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互市(第10/11页)

朱明月好奇地问:“为什么这刀是红色的?”

沐晟道:“它还有个名字,唐时又称‘宝钿’。”

最后两个字出口,让朱明月的眼睛亮了一下。她记得《周礼.考工记》有言,“造百辟宝刀,以重柔铤,其彩似丹霞,名曰宝钿。”

久仰其名。

朱明月非爱刀之人,望着桌案上绯色流光的利器,也觉得异常夺目。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温润的刀背,刀身凉凉的,隐约泛着寒光,似蕴藏着一股凛冽的杀意。

沐晟伸手扶住她的手肘,另一只手就着她的手握住刀柄,道:“这柄龙雀是滇藏之宝,刀柄加刻了黔宁王府印记,寻常人见到它,都不敢轻易碰刀的主人。一旦遇到危险,它可以救你一命。”

给她的?

“赏你的。”

男子含笑道。

朱明月推了推刀柄,下意识就想开口拒绝。下一刻,他陡然抬手扯了一下她的腰带,猛地把她拽到自己跟前——车内的坐席又长又宽,两人原本坐得就不远,她被他这么一拽,连惊呼都来不及,直接就坐到了他的腿上。

陡然拉近的距离,使两个人最大限度地贴近。而他明明看上去颀长精瘦的身躯,此刻显得格外壮硕魁梧。那种专属于男子的阳刚气息,隔着布料强烈地侵入她所有的感官。

朱明月瞪大眼睛看着他,这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说得对,这世上所有的人都怕死,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耐决定自己的生死。”

淡然的声线,不苟言笑的脸色,仿佛是谈论天气般平常。朱明月瞪着近在咫尺的那张俊颜,若非这样的姿势、这么近的距离,她恐怕都要以为是自己想多了。

“虽然你没有底子,但手上力道不错。那日你朝本王掷飞刀的时候就能看出来。”沐晟望着她绯红的脸颊,也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他勾起唇角,道,“本王教你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

朱明月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下一刻恼怒地问道:“王爷在军中难道都是这么教人的?”

强烈的挣扎也没挣开他的禁锢,反而被一把钳制住了双手。沐晟睨着她,眼底的神色隽永而倨傲,“不是谁都能得到本王的这把龙雀。而龙雀是把杀人的刀,出了鞘,就要见血。若你不懂得用,杀不了别人反而伤害自己。”

男子说罢,目光落在两人同握的刀柄上,“想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准、狠,在恰当的时机下,一旦锁定目标,就毫不犹豫。”

伴随着尾音落地,他的手肘紧接着就制住她的肩,然后另一只手非常利落地撤腕——电光火石之间,朱明月只觉得整个人颠倒一旋,被他压在了身下。

刀尖儿,离自己的眼睛只有两寸的距离。

她都没看清楚他是如何把刀夺走的,已经在他的钳制下不能动弹。绯色刀刃寒气逼人,仿佛只要她反抗,就随时让她血溅当场。

“看明白了吗?”

朱明月的面颊已经红得滴血,不得不点头。

沐晟移开刀柄,禁锢着她的手肘却没拿开。整个人压在她的身上,脸凑近到几乎与她的鼻尖相抵,“看明白了,就给本王做一遍。”

低沉的嗓音落在耳畔,朱明月挣扎了一下,咬唇道:“先让小女起来。”

曛红的桃腮,连耳垂都染上了浅浅粉色。沐晟缓缓撒开手肘,揽着她的后背将她带起来——就在他移开力道的同时,不料身下的少女忽然猛地发力,背后的手腕陡然将他的胳膊拧过去;然后用脊柱的力量将他向另一侧反掀。

只听“砰”的一声,两个人同时狠狠地撞向坐席。

然后就变成截然相反的情况。

沐晟似是没有反应过来,好半晌怔忪之后,忽然放声大笑:“看来是本王走眼了。你不仅手上有功夫,同时专门受过这方面的传授。”

朱明月眼含薄怒,用手肘狠狠抵着他的胸膛,“王爷不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来试探一个女子,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吗!”

被钳制住的男子没有丝毫的愧色,反而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看着她道:“本王到现在才发现,你身上的秘密着实不少。要不是之前朱家的女儿进了宫,本王真得怀疑你究竟是沈明珠,还是别的什么人冒名顶替。”

少女近在咫尺的美丽面容,泛出一抹冷笑,“王爷现在才想起来怀疑,太晚了点儿吧。而且小女奉劝您一句,下回在试探别人之前,先想想对方是否真的没有还手之力,别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被别人杀了。”

朱明月说罢,腾地一下从他身上起来,将那柄龙雀狠狠地摔在桌案上。

“这刀削铁如泥,能轻易断人筋骨,更可穿透盔甲。多少人想要拥有它,你却丢之如敝屣。”沐晟从软榻上起身,整理了一下微乱的衣襟。

朱明月瞥也不瞥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女练过箭术,就算用最普通的利器也能取人性命。王爷既然舍不得这个宝贝,那就自己留着吧。”

“你学过射箭?”沐晟若有所思地问。

朱明月转眸看他,“学两招防身的能耐,出门在外才不会吃亏。尤其是防止被居心叵测的人戏弄。”

她是将军的女儿,自然有一手弓马骑射的本领。

而她尤其刻苦学过箭术。要想写一笔好字,需要手上的劲道稳、沉,尤需臂力。练箭是最好的方法。当时为了防止手上长茧,练习时总会包上柔软且坚韧的绢帛。以至于她只有食指和中指的指腹有茧,那是常年练字磨出来的。

“本王把它送给你了,是丢是扔都随你高兴。”沐晟也不在意,说到此,抬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本王还得感谢你那日的手下留情。”

在晌午开灶做饭前,朱明月回到了阿曲阿伊的被服马车上。等车帘从外面被放下,将绫罗花袖撸起来,看到自己有些青紫的手腕,肿了一大圈,生疼生疼的。

那把名叫龙雀的景颇尖刀也带回来了。厚重的刀鞘咯着她的后腰,这种触感让她忽然有了安心的感觉。

等整个队伍驻扎下来,马帮已经把所有的锅灶都埋好了。走货路上的伙食很简单,起灶落灶也甚为利索。曲靖当地的这支纳西族走马队比起沐家军来,反倒更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的军队。马锅头和赶马人按部就班,各司其职——歇梢时,先给马匹填料加草,让马先食,然后才轮到自己吃;马队朝哪个方向走,生火做饭的锅桩尖必须正对这一方向,烧柴必须一顺;开饭时,马锅头坐在饭锣锅正对面,也是面对要走的方向。大锅头第一个添饭,添饭时平平地盛添最上面一层。添完饭,勺子要放平,锣锅不能翻扑。

每顿的主食几乎都是干饼,还有风干的挂肉;大锅架在火上,熬着只放了盐巴和辣子的汤,香飘很远,喝起来却没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