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亦树,能把接下来的人生交给我吗?(第3/4页)

他伸手抱住她:“谢谢你,袅袅。”

被抚慰的不是伤口,是心。

他们和小妹讲了很多话,说了很多事。

临走前,洛袅袅拉着赵亦树,说:“你听过空气吉他吗?我们给小妹弹一首曲子吧。”

空气吉他,就是演员假装手中有一把吉他卖力地演奏。

赵亦树笑了,点点头。

于是,他们拿起手机,放一首都喜欢的《贝加尔湖畔》,然后,假装面前真的有一架钢琴。他们盘腿并肩,举着手,十指在琴键行走。很傻,蠢透了,要是有路人经过,大概会觉得这两人是不是有病。

可他们弹得很用心,好像真的有架钢琴,有个小女孩在凝听。

如水的音乐流淌着,赵亦树仿佛回到年少,小妹就坐在身边,眼睛亮晶晶地看他,一逗就笑得眼睛都没了。

“二哥,你是不是不开心?”

“二哥,我会替你养大小白的,我会一直养着,一只都不会少……”

“二哥,我好想你。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二哥,我能去看你吗?”

湛蓝的天空,有一群白色的鸟儿飞过,像极了他们童年养的那群白鸽。

她是不是也曾这样飞过,无声地跟他告别,说再见。

离开墓园,赵亦树带袅袅四处走走。

他们到长留公园,不过现在已是长留街。

长留公园早已改建成一条很繁华热闹的步行街,赵亦树牵着袅袅的手,竟找不到相似的一草一木,这可是他长大的地方啊!

他们路过一家店,店名叫“纪念品”,旁边写着一行字,我失去的,我怀念的。

当年,赵亦树跟宋眉离开小春城,没想到,有天回来,那些曾经熟悉的人和物都失去,成了怀念。

“我在小春城住了十四年,十四岁我妈才带我到白城,小春城算我的老家了。”赵亦树笑道,“不过真的变了好多,你看,这条街以前是座公园,小时候叫长留公园,我就是在这里认识许诺的。”

许诺?小时候?

洛袅袅警觉了,她不满地嘟嘴:“原来你们这么早就认识了,哟,还是青梅竹马呢!你们是不是小时候就玩得特别好,她还挺漂亮的嘛……”

刚开始口气还挺平淡的,越说就越酸了。

赵亦树揉揉她的头发:“想什么呢,她都结婚了。”

“哼!”洛袅袅哼了一声,又随口问,“她现在怎样?”

“挺好的,结婚有一阵子。莫铖可得瑟了,天天在朋友圈秀恩爱。”想到莫铖花式虐狗的朋友圈,赵亦树忍不住摇头,又笑道,“等回白城,我带你去她家吃饭。莫铖这人虽然不怎样,但厨艺真的不错。”

“是吗?他看起来可不像会做饭。”

“对啊,大少爷一个,不过为了追许诺,练出来的。”

洛袅袅也笑了,和他一起去朋友家,听起来真好,只是——

他们呢?他们也会结婚,像莫铖许诺那样过平凡却幸福的小日子吗?

两人继续往前走,天气回暖了,春天的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洛袅袅觉得幸福极了,她正和喜欢的男人牵手走在他长大的地方,就是脑中不时冒出“结婚”这个念头。

啊啊啊,怎么办,她也想秀恩爱,想在朋友圈发一张丰盛的晚餐照片,然后假装很随意地说,“老公做的,69分,厨艺有待进步”。怎么办,她就是想要和赵亦树过这种俗不可耐的生活,上班下班,回家他在。

她停下来,叫他的名字。

“赵亦树!”

“啊?”

洛袅袅解开脖子配戴的方巾,叠好,踮起脚尖,绑住他的眼睛。

赵亦树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但还是老实站着,眼前蓦地一黑,人本能的会没安全感,不过鼻间有淡淡的水果甜味传来,是她的味道,他又安心。

洛袅袅牵着他,慢慢地走,如同多年前,在那条黑暗的小巷子,他忍着刀伤疼痛,攥着她的手往前走一样。

四周很吵,车声喇叭声,眼前一片黑,什么都看不到,赵亦树却一点都不担忧,因为她牵着他的手,他相信她不会放开他,她就在身边。

直到走到长留街的告示牌,洛袅袅停下。

他们站在路牌下面,上面是三个字,长留街。长留,长留我心的长留。

小时候,赵亦树觉得这名字很悲伤,一定是个伤心人取的。今天,洛袅袅第一次来小春城,走过长留街,却很喜欢,觉得很浪漫。身边这个男人,十七岁那一年,她没留住,现在呢,她想要留他一辈子,一辈子留在他身边。

洛袅袅牵着他的手,温柔地凝视面前视线被阻碍的男人。

赵亦树,亦树,如今她念他的名字,心还是会疼。他的人生比别人苦一点,是的,他衣食无忧,生活富足,但大家都有的父母疼爱、兄友弟恭、身体健康,他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有她,她来了,就不会再走。

洛袅袅扬起嘴角,泪花闪动,她问:“亦树,能把接下来的人生交给我吗?”

她清楚,他还是有顾虑,他的眼睛,他的病。

所以她蒙上他的眼睛,拉着他的手走过繁华的街道,走了长长的一段路。

她想告诉他,没关系的,就算眼睛看不见,将来病了,她都会像今天这样,牵着他的手,走下去。

没什么可怕的,赵亦树,请把洛袅袅留在你的生命里。

洛袅袅的眼睛很酸涩,她看着他,如果赵亦树能看到,就会发现,她满眸的情深。

她颤声哽咽地又问了一遍:“可以吗,赵亦树?”

赵亦树拿掉方巾,他的眼睛红了,低头看面前孤注一掷的女孩。

他的心有点疼,挺难受的,但更多的是满足,赵亦树一定是用光了下辈子还有下下辈子的运气,今生才有幸遇见洛袅袅。

“傻瓜!笨蛋!”赵亦树用力地揉揉她的头发,“都说了,追人这种事,还是我来,你求什么婚!”

“那你答不答应?”

“没有鲜花,没有戒指,我怎么答应。”

赵亦树可傲娇了,他掏出随身带的项链,一条很精致的银色细项链,有漂亮的吊坠。

这是宋眉给他的,让他给喜欢的女孩,给了他很多年,但没有谁让他动过送项链的念头,除了她,洛、袅、袅。

赵亦树低头,帮她戴上,动作很温柔,还有些虔诚,就像为她戴上婚戒。

“这是什么?”洛袅袅瞪大眼睛。

“我妈给的,”赵亦树又淡淡加了句,“让我给喜欢的人。”

话音刚落,洛袅袅楞了下,慢慢的又绽放出她标志性比阳光还灿烂比蜜糖还甜的笑容。

她高兴地笑了,想着是不是要说些什么客气话,毕竟是未来婆婆给的。不过她涨红了脸,半天才冒出一句:“我觉得我跟这条项链可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