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自由热带稀树草原与第九王国(第10/19页)
这些现象,在外面无人居住的地方独立存在着——在这片高原上,没有哪儿会存在一个偏僻的独门独户——,而在村庄里就连在一起了。恰恰是布拉风把独立的个体聚拢在一起了,并且让你认识到连为一体的自卫能力和美妙。房屋朝北一面石块犬牙交错,墙壁上几乎连个小窗都不留,同时常常像教堂侧墙一般长,弯曲成一条柔和的大弧线来抵御狂风。它如此绝妙地避开了狂风的侵袭。院墙比院内有些无花果树还要高,向上砌成圆形,大理石大门足够一辆王公贵族的马车出入(包括与门第相配的白色路缘石和门弧顶上的IHS花押字17)。院墙围成一个四方形。你刚刚还被那暴风的呼啸弄得晕头转向,可你一走进去,就像进入一个陈列室,一个汇聚了各种珍品的市场,锯木架与葡萄棚、干树枝束与玉米棒子墙和南瓜堆、藤条车与木栏杆、支撑的敞棚子与劈柴垛子(把你的榛子棒和包着蘑菇的手巾放到院子的长条凳上,它们与这个图像太相配了)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喀斯特的房子从外面看是防御堡垒,一个与另一个相互重叠,上面一个个烟囱标志着一户户独立的人家。房子里面显得越发秀美了。喀斯特的房子不需要什么圆筒形穹顶,只是外面随心所欲地隆起来就行了,以防御气候的侵袭。
在那里,我没有在一座房子里看到人们称为艺术品的东西:可是后来为什么几乎每看到一家院落——哪怕只是顺便路过也罢——,我就心花怒放,心旷神怡,犹如在观赏图片展览,而且是最壮观的,是各个神圣时代绝无仅有的珍品呢?为什么一个坐面仅仅容得下小孩子屁股的小板凳却吸引着我郑重其事地坐上去呢?这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喀斯特人如此众多的器物都再现了这片地貌的主要形式,也就是灰岩坑碗一般的圆形;所有那些可爱的篮子、用过的马车、呈现凹面的坐凳、顶上做成弧形的草靶子似乎无一不崇拜着这片土地上那惟一肥沃的东西,即母亲灰岩坑。教堂里那尊中世纪时期的木制圣母像同样也挺着相应向前隆起的大腹。
要是没有喀斯特地区这些托架和工具,我也永远不会去欣赏我的祖先留下的那些东西,既不会去欣赏哥哥留下的果园,也不会去赞叹父亲的屋架和家具。直到这个时候,我总是希望我们这个家能够加上些点缀,不光留一个盲窗,而且还要在里面放上一尊雕像,旁边也许还残留着百年之久的壁画碎片,屋子里挂着装饰壁毯,或者一张罗马拼贴画残迹;哥哥的手风琴放在一个角落里,上面是珠母色按键,在那里闪闪烁烁,成了一件装饰品,而且每隔几年,用油漆滚子给墙壁涂抹出新的图案来,这就是一件不寻常的事情了。总而言之,一提起我们这片平原来,都说她的居民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实实在在。在他们的意识里,除了有用的东西和最简便朴实的东西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可是现在,我正好在这样的东西里看到了我多么盼望能够找到并且指望从这些添加物和附带物中获得的表现力:父亲的桌子和椅子、窗樘中的十字架和门框一起不仅使这个空间适宜居住,它也弥漫出某种精美和可爱的东西;不仅证明了一双精巧能干的手,而且流传给了后世某种这个在行为举止上常常变化无常,性情暴躁,显得严酷的男子汉惟独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表达和继续传递的东西,而且这个无非就是全部的他:站在他本人身旁,你会感到拘束和胆怯,而面对他的物品,你就可以舒口气了,并且会从中学到洞察力。所以,我觉得喀斯特大门上的字母IHS与年代紧紧地连在一起,由父亲锯好后安在木谷仓的山墙上,当作干草的通风孔。从此以后,我仰望着这个犹如烙刻到那饱经风吹雨淋、在阳光里变得灰暗的厚木板三角形上的图案,就像看到了那个绝无仅有的东西,无论如何只能是艺术品的东西,而且不需要在这座房子上再添加任何装饰了。哥哥果园里那条绿色小道,虽说短得不能再短,可在喀斯特,它汇入一条接纳了北国条条道路的、通向海洋水平线的、端直的喀斯特—中心带,如同水沟入口那儿的石堤一样,哥哥当年修建它是来保护腐殖质层的,此间不过是成了一堆废墟,现在却延伸到那些完整的、匀称的、弧形的喀斯特—原野墙里——仿佛它在自己的阿尔卑斯山王国里仅仅这样沉于地下了,而在海洋附近这儿又露出来了,像第一天一样完好无损,被南方的太阳装扮起来了,就像去参加封顶庆典似的,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显高贵,仿佛以此要来显露。和中国长城并驾齐驱,也有一条欧洲长城横贯我们这个大陆。
可是,难道可以经久不变地信赖一个地区的事物及其居民的创造物吗?喀斯特那些风平浪静的日子怎么样呢?每个季节都有这样的日子,没有阳光,也没有在无世界空间中的云层形式,而在那光秃秃的地球圆盘上——既没有轮廓,也没有声音,更没有颜色闪烁——,一夜之间,那种生机肯定就灭绝了,你自己就是最后那个恰恰还有一丝气的东西。压抑,与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样,它没有局限于苏醒的瞬间,也无法被打鸣的公鸡和后来正午的钟声从数百个城区驱赶出去,因为这些同样都软弱无力(从孤寂的屋子里发出电视机的回响,公共汽车空空地疾驶而去,黑乎乎的扶杆,方向盘前的司机,像早就烧焦了似的,只是还被他们的制服支撑着)。在这样的日子里,没有一个死亡的星球会比这像用骨灰覆盖起来的喀斯特更惨淡。一到这时候,无数的骨架,也就是那些所谓的喀斯特沟田凸显出来了,像刀一样锋利,无法进入。然而,恰恰就是这个情景教给了正好只有一个城市才会教给一个乡民的东西:一种步态。
在家乡土地上走,就是简简单单地把路程置于自己身后,尽可能走直线,考虑到每条捷径,走弯路总是个错误,径直朝着一个目标走去!惟独那些不幸的人,陷入绝望的人才会感受到一种无目的的走:他们就像失去控制一样,突然会疾速越过田野,盲目地冲进树林里,穿过藤蔓丛生的壕沟,不知所措地走到下面的河沟里。一旦什么时候有谁这样无所顾忌地径直奔去时,那你肯定就会担心,他再也不会活着回来了。母亲知道了自己的病情后,就要立刻跑到村外去,实在没有法子,才把她锁在屋里了。她接下来几乎都要把门把手给弄断了。对乡里人来说,散步者的悠闲自得和漫游者的大步奔走都是陌生的,各种专业登山以及潜随捕猎也一样。猎人始终是外乡人。这里只有去干活,进教堂。也许还有顺道上酒馆,再就是回家。两条腿平常不过是运送东西的高跷而已,而身子就僵直地架在它们上面,通常只有在跳舞时,它们才会协调一致。一种引人注目的走并不是一个残疾人或者傻子的走,而是被林肯山村人视为妄自尊大的走。在斯洛文尼亚语里,他们有一个专门词,可以译为“走起路来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