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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闪回,重现眼前,每个细节都清晰得令人害怕。

17世纪末的伦敦是个野蛮的都市,特别是对像他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来说。两年前,他的双亲惨遭屠戮,死在他的面前,他也逃离了族人聚居的地方。每每想到那个可怕夜晚中自己懦弱的表现,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悔恨和愧疚。

在吸血鬼的世界里,大家一直把他当做未来的国王。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他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众人关心和爱护以及全方位的护卫。可来到人类的世界之后,他发现身体才是划分等级的唯一标准。没有转化之前的他,只能苟活在社会的最底端。当时他饿得皮包骨头,身体羸弱,如同豆芽菜一般的身材,经常成为人类男孩欺凌的对象,被群起而攻之。在伦敦贫民窟里的那段生活,他不记得被人追打过多少次,身体的某个部分失去知觉、不能动弹更是家常便饭:比如膝盖被石头砸伤,无法弯曲行走;比如被拴在马后面狂奔,以致于肩膀被拉脱了臼,动弹不得。

一开始,他靠在垃圾堆中刨食维生,常年过着饥饿难忍,腹鸣不止的日子。后来他终于找到一份工作,在商人家的马厩里当仆人。虽然每天有数不清的脏鞋子要刷,有许多马鞍和缰绳要清洁,干到手都冻裂开了,过得万般艰辛,但至少在这个家里能吃上东西。他的床就在马厩二楼的干草堆上,比平时睡的石头路面也要软,尽管碰上那些马夫想要和女佣们上床的时候,难免会被人一脚踹在肋骨上,从美梦中痛醒过来。

那时候,瑞斯还可以在阳光下外出。虽然在出生时视力就受到了损害,但远没有现在这么糟糕,他依旧清楚地记得太阳的样子。

黎明曾经是他那段可悲人生中最值得期盼的时刻:可以呼吸清晨香甜的雾气,可以体味阳光落在脸上的温暖,还可以感受光线的美妙,这些统统成为他唯一拥有的珍贵财富。

他在商人家中待了近一年。随后,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变突然降临的那一夜,他躺倒在干草铺成的窝里,浑身乏力。之前就一直觉得难受,但他并未太在意,以为只是寻常小病,勉力做完了手中的工作。

剧痛突然袭来,反复折磨他那虚弱的身体。疼痛从小腹处向全身扩散开去,直达每根手指和脚趾,乃至每一根发梢都发出了惨叫。无论是骨折、脑震荡、发高烧还是被人狠揍一顿,都比不上如今的痛楚。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双眼发直,目光露出无穷尽的痛苦眼神,呼吸断断续续。他以为自己快要死了,甚至开始祈祷无尽黑暗快些到来。他只希望折磨能尽快终结,好让他在死后归于平静。

然后,一个美丽的金发女人出现在他面前。

她一定是个天使,到人世间来送他到永生的彼岸去,瑞斯这样告诉自己。

像他这样卑微的可怜虫,只配乞求她的怜悯吧。迷糊之间,他向天使的幻象伸出了手。获得真切触感的那一刻,他更加确信死亡离自己不远了。当天使道出他的名字时,他试图报以感激的微笑,却发现嘴唇已不听指挥。他听见天使温柔地说,她是来拯救他的。而且还告诉他,她从小就和他定下婚约。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她就喝过一小口他的血。因此在他的转化到时,她才能迅速赶到现场。

说完这番话,玛丽莎咬破手腕,将淌血的伤口贴在他的嘴边。

他如饥似渴地吸食着血液,但身上的疼痛并未因此停止,只是变换了位置。他感到体内的骨骼由内而外伸展,发出爆裂的声响,所有关节都脱了形,肌肉在紧绷到极限之后又瞬间松弛了下来。他的头盖骨疼得像要爆炸了一样,眼睛更是膨胀突起,离完全失明已然不远。沉重的呼吸不受控制地刺痛着他的咽喉。仿佛一瞬间被剥离了五感,唯有些许听觉残留。整个转化过程中,他数次痛得昏厥过去。随后又因为身体内肆虐的痛楚而再次苏醒。

他曾经钟爱的阳光从马厩的木板缝隙中流泻下来,将惨白色的空间染成金色。一道光束落在他的手臂上,却生出了肌肤灼烧的可怕气味。他急忙缩回手臂,惊恐地环顾四周,只看到一道道模糊的影子,并不耀眼的阳光让他成了一个盲人。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一头栽倒在干草堆上,讶异于身体仿佛完全不属于他似的,他又努力尝试了两次,才宛如初生的小马驹般,双腿战栗不已地站了起来。

他明白自己应该寻找一个遮蔽阳光的地方,于是蹒跚爬向梯子所在的位置,结果却算错了距离,一脚踩在钉耙上,被弹起的耙柄敲得头昏眼花,仆倒在地。

他绞尽脑汁,思索藏匿之处,觉得可以去谷仓的地窖里碰碰运气。那里始终会是一片黑暗。

努力驱动着不听使唤的腿脚,他躲避着阳光照射,在马厩里跌跌撞撞前行,不时撞到木栏或踩到地上的马具。走到马厩后门时,原本可以轻易避过的横梁给他来了当头一击,鲜血如注,瞬间蒙蔽了他的双眼。

就在这时,马厩的一名帮工走了进来,质问瑞斯是什么人。听到熟悉的声音,他赶忙转身寻求帮助。他在伸出手,回答问话的那一刻,才蓦然发现口中发出的声音也不再是自己的了。

干草叉划破空气奋力刺来的声音接踵而至,瑞斯只想挡住攻击而已。可他抓住长柄,用力一推之下,巨大的冲力直接将那个帮工撞进了马栏里。对方猛然发出惊惧的叫喊,狂奔出马厩。不消说,他是去寻找帮手了。而瑞斯也趁机落荒而逃。

等到瑞斯终于找到地窖,他首先搬来两大包荞麦面堵住入口,挡住所有人的出入,这才爬进地窖深处。他赤裸的背脊紧靠住土墙,鲜血流满面颊,只觉得浑身疼痛,疲惫不堪。他习惯性地屈起腿,贴在胸前,这才发觉大腿比之前足足粗了4倍。他闭上眼睛,将整张脸埋进小臂里,努力克制羞愧想哭的欲望,身体轻微颤抖着。整整一天,他都不敢入睡,仔细探听头顶上的脚步声、马蹄敲打地面的声响,还有人们交头接耳、喋喋不休的话语声,一直担心会有人打开谷仓大门,发现自己的存在,同时,他又为玛丽莎的提前离开暗自庆幸,至少她不会因此而暴露于人前,生命受到威胁。

听到达里安的女儿走进公寓,亮起的灯光将瑞斯的思绪拉回现在。

贝丝随手将钥匙扔在客厅的桌子上。和“暴脾气”吃的这顿便饭出乎意料地轻松,而且他还提供了不少汽车炸弹案的细节。警方在巷子里发现了改装手枪中的一把;布奇还提到了她那天指给里奇看的手里剑。CSI的人正在为这批武器做技术鉴定,看能不能发现指纹、纤维或其他证据。枪上可能没太多证据,倒是暗器上还沾着血迹,也已经取得血样去做DNA分析了。关于炸弹的来源,警方认为和毒贩火拼有关。毒贩们对自己的地盘看得很紧,而出事的尖叫者俱乐部一贯就是他们的聚集地,在此之前早就有目击者看到那辆停在俱乐部后面的宝马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