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烟灰(第2/2页)

那排闹钟突然给了他一个邪恶的‘灵感’。

不过他最后并没有买那些闹钟,因为他知道警察肯定会排查附近的商店,所以他坐上了长途公交,跑到很远的郊区去买了几个闹钟。

在买了闹钟之后不久,他便动了手。

作案后,在现场留一个闹钟——这就成了少年独有的犯罪标记。

可为什么是闹钟呢?为什么不是卷尺、橡皮、杯子,或者刀具呢?

原因应该很复杂,复杂到连少年自己都理不清楚。

因为从公安部心理专家几十年来对境内连环杀手的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连环杀手是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留下犯罪标记的。

比如有的连环杀手喜欢割皮,有的喜欢收集相册,有的喜欢杀完人后洗手,而当他们被问起为什么会有这些怪癖的时候,几乎没有人能回答得上来。

他们都说在作案的时候,心里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最后就做了。

所以我认为,少年对自己为什么会在案发现场留闹钟,也不是太明白。

许韵案发生之后,公安部非常重视,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技术手段去寻找罪犯,但是很遗憾,中间还是走了很多弯路。

因为毕竟罪犯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动用再多刑警去找一个‘死’去多年的人,就算案件挂上公安部督办也很难侦破。

但是现在不同了,真凶我们已经找到了!

现在回头再去看许韵的案子,我觉得当时的我们都考虑得太多了,其实凶手在整个案子中的作案手法,更像是一场残忍的恶作剧。

不过因为公安部给出的犯罪心理侧写报告上说,罪犯的年龄在三十岁左右,而我们当时在地下室发现那个少年的时候,他还不满二十岁,并且他当时还扮成了一个受害者,所以当时根本没有人往他身上想。

不过,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就算他的心理年龄比同龄人都大,心思也比同龄人更深沉,但他毕竟还是年轻,还是难免会冲动——遗留在被害人腹中的闹钟就是他冲动的结果。

这也是少年在整个案件中犯下的第一错!

因为这个闹钟,给警方留下了日后并案的关键线索。

在做完这个案件之后,少年重新返回了佛手坪。

他发现佛手坪刚刚经历了一场地震,整个村里人心惶惶,这下就更没人会注意到他了。

他继续蹲守在山坡上,每天用望远镜观察着山下的动静,在夜晚无聊时照旧会吹起尺八,直到一群巨猿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