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四章(第5/8页)
“您认识巴泰勒米吗?”
“认识,他是法国的流亡者……我们见过面,但对他一无所知。”说到这里,证人便按照法国人的方式咂咂嘴巴。
“某某证人……”辩护律师又说。
“好啦,”坎贝尔老奶奶操起温和同情的声调开口了,“不必再麻烦他们了,这么多人为死者库尔涅和被告巴罗内作证,我们认为是不必要的,也是有害的,我们没有说死者和被告是坏人,因而必须郑重其事地证明他们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再说,库尔涅死了,我们完全不必过问他的一切,我们要审理的只是他被杀这件事,唯有与这罪行有关的一切对我们才是重要的。关于被告,我们同样认为他是一位非常正派的先生,我们也不需要了解他过去生活中的事件。从我来说,我对巴罗内先生的品行没有任何怀疑。”
“那么,老奶奶,你为什么要生这么一对狡猾而含笑的眼睛呢?”
“这是因为我的官职使我不能用嘴巴嘲笑你们,因此只得用眼睛嘲笑。”
理所当然,这以后,那些头发朝下梳的,头发朝上梳的,穿军装的,围七色彩虹颈巾的证人,统统给打发走了,不必再听取他们的证词。
这样一来,案件的审理就加快了。
一个辩护士向陪审员们提出,被告都是外国人,全不理解英国的法律,因此有权得到一切宽容,然后又道:“陪审员先生们,请各位想想,巴罗内先生对英国法律一无所知,以致对‘您可知道是谁杀死了库尔涅?’这问题,回答说,哪怕把他锁上铁链,在牢房里关上十年,他也不愿讲出这人的姓名。各位看到,巴罗内先生对英国还抱着某种中世纪的观念,他可能认为,他的沉默会使他因而被锁上铁链,在监狱里蹲上十年。我希望,”他忍不住笑了笑,又道,“这件导致巴罗内先生失去几个月自由的不幸事件,可以使他相信,从中世纪以来,英国的监狱已有所改进,不致比其他某些国家差。我们要向被告们证明,我们的法庭也是公正的,符合人道的。”等等。
陪审员一半是外国人,他们认为被告“有罪”。
这时,坎贝尔转向被告,提醒他们,英国的法律是严厉的,还提醒他们,外国人一旦踏上英国的国土,便享有与英国人同等的权利,因此在法律面前也必须承担同样的责任。接着他谈到了风土人情的不同,最后说道,按照法律对他们毫无保留地作出严厉的惩罚,他认为是不公正的,因此他判处他们两个月的监禁。
听众、人民、律师和我们,大家都很满意,因为大家都在等待严厉的惩罚,认为最低限度会判徒刑三至四年。
谁不满意呢?
被告们。
我走到巴泰勒米面前,他闷闷不乐地与我握了手,说道:
“帕迪冈依然清白无辜,巴罗内……”他耸耸肩膀。
我走出大厅,遇到了我认识的律师,他跟巴罗内在一起。
“我宁可判一年徒刑,”巴罗内说,“也不愿跟这个坏蛋巴泰勒米关在一起。”
审问是在晚上十时左右结束的。我们到达火车站时,在月台上看到了一群群法国人和英国人,都在吵吵闹闹大声议论这案件。大部分法国人对判决是满意的,虽然也感到,这对海峡彼岸的人说来算不得是胜利。在车厢内,法国人唱起了《马赛曲》。
“先生们,”我说,“公正先于一切;这一次让我们唱《统治吧,英国》!”
于是响起了《统治吧,英国》的歌声!
2.巴泰勒米
过了两年……巴泰勒米又站在坎贝尔勋爵面前了,这一次,严峻的老人戴了一顶黑毡帽,对他作出了另一种判决。
那是1854年,巴泰勒米与大家已越来越疏远,不知在忙什么,他很少露面,似乎在暗中筹备什么——与他住在一起的人也不比别人知道得多。我和他难得见面;他一向十分同情和信任我,但也没谈过什么特别的事。
突然传来了消息,说巴泰勒米犯了双重杀人罪20:他先是杀死了一个不知姓名的小商人,继而又杀死了企图逮捕他的警察。原因和线索都没有。在法庭上,巴泰勒米守口如瓶,在新门监狱也默不作声。他一开始就承认杀死了警察,为此他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他只限于承认这一点,似乎表示他为这事已有权上绞刑架,不必再提前一件凶杀案了。
这里谈的情况是我们后来逐渐知道的。巴泰勒米打算去荷兰,换了旅行装束,一只口袋里揣着经过签证的护照,另一只口袋里装着手枪,同伴是一个跟他住在一起的女人。晚上九时,巴泰勒米去找一个开汽水厂的英国人;他敲了门,女用人带他进屋,主人在会客室接见了他,然后又与他一起走进了卧室。
女用人听到他们的谈话越来越响,终于变成了咒骂,随后主人开了门,把巴泰勒米推出房间,这时巴泰勒米从口袋里掏出手枪,向他开了枪。商人倒下死了。巴泰勒米夺门而走——那个法国女人吓坏了,早已溜之大吉,因此没事。警察听到枪声,在街上拦住巴泰勒米,他便用手枪恐吓他,警察不放他走。巴泰勒米开了枪,这一次应该说他并不想打死警察,只是吓唬他一下,但是他一只手还没挣脱,已用另一只手开了枪,以致距离这么近,警察受了致命伤。巴泰勒米赶紧逃跑,但几个警察已一拥而上,他被捕了。
巴泰勒米的仇人并不掩饰幸灾乐祸的心情,说这完全是强盗行径,巴泰勒米是企图抢劫。但是那个英国人其实并不富裕。如果不是完全疯了,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在伦敦公然抢劫,何况是在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在一个认识他的人家,晚上九时,又带着一个女人;这一切说明他决不是为了抢劫一百来镑钱(在被害者的柜子里只找到这么多钱)。
这以前几个月,巴泰勒米办了一个作坊,制造彩色玻璃,用特殊的方法在玻璃上绘制图案、阿拉伯花纹和题词等。他得为此付六十镑专利费,还缺十五镑,便向我告贷,后来准时归还了。很清楚,那件事包含着比普通抢劫更重要的原因……巴泰勒米的思想状况,他的情绪,他的偏执狂,一切都照旧。他去荷兰只是为了要从那里前往巴黎——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
在这次流血事件面前,几乎只有三四个人肯好好思考一下,其余的人都在吃惊之余拼命攻击巴泰勒米。在英国被处以绞刑不是一件体面的事,与一个杀人犯有过关系也是丢脸的;最亲近的朋友离开了他……
我那时住在特威克南。一天晚上回到家中,两个流亡者在等我。他们说:“我们找您是为了向您保证,我们丝毫没有参与巴泰勒米干的这件可怕的事——我们与他有过共同的活动,因为一个人总得与别人一起干点什么。现在人们会说……会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