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10/12页)
他小心翼翼地离开树丛,往树林里走了几步。他连一点小径的痕迹也看不见。可是再往前走,他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顺着声音走去,满心以为小溪就在前面一排树的后面。他上当了,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来到小溪跟前。“穿过小溪。”她是这么说的,他想那里或许会有一座小桥什么的。可是却什么都没有。他隔河看去,看到一溜小山。山洞就在那里了。准是就在那里。他计算了一下,完全可以在剩下的一小时里打个来回,返回大路上。他坐下来,脱下鞋袜,把短袜塞进口袋里,把裤腿卷起来。他就这样手里提着皮鞋,水过河了。他事先没料到河水这么冷,河底的石子又这么滑溜,脚下一滑,一条腿直浸到膝盖,为了防止摔倒,把手里提的鞋全灌进了水。他吃力地保持好身体的平衡,又把水从鞋子里倒出来。既然已经湿到这地步,再折回头就没意义了;他就这么下去了。没过半分钟,河床下降了六英寸,他又一次歪倒了,这次他彻底湿透了,在他的头浸在水中时还看了一眼半透明的银色小鱼。他一边从鼻子、嘴里往外喷着水,一边咒骂着这条小溪,水浅得游不成,石头子儿又多得走不好。在他下水之前要是找根棍儿试试水深就好了,但是他兴致正浓,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他继续朝前,用脚趾试探着,找准了落脚点,再迈步向前。这么水,走得很慢,河水有两三英尺深,大概有十二码宽。要是他不那么性急,也许可以找一处窄一点儿的地方过河。他满脑子想着当初应该如何如何而不该冒冒失失地下水,不过现在想也没用了,就这样边想边走,终于到了对岸。他把鞋子往干滩上一扔,往上一纵身,就跳上了岸。他气喘吁吁地去摸香烟,发现全湿透了。他仰卧在草地上,让高高的太阳暖暖地晒着身子。他大张开嘴,让清新的空气沐浴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他坐起身子,穿上了还湿着的鞋袜。他看了看表,想核对一下时间。可是表面破裂了,分针也弯曲了。最好还是走吧,他心里盘算着,于是向那溜小山走去。就像刚才溪水流动的声音一样,小山虽然看来近在咫尺,走起来可要远得多。他没想到,只是走过树林,穿过树丛,在无拘无束的土地上迈步会如此步步维艰。树丛总使他回想起城市公园和光荣岛上受到细心照料的树丛,他在孩提时代到那里去郊游,那些弯曲的小径总是把你从这头带到那头。“他租出了十英亩处女林,把那块土地全开拓了。”那些描述老麦肯·戴德的农场开创年代的男人们是这样说的。这里开拓过了?树丛都伐倒了?这块他勉强能走过的树丛?
他穿在身上的湿衬衫现在又从里边让汗水打湿了,脚下也开始感到尖利的石子在硌脚。偶尔他会来到一片空地,只要一看到低低的山头,就赶紧调整一下方向。
终于,他把平地走完了,来到了满是树丛、幼树和石头的缓缓的上坡。他沿着边缘走,寻找着孔穴。一路朝南走去,山坡上的石头越来越多而幼树越来越少了。原来在他上面十五至二十英尺的地方,石头中间有个黑黝黝的洞穴,那地方他可以费点劲爬上去,没什么危险,他的又薄又滑的鞋底给他增添了困难。他用上衣的袖子抹去前额上的汗珠,把松松地吊在脖子上的黑色窄领带随手拽下来,塞进了口袋。
那股子盐味又回到了他的嘴里,他被自己的信念、希望和追求激励,只好把自己的双手放到热乎乎的石头上来焐干。他想到了那些老人们令人怜悯的如饥似渴的眼睛,想到了他们对由麦肯·戴德的儿子所完成挑战的消息的切望,也想到了那些白人,他们在射杀了祖父之后,又神气十足地在果园中摇来摆去,品尝着佐治亚的蜜桃。奶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迈过石头。
