送秋波。可以坐在一起,舒舒服服地在厨房里,让维奥莱特给她做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