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第2/5页)

他从家里偷东西送给她,一支圆珠笔芯、一双袜子,还有一个黄色的发夹,可以夹在她用手梳的头发上。到了圣诞节,她送给他一条蜷在瓶子里的小水蝮蛇,他送给她一大盒蜡笔。很难说谁比谁更开心。

但是水蝮蛇毕竟是条蛇。这蛇把他们害惨了。

朱妮尔有几个舅舅是游手好闲的十几岁少年,被荒凉无望的生活损害了脑子,时而残酷,时而麻木。他们问她:“拿那个玩意儿干吗啊,丫头?”他们不相信那条装在瓶子里的蛇像朱妮尔所说,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就算她说的是真的,这种行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们。属于安居村的东西被弄到了他们经历过失败的地方,这失败太彻底,以至于他们不把它视作失败,而视作自然之光对教育之暗的胜利。也许因为捉负鼠的季节过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独吞了,反正圣诞节后的早晨,这几个舅舅清醒得很,开始找起了乐子。

朱妮尔还在睡觉。她的头枕在一个写着“耶稣拯救世人”的脏兮兮的枕头上,身上裹着的毯子同时也做床垫用。那枕头是一个舅母从以前雇主家的垃圾桶里捡的,给她做圣诞礼物。睡在上面,朱妮尔常常好梦连连。她把蜡笔抱在胸前,让梦更美了。梦境实在五彩缤纷,一个舅舅用靴子踢了她屁股好多下她才醒来。他们又盘问起蛇的事情。蜡笔色的梦渐渐消散。朱妮尔试着弄明白他们想干什么。根本用不着想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原因。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拆掉车座而要放火烧掉它,或者为什么一条蛇对他们那么重要。他们想让水蝮蛇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们变着法儿威胁她,如果她不把蛇拿回来,他们就“把你漂亮的小屁股打得稀巴烂”,还要“把你送给沃什”。第二句话她以前听过很多遍,当她觉得自己真的会被送给那个住在山谷里、喜欢抓着私处走来走去、边走边唱赞美诗的老头时,便立刻从地上跳起来,甩开伸过来抓她的手,冲出门去。舅舅们追着她跑,但她跑得很快。被拴着的狗咆哮着,没被拴住的则跟她一起跑。半路上她看见薇薇安从茅厕回来。

“妈!”她喊道。

“放了她,你们这些混账东西!”薇薇安尖叫着。她跑了几步就累得跑不动了,只好向弟弟们背后徒劳地扔着石头。“放了她啊!回来!你们这些混蛋!听到没有!”

这些话或许不算乐观,但急切而真诚,给了奔跑的女孩一点安慰。朱妮尔赤着脚,手里抓着一大盒蜡笔,这里躲躲,那里藏藏,成功地甩开了号叫着的舅舅们。她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让伐木工垂涎的树林里。二十年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核桃树了。枫树伸出六七根和树干一样粗的树枝。还有槐树、白胡桃树、金钟柏、白蜡树。有的树很健康,有的则病歪歪的。有的病树上好像长着一团团巨大的黑色花椰菜。有的树看上去挺健康,但风开玩笑似的那么轻轻一吹,拂过树冠,树便一下子裂开,像心脏病患者一样倒下,从断裂处涌出古铜和金黄的粉末。

一通飞奔之后,朱妮尔停下脚步,眼前是一片阳光照耀的竹林。五叶地锦缠绕着竹子,简直像要扼死它们。号叫声听不见了。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爬上一棵苹果树,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经看不见舅舅们了。只看见小溪从树林里流过。小溪旁边就是公路。

到了路边,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身上被划破的伤口和缠在头发里的树枝都无关紧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蜡笔在逃跑的路上断掉了。她还一根都没用过。薇薇安没法保护她远离沃什或是舅舅们的侵扰,因此她决定去找彼得·保罗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边等他,然后怎么办?嗯,他总是可以帮助她的。但她永远都不会向他要回那条小水蝮蛇,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上了公路,还没走出五十英尺,一辆卡车就载着她的舅舅们追了过来。她自然是跳到左边而不是右边,但他们早就料到了。车的前保险杠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后轮轧碎了她的脚趾。

无论是被卡车颠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还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熏了樟脑,她都没有醒来,直到疼痛变得实在难以忍受。朱妮尔睁开眼,感到自己在发烧,痛苦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一丝丝地喘着气。她一天天躺在那里,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说话,开始是不能,后来是不愿。薇薇安不停地告诉她,她应该多么感激舅舅们,是他们发现她躺在路边,她的宝贝女儿朱妮尔被车撞倒了,一定是镇上的哪个杂种干的,那么蛮横,轧了一个小女孩之后都不停下来看看她死了没有,也不捎她一程。

朱妮尔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趾肿起来,变红,变青,再变黑,变硬,最后并在一起。蜡笔不见了,拿蜡笔的手如今拿着一把刀,防备着沃什和舅舅们,还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离开,逃跑——的人。彻底远离那些追她,撞她,轧了她的脚,然后撒谎说她很幸运的人。那些宁愿要一条蛇也不让一个小女孩待在身边的人。一年之后她走了。两年之后,她已经被喂饱,洗净,穿上衣服,在学习,在成长。在铁窗后。

朱妮尔是十一岁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被发现。有一天别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从一家一美元店里偷了个玩具大兵。她不肯交还,于是被拘留了,之后又咬了想从她手里拽走玩具的女人,结果被送进收容所,她除了说自己叫朱妮尔之外,什么信息都不肯透露,因而被关进了少管所。他们只好写上“朱妮尔·史密斯(史密斯(Smith)是美国最常见的姓氏之一。)”,于是在被释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尔·史密斯”。获释后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加上了一个e,显得独特一点。

在少管所里学的东西有一些是书本知识,更多的则不是。无论哪一种,都练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纳克街的大房子里立足,这种狡猾是必需的。这里没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里走动,不知什么时候就开门检查;也没有挨得过近的熟睡的身体吸走空气。这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他就在这里,用各种方法告诉她,他一直在等着她。她看到那张陌生画像的一瞬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里她就梦见了他,骑在他肩上走过了一片果园,青苹果茂密地挂在枝头。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鸡蛋、麦片、吐司和火腿。克里斯廷的敌意减少了,不过还是有些防备。朱妮尔想让她高兴,就拿留心开着玩笑。局势现在还不太明朗,她还没摸到头绪。等吃完早饭回到留心的卧室后,她才确定。她的天赋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