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第5/5页)
这个叫朱妮尔的女孩让我想到我认识的一个本地女人。叫凌霄。她让我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尽管我觉得朱妮尔这种新潮荡妇没法跟她的气质相比。柯西先生也认识她。不过你要是问他,他肯定不承认。在我面前他不会否认。他从来不对我说假话。没有必要。我比他还了解他的第一个妻子。我知道他很爱她,也知道当她发现他那些钱的来历之后是怎么看他的。完全不像他跟别人说的那样。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钱的。警察通过他来打听某个黑人男孩躲在哪里,谁是贩酒的,谁觊觎什么财产,教堂聚会时都说了什么,谁鼓动大家去投票,谁在筹钱准备办学校——各种南方警察感兴趣的情况。收入颇丰,通风报信,五十五年来都一直受人青睐,丹尼尔·罗伯特·柯西用他那邪恶的灰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他只是喜欢手握权力的感觉,大家猜想,因为他一点都不开心,而且他靠着对白人,特别是对白人警察俯首帖耳挣来的钱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任何享受。白人喊他丹尼仔。但是在黑人中间,他名字的首字母DRC,让他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老黑头”(DRC 发音近似Dark(黑暗))。他崇拜纸币和硬币,不给儿子买像样的鞋,也不给妻子和女儿买像样的衣服。死的时候,他留下了十一万四千块浸满怨恨的钱。他儿子决心好好享受自己那一份。他当然也没有随意挥霍,而是用在了老黑头所诅咒的东西上—好时光,好衣服,好食物,好音乐,从早到晚跳舞。于是就有了一座酒店,把这一切尽收其中。父亲让人们恐惧,儿子却如阳光一般灿烂。父亲被警察收买,儿子收买了警察。父亲所斥责的,儿子则推崇。父亲一毛不拔?儿子出手大方。但是,挥霍也无法融化朱莉亚。她家是农民,总是被白人地主和黑人恶棍欺压,没有一块土地。听说丈夫的钱沾满了鲜血时,她如坠冰窖。但她没有羞愧太久。她生了孩子,等了十二年,看历史是放过这代人,还是在他儿子身上重演。我不知道她是满意了,还是不再感兴趣了,因为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耳语是:“那是我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