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奥利弗的秘密(第2/3页)
她迟疑了一下,“不
要了吧。”
“放心,我不会再跟伊沃打起来了。”他笑着说。
“我推你出去走走吧。”她很快站了起来。
*
说是推他,其实她是推不动的,于是是雅各布推着轮椅,爱丽丝走在一旁。
10月底的里斯本白天气温大概在15度到25度左右,不算很冷,她披了一条宽大的羊毛围巾。
深秋不是游泳的好季节,海滩上没有什么人,海风呼呼的吹过来。
“你开始写新书了吗?距离上一本小说出版,似乎已经过了两年多了。”
“还没想好写什么。”
“有什么问题吗?”
“可能是我脑子里的想法太多,不知道如何选择。”
奥利弗沉吟片刻,“选你喜欢的,选你擅长的。”
“我本来准备游完意大利后就回英国,等回了国再考虑下一本小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增长见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事情,这是一种积累,新书的事情,不忙。
海风吹拂她的头发,她用发绳扎起头发,头顶戴了一根布发带,露出光洁的额头。
海风又从她的裙底钻进去,使得她的裙裾鼓了起来,像一个灯笼裙。
她没去管灯笼一样的裙子。
“辛特拉的夏天还挺不错的,我喜欢晚上下海游泳。”
“你要是留到夏天,我陪你晚上游泳。”
她笑着瞥他一眼,“奥利弗,有时候我觉得你跟以前大不一样了,但有时候又觉得,还是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改变了吗?”他惊讶。
“你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你……你变得不多,但还是变了。怎么说呢?你成熟了,虽然你看上去还是像个大学生多过像个军官。但就是有点跟以前不一样了。”
“在你来看,‘改变’是好事吗?”
“大部分情况下,是好事。其实你已经很好了,很完美,就是有时候……不太像个真实的人。”
“什么意思?”
“就用——乔治来举例好了,他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很自私,对吧?但自私的人得到的快乐会比较多,因为用不着管别人怎么想。”
“我还是不明白。”
“你总会明白的。”
*
爱丽丝一日三餐都陪着奥利弗,跟他在一起用餐。
军官疗养院吃得很好,英国补给船从本土和殖民地运来很多物资,收信寄信也方便很多。爱丽丝给家人写了信,说她这周在里斯本,因为奥利弗受伤了,她过来看望他。说到里斯本很是歌舞升平,葡萄牙人揣着紧张的心情寻欢作乐,即使明天世界末日,也要浪翻天。
奥斯汀太太回信,要她务必小心,要是法国人打进里斯本,她就扔下所有行李想办法回来,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命就行了;当然免不了要唠叨,出去玩了1年多了,也该回家了。
凯茜和简的信都没怎么提到半岛战争。凯茜说到邦德菲尔德男爵新得了一个男孩,奥利弗有了小弟弟。简说汤姆去了爱尔兰,怎么着也得待个3到5年才能回来。
弗朗西斯去年底有了一个儿子,他为长子取名弗朗西斯·威廉,奥斯汀大家庭又多了一个孩子。
至于查尔斯·奥斯汀,百慕大的信路途遥远,但还算是及时送到,查尔斯也在今年再次做了父亲,他的第二个女儿亨利叶特·简7月份刚出生。
爱丽丝已经给小哥哥写了信,说要是再有一个女
儿,就得用“爱丽丝”来命名了。查尔斯的长
女名叫卡桑德拉,次女的名字亨利叶特来自小婴儿的姨妈亨利叶特·帕尔默,简当然就是来自简·奥斯汀。
奥斯汀大家庭人丁兴旺,人口越来越多。
*
奥利弗说到刚出生的小弟弟还挺淡定的,朱利安就非常生气了,抱怨父亲晚节不保,把情妇升级成为妻子不算,居然还生了一个分家产的小崽子。
“我跟父亲谈过了,你该得的那一部分不会少的。”
朱利安嘀咕,“我可不想承认那个小崽子是我们的弟弟。”
说到同母所出的弟弟,爱丽丝忽然想起了那个只存在传说中的第三个儿子。
“你不承认就行了吗?”奥利弗好笑的看着弟弟,“这没什么好担心的,父亲答应给埃文的教区也会给他,等你们回了英国,我就写信让父亲先把教区给他。”
教区分大小,斯蒂文顿就是很小的教区,年收入100-150镑,大教区轻松年入500到1000镑,养活一家十口人也不是问题。
朱利安叹气:“长大真没意思!除了某些事情之外,还是小时候好一点,没有这么多讨厌的人、讨厌的事情!”
过了十几秒钟,他就又跳了起来,“我得再写信找他要点钱,至少得把我在外面欠的钱还了。”
“你欠了多少钱?我不是几个月前才给你500镑吗?”
“不够用。总之你别管了,父亲肯定愿意帮我还清欠债的。”大有一副“子债父还,天经地义”的架势。
奥利弗伤的不重,朱利安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每天过来看看他,就忙着跟埃文出去浪,大抵就是参加舞会、在舞会上跟年轻的太太小姐们调情、追求其中的一些女人,半真半假,颇以勾引到手的女人的数量而骄傲。这是他们这些贵族子弟的通常状态,有人能从18岁玩到38岁,只想做快乐的单身汉,毕竟要是结婚了,出来浪的不爽,还因为钱是要留给继承人的,不能乱造,哪有单身快乐啊!
朱利安跟他们玩了1个小时纸牌,很快走了。
爱丽丝扔下纸牌,“你应该快痊愈了,我也该走了。”
“留到圣诞节之后吧。现在是冬天,冬天不会打仗。”
“我总会走的。”
奥利弗突然一阵心烦,“是啊,你总是要走的。是不是我真的要缺胳膊少腿,你才会留在我身边?”
“那怎么会?”她瞪大眼睛,“你要真的缺胳膊少腿,我肯定嫌弃你。”
他又好气又好笑,“你可真是要把我气死。”
*
他的枪伤其实早就好了。
拄着拐杖走路也没什么大问题,算不上健步如飞吧,基本肢体功能都正常。但他不愿出院,疗养院也不能赶他走。
他怕他今天宣布痊愈,明天她就走了。
分别了34个月,两年多,他从未忘记过她。
要说是为了她参加军队,可能有点夸大事实,不过她说的没错,男人是应该有一份事业——不是职业——而不是整天只惦记着男女之间的这点小柔情。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军营这种鬼地方,每天见到的全是糙汉子,反而让他越发想念她。
也是有舞会的啦,不管是在进修军官课程的英格兰小镇,还是直布罗陀和里斯本,社交舞会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活动。他知道自己相貌俊秀,肯定会是很多女孩暗暗喜欢的对象,但当你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就再也不可能放下其他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