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同学,举手之劳呗!(第6/7页)
我看到叶思远的眉又皱了皱,长睫毛垂了下来,他说:“陈桔,你是女生,以后不要那么冲动。刚才我摔下楼梯时,你根本就不应该来护着我的,这样子你也不会受伤了。有时候,一点小意外会影响你的一生,发生了以后你怎么后悔都来不及。”
他的眼神很柔很柔,我望着他,心里刺刺地痛。
这时,出租车司机又来了个急转,叶思远没有防备,再一次向我倒了过来。我急急伸手扶住他,索性牢牢地环住了他的腰。
我对司机说:“师傅麻烦你好好开!你没看到我们俩是医院出来的吗,脚都伤着呢!要是被你来个二次伤害,你赔得起吗?”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们一眼,估计看到我俩脸上的伤,心里也有点憷,说:“真是对不起啦二位,我一定注意了。”
我努努嘴,手上却不松开叶思远的腰,我说:“叶思远,你就借我吃会儿豆腐吧,等车停稳了我再放开你,反正今天咱俩抱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他的脸上浮起一层可疑的粉红色,嘴唇微微噘起,扭头看向了窗外。
下车后,我发现,叶思远的脚经过固定包扎,走路利索了点。我想了很久,问他:“你右脚受了伤,对生活是不是有影响?”
他看看我,说:“肯定有影响,不过问题不大,有些事,我室友可以帮我,左脚也能做。”
“哦……”我说,“如果有我可以帮忙的,你就直说,别和我客气。”
“你能帮什么忙?”他笑起来,“我往这边走了,你赶紧回去吧,别忘了处理伤口。”
“哦,好吧,拜拜。”我朝他挥手,他点点头,一瘸一拐地往男生寝室楼走去。
回到寝室,王佳芬问我怎么了,我给她看脸颊和左臂的擦伤,她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我笑笑,说:“没有,我是做好事来着,看到一个帅哥要摔了,我赶紧上去给他做了人皮肉垫,才受了伤。”
王佳芬笑死了,说:“陈桔,你还有看得上的帅哥吗?我一直以为,你根本就不喜欢男人呢。”
呃……我怎么会给她这个印象呢?大概是因为,入学三个月了,追我的男生两只手都快数不过来,我却没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走得近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满脑子都是叶思远。
我本来以为,残疾得像他那样严重的人,会很孤僻,很不容易亲近。但是昨天接触了一下才发现,他虽然不算活泼外向,脾气倒还不差。
我害得他被人打,害得他扭伤了脚上医院,他并没有对我兴师问罪,反而很温和地对我笑,在医生面前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还在车上关心我的伤口。
我很感动,又想到了吕医生的话,这几天,叶思远会不会很不方便呢?
晚上七点多我要去Olive跳舞,下午下课后,我突然又想起他。我给他发了条短信:嘿,叶思远,干吗呢?
他没回,我下了楼。半个小时后,我又发:吃饭没?
这一次,他直接把电话拨过来了。
“什么事?”他问,懒洋洋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真是太好听了!
我说:“你干啥不回我短信啊?”
“我这几天回短信不方便,只能用嘴咬着笔按键,你有事就打电话吧。”
我噎住了,才想起,他不能像我们那样用手指发短信,他得靠脚。
“呃……对不起。”我很没出息,又道歉了。
“你别一天到晚道歉,又没什么事。”
“你吃饭了吗?”
“正在吃。”他口气不太好。
“这样啊……”我说,“我刚去店里炒了几个菜,在你们男生寝室这儿呢,想找你一块儿吃,行不?”
“……”
“告诉我你哪个楼啊。”我笑嘻嘻地说。
“7号楼205。”他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
进了7号楼,我在宿管那里登记。每个学校都是一样的,女生进男生寝室楼容易,男生进女生寝室楼是难如上青天。
我上了二楼,刚走到205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丁零哐啷”的声音。我手抓上门把,一拧,门锁着。
我叫:“叶思远,叶思远!你没事吧?开门啊!”
我不停地拍门,过了好一会儿门才打开,我看到叶思远正在穿鞋的左脚,知道他是用左脚给我开的门。
他说:“你鬼叫什么呢。”然后转身走回了房间。
他的背影很高大,肩宽腿长,真是模特儿身材,只是此时走路还是有点跛。他身上内穿米色V领毛衣,外穿藏青色的带帽羽绒背心,背心的袖洞处垂着两条软绵绵空荡荡的袖管,这景象落在我眼里,令我的心又揪了起来。
我走进门,发现寝室里只有叶思远一个人在,他说:“我室友他们去打篮球了,吃完饭才会回来。”
哦……打篮球,我想,这是他永远无法进行的运动。
我悄悄地看了看叶思远的脸,发现已经消肿了,几乎看不出来他昨天挨了一拳,我觉得安心了些。
这时我开始打量叶思远的寝室,觉得很新鲜。
别的寝室都是四人间,进门左边洗手间,右边洗脸台盆,中间过道通往阳台门,房间里左右两边各两组组合家具,上面是床,下面一半是书桌,一半是衣柜。
而叶思远的寝室是三人间,进门都一样,房间里右边仍然是两组组合家具,左边却是一张低床,床尾摆着衣柜和一张矮了十几公分的书桌。
叶思远爬不了上铺,这是为了他的身体而特制的家具,也就是说,他一个人占着两个铺位。
我寻找着刚才那阵奇怪的声音发出的源头,看到书桌的角落里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椅子正对的桌面上是一盒饭菜,但是米粒儿有很多撒在了外面,地上也有。然后我就看到——地上有一把不锈钢勺子。
叶思远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了那勺子,他低声说:“左脚吃饭不太习惯,不小心就掉了。”
我走过去,把勺子捡起来,拿去盥洗台洗干净,又把它放回桌上的饭盒里。然后我在桌子上垫上报纸,把我买的三个炒菜摆了出来。
“吃饭吧。”我自己拿了一盒饭,拉过他室友的一张椅子,坐下就吃起来。
我没打算帮叶思远忙,我知道,他也根本不愿意让我帮忙。
他只得和我并排坐下来,声音闷闷的:“我脚搁上来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冲他笑,说:“不会,快吃吧,磨蹭什么。”
他抿了抿嘴唇,然后把左脚抬到了桌上,脚后跟抵着桌子,大拇趾和二趾夹着勺子开始吃饭。
他的脚很漂亮,皮肤白,脚形匀称,脚趾修长,趾甲剪得短短的,很干净。我看了两眼,觉得这样好像不太礼貌,赶紧收回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