他刚刚把脚放到第一块石头上,就嗅到了钱的气味,尽管根本不是什么气味,而是类似糖果、性爱和轻柔的闪光,类似带有弦乐伴奏的钢琴曲的什么东西。当他在派拉特住房外面的松树下等候时,就早已注意到这种感觉了;当月光照亮了从她屋顶上吊下来的那个绿口袋,象征着寄托着的希望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而当他手握绿口袋轻轻站到地面上时,这种感觉就强烈到了极点。那是拉斯维加斯和埋藏着的财宝,玩数字赌的人和威尔士·法果(原为美国的一家驿车公司,此处指一种赌博游戏。)的车队,赌赛付款窗口和喷油井,掷骰子赌博,一手同花的五张牌,还有各种抽彩赌博的筹码。拍卖、银行金库和海洛因交易。那是让人麻痹、颤抖、嗓子发干、手心出汗的东西。那是迫不及待和“它们”已经在握或唾手可得的感觉。一声不响的男人们站直了身子,把一张“Q”牌甩到桌上,力量之大足以把牌拦腰摔断。女人们嘬咬着下嘴唇,把小小的圆形红色筹码押到印了数字的方格里。救生员、优等生盯着现金出纳机,思索着离大门有多远。去赢钱。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与此相像的事情了。
奶娃变得身手矫捷了:他攀着石头向上爬,把膝盖陷进罅隙,用手指摸索着硬土块或石头棱。他不动脑筋,单凭身体的直觉去做这一切。最后,他站到了一块平地上,在洞口的右边二十英尺远。就在那地方,他看到有一条用脚踩出来的小路,要是他刚才不那么匆忙,本该早就发现了。那条路猎人们走过,派拉特和他父亲也走过,没人像他这样撕破衣服,爬了二十英尺的陡峭岩石。
他进到洞里,里边黑洞洞的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又迈步出来,再重新进去,把手拢在眼睛上。过了一会儿,他已经能够把洞里的地面和四壁分清楚了。那儿就是那块他们俩睡过觉的突出的石头,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得多。还有地面上烧过火的痕迹,洞口处竖立着几块圆石——其中一块的顶部有一个Y形的凹槽。可是骨骸在哪里呢?瑟丝说过人们就把尸体放到这洞里了,可能还要往里走,在地面上那个浅坑那块儿。奶娃没有手电筒,他的火柴当然全都湿了,可是他居然找到一根干的。只有一两根火柴发出了噼啪声,其余的全划不着。不过,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他从长在洞口附近的一株灌木上掰下一根树枝,弯下腰用树枝在前面探路,一边探,一边走。他往前走了有三四十英尺,这时注意到洞壁在这里收拢了。洞顶他一点也看不见。他立住脚,开始向旁边慢慢移动,手中树枝在前面一码左右挂到了什么嚓的一响。他手的侧面碰到了石头,他甩掉了手上蝙蝠的干屎,往左前方继续前进。树枝探空了,他再次停下来,把树枝降低,直到重新碰到地面。他把树枝举上放下,往后试试,再往周围捅捅,弄明白他已经找到了浅坑。坑差不多有两英尺深,八英尺宽。他狂乱地抡着树枝,到处探索着浅坑的底部。树枝碰到了什么硬东西,又碰到了一块。奶娃深深吸了一口气,蹲下了身子。他眯起眼睛使劲看,可是瞧不见任何东西。突然间,他想起他背心口袋里有一个打火机。他扔掉树枝,伸手到口袋里乱摸,简直要被那钞票的气味——那闪光、那钢琴曲呛晕了。他掏出了打火机,默默祈祷着能够打出火来。打到第二下,升起一股火焰,他赶紧朝坑里看下去。火灭了。他啪的一声又打开打火机,用手拢住那微弱的火光。在坑底部,他看到了石头块、木头板、树叶,甚至还有一个白铁杯子,只是没有金子。他趴在地上,一手拿着打火机,另一只手在坑底四周摸来摸去,用指头抠、钩、探、戳。里边没有鼓胀胀的装金子的小口袋。什么也没有。一点也没有。在还没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他还向坑里长长地吼了一声“哦——”,惊动了一群蝙蝠,猝然飞起,越过他的头顶向暗处掠去。蝙蝠把他吓了一跳,他一跃而起,一下子把他右脚的鞋底从高级西班牙科尔多瓦皮面上撕裂了。蝙蝠追逐着他向外跑,他身体歪向一边,右脚高高抬起,刚好配合那拍打着的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