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九章(第2/3页)

那晚哈奇正在读那部书,并要她第二天早上跟他见面,哈奇想告诉她,罗曼就是史蒂文·马卡托。凯一知道他们俩有约,便说要出门。他说要去做什么?买冰淇淋?并且去按米妮和罗曼家的门铃。他们是否匆匆召开聚会?集体的念力……但他们怎么会知道哈奇想跟她说什么?她毫不知情;只有哈奇知道。

话又说回来,假设那个“单宁根”根本不叫“单宁根”。哈奇就从没听说过,对吧?假如那是……是哈奇在书中画线的东西,是恶魔的蘑菇或别的东西呢?哈奇跟罗曼说,他会去查证;是否因此令罗曼对他起了戒心?于是罗曼取走哈奇的一只手套,因为施咒得有受害者的物品才行!接着,当凯告知他们第二天我和哈奇有约时,他们只能被迫立即展开行动。

不对,罗曼不可能拿走哈奇的手套;罗曼进出家门时,都由她陪着迎进送出。

手套是凯拿的,凯连妆都未卸地匆匆赶回家里——他从来不会这样——然后自己到衣柜去。一定是罗曼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叫哈奇的家伙对‘单宁根’起疑心了,回家拿一份他的东西来,以防万一!”凯为了不让唐纳德·鲍姆加特恢复视力,只好言听计从。

罗斯玛丽在五十五街等绿灯亮,她把手提包和信封夹到腋下,解开项链上的钩子,把项链和单宁根坠子掏出衣外,一并扔进下水道的铁栅栏里。

去他的“单宁根”,恶魔的蘑菇。

她害怕到想哭。

因为她知道凯拿什么去交换自己的成功。

他拿宝宝交换,让他们在仪式中使用。

在唐纳德·鲍姆加特瞎掉之前,凯根本不想生孩子。他不喜欢摸扭动的胎儿;不喜欢谈孩子的事;他一直保持冷漠与忙碌,仿佛这根本不是他的孩子。

因为他知道等他把宝宝交出去之后,他们会如何处置孩子。

在阴凉舒爽的公寓里,罗斯玛丽告诉自己,你已经疯了,你再过四天就要生产了,笨女孩,也许还不到四天,所以才会神经兮兮地把一堆毫不相干的巧合拼凑成一桩疯狂的迫害。没有真正的巫师,没有真正的咒语,虽然医生找不出具体病因,但哈奇是自然死亡,唐纳德·鲍姆加特的失明也一样。更何况,凯要如何取得唐纳德·鲍姆加特的物品,拿去给他们施咒?瞧,你这个笨女孩,真要细想,就破绽百出了。

可是凯为何要骗她门票的事?

罗斯玛丽脱掉衣服,慢慢冲了个冷水澡,她笨拙地转动身体,抬头迎向水柱,试图做理性的思考。

凯说谎必然另有原因,也许他那天跑去酒吧了。没错,一定是其中一个家伙送票给他,凯谎称是多米尼克送的票,是不想让她知道他跑去玩了。

一定是这样的。

瞧,就说你是笨女孩吧?

可是他为什么连续多月不肯裸露身体?

反正她很高兴自己把那个该死的符坠扔了,她早该这么做了,打一开始就不该从米妮手上接下。能摆脱那讨厌的气味,何其快哉!罗斯玛丽擦干身体,喷了一堆古龙水。

凯不肯裸露身体,是因为他长了红疹,羞于示人。演员都很虚荣,不是吗?那是一定的。

但他干吗把书扔掉?常往米妮和罗曼家跑?而且还等着听唐纳德·鲍姆加特失明的消息?并且在哈奇弄丢手套之前,连妆都没卸便匆匆返家?

罗斯玛丽梳好绑好头发,穿上胸罩内裤,走到厨房去喝了两杯冰牛奶。

她不知道。

罗斯玛丽走进婴儿房,移开墙边的浴盆架,用图钉把塑料纸钉到壁纸上,以免宝宝洗澡时溅湿。

她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是疯了还是变得清醒了,不知道巫师究竟是否有强大的力量,不知道凯究竟是她心爱的丈夫,或是背叛宝宝和她的敌人。

快要四点钟了,凯再一个小时左右就会回来了。

她打电话到演员工会,取得唐纳德·鲍姆加特的电话。

电话才响了一声,便有人很快且不耐烦地回答:“喂?”

“请问是唐纳德·鲍姆加特吗?”

“没错。”

“我是罗斯玛丽·伍德豪斯。”她说,“我是凯·伍德豪斯的太太。”

“哦?”

“我想……”

“我的天,”他说,“夫人,你最近一定很幸福吧!听说你住到布拉德福德豪宅里,拿水晶杯喝陈年佳酿,还有一堆穿制服的侍从伺候着。”

罗斯玛丽说:“我想知道你过得还好吗?病情是否有任何改善?”

对方哈哈大笑:“你真是好心哪,凯·伍德豪斯的老婆。”他说,“老子好得很!好得不得了!老子进步神速,我今天只打破六个玻璃杯,只摔下三段楼梯,敲着拐杖走过两辆消防车前!老子每天每样都越来越好,越来越进步。”

罗斯玛丽说:“凯和我都很难过,竟然因为你的不幸而蒙利。”

唐纳德·鲍姆加特沉默片刻后说:“罢了,去他的,反正事情就是这样,有人落就有人起。他反正还是会闯出名堂的,跟你说实话吧,我们回《闲言碎语两小时》复试时,我真的以为他会得到那个角色。凯真的很厉害。”

“他也以为你会得到。”罗斯玛丽说,“结果他猜对了。”

“只是暂时得到而已。”

“很抱歉凯去看你那天,我没能一起去,”罗斯玛丽说,“他问过我,但我无法同行。”

“看我?你是说我们一起碰面喝酒那天吗?”

“是的。”罗斯玛丽说,“我指的就是那天。”

“幸好你没来,”他说,“他们好像不让女生参加?不对,四点后就可以了,没错;那时已经过了四点。凯人真好,我猜大部分人都不会有他的……雅量。老实讲,我就办不到。”

“输家请赢家喝酒。”罗斯玛丽说。

“我们当时哪会知道,一个星期后,事实上还不到一个星期……”

罗斯玛丽说:“是啊,才几天后你就……”

“失明了。是的,那天是周三或周四,因为我去看了一场日场表演——我想是星期三吧——接下来的周日就出事了。嘿,”他大笑说,“凯该不会在饮料里掺东西吧?”

“没有,他没有。”罗斯玛丽的声音忍不住发颤,“对了,你知道他这边有你的东西吧。”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他说。

“你那天没丢东西吗?”

“据我所知道没有。”

“你确定?”

“你不会是指我的领带吧?”

“是的。”她说。

“他拿了我的,我拿了他的。凯想要回他的领带吗?他可以留着我的,反正对我来说,戴什么领带或有没有戴,都已经无所谓了。”

“不,凯并不想要回领带,”罗斯玛丽答说,“我不明白,我还以为他只是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