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6/26页)

我说他没让多失望,是因为他敢于承认。敢于在书中承认他的爱,不躲藏不隐瞒。这也许是过个半个世纪的原因,他需要靠张爱玲的名声来博得世人的瞩目吧。

从始至终,胡兰成都在利用张爱玲对他的爱,来成全他自己。

记得张爱玲千里迢迢去看逃难的胡兰成,彼时,他正和范秀美举案齐眉,去小旅馆探望张爱玲时都是带着范一起去的。

我能体会张爱玲那时的心会有多痛。

有时,男人的坦诚也是一种血淋淋的残忍。

在三月那段不紧张的时间里,读了本慕容素衣的书,有一篇写张爱玲的文字《浪子终究不会为才女停留》,想想男子这种东西,多数只爱女子盛放时的身体,才不才的于他们没用,只是附庸风雅时的谈资。

当然,还是有极少数男人与他们有别的。如《欢乐颂》里的奇点。现实生活中也有,终身未娶的金岳霖最奇葩。

其实,我最佩服梁思成先生,他的心才是真的大。

PS:先说一个秘密:宝哥为了支持我,给我一个惊喜,偷偷用飞扬飞扬的歌盟了我。直到前几天才不慎泄露这个秘密。他是妃团男子双号双盟第一人。

所以送给第十二位盟主的文章仍是送给宝哥。

前十一位盟主用了三篇故事收了场,因为后面只剩下宝哥一位盟主,我昨天特意征求他的意见是写爱情小说,还是写散文。他说无所谓,看我高兴。

我想了想,小说写了开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盟主出现,等大家看结局时,估计早就忘记开头了。所以,我写了一篇不算散文的文字送给宝哥,写得乱七八糟,有些生活碎片在里面,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记住你说的话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还有强大的妃团做后盾,跌倒了也不会哭。

跌倒一百次,我会站起来一百零一次。

我们错过了一场烟火盛宴之一(送给墨殇陨盟主)

像错过一场烟火盛宴,我们在青春最娇艳时错过了彼此。如今只剩下花火盛开后的灰烬,时刻提醒我们,曾经藏在心底的爱余温仍在。

之一爱的错手

有时候,爱情没有来路,亦没有去路。每次和萧何欢娱后的夜里,我的身体都会冰凉彻骨,微凉的心辗转难安,在来路中寻找,在去路中冲闯,我看不到一丝曙光。

萧何也许爱我。但更多的,他爱我身上附着的身份甚过爱我这个人本身。在萧何交际的圈子里,因为我留学生的背景,他似乎有了骄傲的资本。这对寻常人也许没有什么,可是萧何不是寻常的人。直到嫁给他一年后我才知道,他是一个不能在阳光下裸露身份的人。

他经营的公司是一个专门洗黑钱的机构。有人为他卖命,有人为他挣钱。在这样的圈子里,他们比势力,比财力,也比身边的女人。

人人都羡慕有一个气质高雅、聪颖慧诘的女人深爱着他。与那些没念过几年书就出来混的女子不一样,我对萧何的那些朋友充满了诱惑力和新鲜感。

从他们看我的眼神中,我看到了艳羡和垂涎。没有多久,他的朋友们三三俩俩的都更换了身边的女人。

一群与这个圈子格格不入的伪文艺女青年,有的女孩竟然是大学未毕业的学生。我不得不惊叹钱的魅力真的让人震撼。

而我依旧是萧何的骄傲,因为我与那些女人不同,我的安静与淡泊是她们没有的。他常常对他的朋友们说:我们子安最爱我了。如果我有什么事,她一定不能活。

子安是我。这句话说久了,就像一句经常在心里默念的咒语,它的魔力让我自己也相信了我晏子安是爱萧何的。没有他我真的就不能活下去。

这是真的。因为我的命是他救的。

那是场我终身都不会忘却的梦魇。在我即将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夜,我做完最后一次家教,独自一人奔赴宿舍。

一条冗长幽静的小路,两边的槐树隔着尘世紧紧拥抱在一起。月光在密密交错的树叶中,映出微弱的斑驳。

在这片忽明忽暗的斑驳下,我被四个男人挡住了去路。我想退回去,转过身却发现退无可退。

我拼命的挣扎、呼喊,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恐惧,什么是绝望。我对自己说,晏子安,你宁可死也不能让他们碰你。

可是,老天连这个机会都没有给我。我被打晕了。

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

一个眉头有疤的男人低下头,温柔地对我说,你终于醒了,你昏迷两天。我很担心你。幸好,你没事了。

我翕动干裂的嘴唇问:你是谁?

你叫我萧何吧。他说。

是我送你来这儿的。那些欺负你的人有一个被抓起来了,另外三个跑掉。不过警察会捉住他们的。你放心。

我又是一阵眩晕,我的身体告诉我,在被打晕后,发生了最可怕的事。

刹那儿间我心如死灰。

可是,这个大我八岁的男人并不嫌弃我。他像捡到宝贝一样宠爱我,呵护我。我觉得这似乎没有理由。

他捏捏我的鼻子:缘分这种东西不需要理由。

好吧。我信这是缘分。

他怕我对人生厌弃,经常花各种心思陪着我、照顾我。我的生活几乎被他填满。

原先追我的那个男生,看到每天接送我的车不是玛莎拉蒂就是兰博基尼,突然知难而退。

其实,我有点喜欢他。

但是,我知道,我的残缺注定已经不配和他这样纯净的男生谈一场恋爱。

我跟萧何说了很多次,不需要他来接我。我不喜欢张扬,不喜欢成为别人瞩目的焦点。我只想做个平凡人,过最平凡的日子。

可是,萧何说我遇到他注定不会平凡。

好吧。我知道他长得很有诱惑力,在这个城市里,有钱有权,还有一双宋仲基那样让女生尖叫的大长腿。

每次,他打开车门走下车,都是我们学校门口让人瞩目的焦点。

他喜欢被人膜拜,我却只想找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苟且偷生。

他知道我的心思,在拿到毕业证后,他把公司交给手下打理,陪我去了巴黎留学。

他说,巴黎是个浪漫的地方,也许在那里你会爱上我。

对于这样一个不计较我的过去,又救过我的男人,我似乎没有理由不去爱他。

两年后回国,我便成了他的妻子。

PS:说说我的第十三位盟主墨殇陨。顺便给墨墨招个亲~墨墨话不多,不过很多时候他说话都能让我开怀大笑。这个谜一样的小哥总爱调戏姐和云块仙女,胆子很肥。后来姐给他讲作家杜拉斯,告诉他,姐的男票还未高考,他瞬间被打败。以后改成被优优调戏。哈哈,从来都是姐掌控大局的,你小屁孩还想在姐这称王称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