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穷妈妈,富妈妈02(第2/5页)
他们推演了几回,最后算出来,如果投资叶家村的山路,再算是初期的研究经费和推广费用,他们要好几年才能回本。这件事就暂时搁置。
直到后来秦凌平在娱乐圈赚了大钱,才又和秦氏一起出资帮叶家村修路。叶家村的东西才真正推广了出去。
此话暂且不提。
叶梨现在,就是让秦凌平来负责清洗这些小红果。
院子里就有一口井水,也有大盆,秦凌平就蹲在井口边洗就行了。
秦凌平:“……”
秦凌平:“……”
叶梨说完,转身就走。
二少气得直磨牙,大声喊:“那要是我不洗呢?”
叶梨:“我大女儿小时候不愿意干活,我都是罚她不吃饭的。”
言下之意,二少你要是敢不洗,她也敢罚二少不吃饭。
秦凌平:“……”
这简直是要气死他了!
可活计都安排上了,秦凌平又知道这家人的生活的确不太好,没瞧见那小丫头这么小的年纪,都要在家里干活吗?
更何况,秦凌平就是想要闹腾,也得叶家有人配合着他闹腾啊。
原本的“交换人生”节目组里,那穷人家的家人,总有一两个要一直跟着富家少爷,说是陪玩,也是陪演,好教这节目能有看点。
现在好了,这一家子自己就忙活看来,自己就是个看点,才不搭理他这个一看就不好打发的纨绔少爷来着。
秦凌平一面气得咬牙切齿,一面只好穿着一身名牌衣裳,开始搬起箩筐,去井口边,学着打水,打水上来就洗那些看起来就洗不完的小红果子。
秦凌平:“……”
叶金衣倒是好心,还在一旁帮忙指导秦凌平——他自己是没洗过几回东西,可经常看着妈妈和姐姐洗,当然也就直到这个大致过程了。
于是就当起了小老师。
秦凌平压根不知道洗这东西还这么费劲,只能闷着头,在大太阳底下的认真清洗。
不大不小的院子里,一家子都在认真干活。
秦凌平有好几次想要撂挑子不干了,抬起头来,看到每个人都在认真的做自己的工作,为了生计而努力,他自己就先不好意思说不干了。
谁叫他比剩下的三个孩子年纪都大,还最手残呢?
叶梨是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一面指导叶金衣三个做手鞠球,一面制作了三把油纸伞的伞架。
这并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幸亏原身干习惯了,叶梨偷着给自己补充了下体力,难得一个下午,有了这样的成果。
伞架做好了,还要进行晾晒。
竹子的东西嘛。
等明天最好能去县城一趟,一来把原身做的那些东西都卖掉了,二来么,晚上就把这些果子都做成果酱,送去县城里卖。这样才能有钱。
叶蝉衣还在那富贵人家待着呢。
原剧情里,叶蝉衣的改变,几乎是顺理成章的。
一个在原生家庭里备受支使、承担了家里许多家务和母亲压力的大姐,在知道了日子还能有另外一种过法后,怎么会不心动?
而对方的那种好日子,自己就算是努力读书上学,勤恳工作也过不上的时候,又有人的故意引导,回到家后,明明家里都有钱了,亲妈竟然还要她退学赚钱,给家里的弟弟妹妹最好的学习环境,好教他们成才。
那么她呢?
就一辈子只能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吗?
叶蝉衣只是个小姑娘,还是正处于青春期这样的敏感年纪。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性格大变,逃离家里,这着实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而且,原身的记忆空缺,叶梨发现,原身忘记的一些记忆,好像是有关“愤怒”的那一部分。
叶家村是个很小的山村,原身虚岁18就嫁人了,隔年就生了大女儿叶蝉衣。
之后好几年时间,都没有再孕。原身在这样的闭塞封建的村子里,日子肯定艰难。更何况她那时候上有公婆,下有丈夫小姑,压力怎么能不大?
等到生下了叶金衣,公公拉着山里的山货出山去卖的时候,掉下了那条相对较窄的悬崖,婆婆生了心病。
因为是她刚刚得了大孙子,心里高兴,催着公公大冬天的,早上3点半就起床出门。那个时候天很黑,路上有些路段还有冰,出事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
婆婆因此心里难过,可她不愿意怪自己大孙子,也不愿意怪自己,就怪上了原身这个儿媳妇,对原身动辄打骂,月子也没叫她做好。
直到原身又生下了叶银衣,小姑子嫁出去了,婆婆的身体有些不好,不太能下床了,原身的日子才好过了些。
可惜好景不长,挑事的小姑子嫁出去了,山路难走,很少回来,婆婆的身体不好,虽说要伺候着,还要挨骂,可到底是没法子打她了,也不敢打她了,生怕她被打的撂挑子不干了。可这一家子的顶梁柱,在外打工赚钱的丈夫在外面出事没了。
是车祸没了的,肇事司机也没跑。
可对方家里也穷啊,那人都四十几岁了,上面爷奶还活着,只躺在床上不能动,还要日常吃药,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伺候。
爸妈也还活着,身子骨也是隔三差五的出毛病,最多能帮着做个饭,稍微做个家务,别的赚钱什么的是别想了,还不够个生病的药钱。
这肇事司机家里长辈一心要儿子,老婆生的投胎是闺女,第二胎第三胎也都是闺女,这两个都送人了,中间还打了两胎据说是女胎的,到了最后一回,这下好了,真给他生了儿子,一下子生了四个!
可老婆的身子骨也就差了下去,大闺女才十岁出头,就给四个弟弟当姐又当妈的,还要伺候家里的其他老人,压根小学没读完就在家里干活。
原本这司机家里想着,压着这大闺女,等到四胞胎上完大学,找好工作再叫她结婚——反正到时候有弟弟给她撑腰,年纪大点,找个离婚的也成。
谁知道他那大闺女一到20岁,说是办张身份证去,好在县城里打工赚钱,这时候四个弟弟也都上学了,花费也高,确实需要钱,家里就同意了。哪知道这大闺女也不傻,等拿了身份证,偷了户口本,当天就和隔着两条街的一个混混结婚了。
不要彩礼没有嫁妆,婚礼戒指也不要,就想过上个普通姑娘该过的日子。
那混混是个没爹没妈的,就守着一个院子过日子。因为他平常比较混,也没人愿意跟他说婚事。这次有这么个漂亮姑娘过来,说要跟他过日子,还是他从前就瞧着好看的姑娘,立刻也就答应了,揣着户口本二人就去了民政局。
说起来也是,那混混结了婚之后,就改了性子,两口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一起开了个夫妻服装店,先开的网店,后来网店开的好了,就买了店铺,实体店和网店一起开。第三年上生了对龙凤胎,日子过得红红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