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5/6页)

现在他觉得快到门边了。离得很近,他准确地知道还剩下多少步看不见的梯级,到了那儿背他的人便会小心翼翼地静悄悄地放他下地。他感到那男人无声的急促而又暖和的气息冲上他的面颊,感到身体下面那双抓紧扣实的胳膊,他知道裹成一团的是他的衣服,摸黑抓上的。背他的人停下脚步。他蹲下身的时候,孩子的脚往下触到地板,脚趾却迅速从又冷又硬的木板地面缩回。那人这时才开口说话:“站起来。”于是孩子明白他是谁了。

他立即认出那人,毫不吃惊。要是女总管知道孩子如此熟悉他,倒会不胜惊讶。他不知道这个大人的名字,但他是个敏感的孩子,尽管三年内他们之间没说上一百个字,可在他的生活里这人比谁都更真切,即使包括艾丽斯在内。哪怕在他只有小小三岁年纪的时候,这孩子便意识到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用言说的关系。他知道,只要他一出现在活动场地,这人就会坐在锅炉房门口的椅子里注视他,全神贯注,毫不松懈。要是孩子年龄大些,他也许会这样想他憎恨我可又惧怕我,弄得他不敢让我离开他的视线在现在这样的年纪,如果懂得更多词语,也许他想的是这便是我与众不同的缘故,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注视我他接受这一切。因此,当他发现原来是这人把他从熟睡的床上背下楼,他不感到惊奇。他站在漆黑寒冷的门边,这人正帮着他穿衣服,他心里也许会想他太恨我了,甚至极力阻止将要落在我头上的事发生。

他冷得直颤抖,服服帖帖地迅速穿衣服,两人摸索着好容易才把两件衣服穿在他身上。“你的鞋在这儿,”大人无力地耳语道。孩子坐在冰凉的地板上穿鞋。这时大人没挨着他,但孩子听得见、感觉得出他也弯着腰,正在做什么事。他想:“他也在穿鞋。”大人又伸出手,摸到了他,扶他站起来。鞋带没系好,他还没学会自己系鞋带呢。他不告诉大人没系好鞋带,沉默着一声不吭。他呆立在那儿,接着一件大衣服把他全身裹上——凭气味他知道这是大人自己的衣服——然后他再次背起他。门轻轻地开了。新鲜的冷空气扑了进来,街灯的亮光也溢入门内。他看得见一盏盏街灯,厂房的光秃墙垣,还有高高耸入星空的没有冒烟的烟囱。映着街灯,那排钢条围栏像饥饿的士兵列队站立在那儿。他们穿过空旷的活动场地,他悬起的双脚和着大人的跨步节奏轻轻摇晃,没系上的鞋带在脚踝处兜来兜去。他们走到铁门,穿了过去。

他们不用等多久电车就开来了,要是年龄大一些,他准会赞扬大人很会把握时间。但他并不感到惊异,也没有注意这个。他站在街角,靠在大人身边,鞋带散开着,罩在那件直垂到脚后跟的外衣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小小的脸蛋平平静静,不瞌睡了。有轨电车开了过来,晃过一排窗子,轧轧轧地停下,他们登车时还在嗡嗡响。车内几乎空空的,因为这才凌晨两点多。这时大人注意到鞋带没拴上,于是替他系好;孩子静静地坐在位子上,两腿笔直地伸在他面前,看着他系鞋带。到车站还有一段长路,他乘坐在有轨电车上,不等他们到站他又睡着了。他醒来已经大天白亮,乘上火车也有一大阵了。他还从未坐过火车,也没谁对他说起过。像在电车上一样,他安安静静地坐着不动,除了头部和一双脚露在外面,全身都裹在大人的外衣里,他看着原野——起伏的山丘,一丛丛的树木,一群群母牛以及诸如此类——在眼前晃过,这些都是他第一次领略。大人发现他醒了,便拿出用报纸包着的食品——面包夹咸肉。“拿着,”大人说。他接过食物一面吃一面观望窗外景色。

他一言不发,没有任何惊奇的表示,即使到了第三天,警察把他和大人扣押起来也同样如此。他们新到的地方与他们在黑夜里逃离的旧处一般无二——同样的孩子,只是姓名不同而已;同样的成年人,只是气味有别。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离开原来那个地方,干吗不可以在那地方住下去。但他不感到奇怪,当有人来叫他起床穿衣,却不说明缘故和去处。也许他知道将要返回原处,也许凭着孩子超人的感知能力,他一直明白不会在这儿住下来,住下来也不可能长久,而领着他逃离的大人却始终糊里糊涂。在火车上,他又一次观望同样的山丘、树木和牛群,只不过从另一边窗口,朝着相反的方向。警察给他东西吃,仍然是面包夹咸肉,但不是从报纸里面拿出来的。他注意到了这个区别,没有吭声,也许根本没有想这个。

然后他又回到了家。他以为回来后会受到惩罚,但惩罚的理由,究竟犯了什么罪过,他并不期望弄个清楚;因为他早就明白,成年人绝不把孩子当作大人看待,尽管孩子总是认为大人就是大人。他已经忘掉吞牙膏的事。现在他千方百计避免见到营养师,而一个月之前,他却巴不得在她眼前露面。他只顾回避她,早把回避的原因忘了;过了不久他竟把夜间出走的事忘得精光,因为他压根儿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偶尔他会回想起来,却稀里糊涂,蒙蒙胧胧,而这只发生在他朝着锅炉房门口瞧的时候;这时他记起以往老坐在那儿注视他的人,而今不在那儿了,完全销声敛迹;就连门口那张藤椅也无影无踪,跟先前那些逃走的人的情形一个样。至于那人的去向,孩子根本没有想过,一丝念头也没有。

一天傍晚,有人到校舍住地叫他。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两个女人——营养师不在其中——带他到浴室,给他洗澡;梳好湿漉漉的头发,穿上干净的罩衫,然后把他领进女总管的办公室。屋里坐着一个人,陌生人。他望了这人一眼,不等女总管开口便明白了。也许记忆让人知晓,而知晓使人开始了悟,甚至产生心愿;小小五岁年纪,未经沧桑,说不上抱什么希望。也许他只是突然记起了乘火车的旅行,面包夹咸肉的食品,记忆没有回溯到更为久远的时候。“约瑟夫,”女总管说,“你愿不愿意跟善良的人到乡下过日子?”

他站在那儿听陌生人讲话,身上穿着硬挺挺的新罩衫,耳朵和面孔刚被硬肥皂、粗毛巾擦过,还红红的在发烧。孩子望了他一眼,见他身躯有些粗壮,蓄着短短的棕色胡须,留一头短发,虽然不是最近才理过。胡须和头发都显得硬直有力,没有一丝银白,仿佛色素不受年龄的影响,尽管他的面孔表明他有四十多岁了。他的眼珠色泽浅淡,冷漠。他身上穿一套体面笔挺的黑色西装,膝头放着一顶黑帽,被一只粗实洁净的手紧紧抓住,手指即使扣在绒帽上也几乎攥成了个拳头。一条沉重的银表链子横过他的马甲。一双厚实的黑皮鞋,用手工擦得锃亮,双脚稳稳当当地并排踏在地上。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他一眼就看出他不抽烟,也不会容忍别人抽。小孩不敢看他,由于他那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