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7/22页)

伴着头二十四小时的旅程中的羞辱,伴着在这个伟大世界的头二十四小时里越来越深的孤独感,我意识到(现在没有家乡的观众,根本就没有了观众)自己没有感受到愉悦。在书店里我被称为“先生”,这真是出人意料而友善。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欺骗,我觉得自己被推挤到不曾有过的卑微角落。

奇妙的地形、甘蔗田、郁郁葱葱的山丘和山谷,还有波澜起伏的海面、阳光照耀的云朵,距离见到这些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是我已经感到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人和作家分离。我已感到自我怀疑的刺痛:也许作家只是一个接受了抽象教育的人,有专注和记忆的能力。我为了这一天和这次冒险曾如此拼命学习!带着我孤独的新的沉默,带着我对这场大冒险未曾预料到的孤寂,我看见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在一天内同时缩小。

在纽约的那个下午,我从码头开启了一场长达多日的航行。那个码头的编号我牢记多年,如今却遗忘了,那个和羞辱及迷茫相关而和浪漫无缘的编号。乘飞机从西班牙港到波多黎各;乘船从纽约到南安普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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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的海上航行——好几周,好几个月,对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来说是很长的时间——成了我最珍贵的写作材料。或者我是这么想的。很长一段时间,在伦敦伯爵府的寄宿处,在牛津大学学院的沉闷中,在假期更加沉闷的卧室和客厅里,我用不可擦铅笔或者钢笔或者十英镑买来的旧打字机,写了一篇叫《狂欢夜》的文章。旧打字机花去我一周多的生活费,但当时处于战后不久,新打字机还不容易买到。

这是我第一篇大都市题材的文章。有见地,使人联想到经验和旅行者:也许是一个见识过很多狂欢夜的人写的;作者知道它是做什么的,明白这个名字中蕴含的价值。文章轻易地用了伟大的名字——纽约,大西洋,哥伦比亚游轮,美利坚航线,南安普顿(这最后一个名字尤其美丽)。

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篇描述性的文章,为它提供素材的狂欢夜发生于我们在大西洋最后一整日的船上。早晨我们到了爱尔兰的科夫,下午停泊在南安普顿。多数乘客在南安普顿下船,其他人第二天早晨在勒阿弗尔下船。狂欢夜是晚餐后在游客舱一个厅里的舞会。我看见性冲动像酒精一样麻痹扭曲了我认识的男男女女,这让我觉得心烦。我仿佛在远处观察,像是在研究一种动物行为,因为我没有经历什么船上的艳遇。对于当时还是以纯洁天真的方式去爱慕女人的我来说,看到自己有所了解的女人异常的举止尤其让人不安。

船上有个娇小的女孩曾和我谈起诗歌。现在看见她和一个并没有什么特殊涵养的男人在一起,看见她眼眶湿润,仿佛被外部不知名的力量操控了,我觉得很奇怪。现在她一副认不出我的样子。之前那些热忱专注而友善的男人变得如此遥远,和我谈话时变得如此不耐烦,但之前类似的对话分明是受欢迎的。有个来自旧金山的亚美尼亚人,曾上欧洲战场作战,我们聊起过战争和士兵的生活。他告诉我唯一真实的战争电影是《白昼进攻》。现在他的心思在别处。

麻烦还在于狂欢夜是喝酒的场合,而那时我滴酒不沾。为了得到奖学金,我用学习来惩罚自己。我希望一切顺利,因而很克制。

我所写下的记录了我的无知和天真,我的匮乏(节制是虚伪的表现)和挫败。在十八岁男孩的写作意图中,《狂欢夜》是世故而无幻想色彩的。因而在写作中、在这个人身上,存在着断片。在一个真正世故的人眼中,这篇文章会露出破绽。

我在文章结尾着墨于轮船守夜人。他站在跳舞的休息室外,开始和身边忧郁不幸的人聊天。在如此肆无忌惮的场合,当优雅的姑娘变得梦幻而狂野,这个人却没有任何艳遇。他和我一样没有参与,也许那些在听守夜人说话的人也一样。他们的静默中有一种酸楚。守夜人很热情,谈吐像是见过世面的。他四十出头,身材算得上壮实;一副讲课的样子,两手伸出,抓紧倚靠的栏杆。他每说一句话就略停顿一下,好让人充分理解他描述的邪恶;先是眼神放空,抿着嘴唇;接着,又仿佛自言自语般说起话来。

他说在船上,人心三天就变样。忠诚的妻子和女友变得不忠。总是在三天之后。男人变得暴力,随时准备为女人打架,甚至包括一些刚刚和自己深爱的年轻妻子告别的男人。他说(或者在《狂欢夜》很多版本中我让他说):“我见过一个船长在这个地方试图杀一个家伙。”

“试图”“杀”“家伙”“这个地方”——除了他说的这些以外,他对男女缺乏幻想(一方面令人欣慰,它表现了幻灭和残酷的判断,但同时也令人非常痛苦,这几乎全体的放纵却没有我们的份),守夜人说话的腔调像是电影里的人。这是他何以对我而言是很珍贵的写作素材。这也是不可擦硬铅笔一次次留下浅色的字迹(湿润后会变亮变紫),记录下他说的话的原因。

我在狂欢夜寻找大都市的素材;我盯着那些看起来有相关特质的人。有个出身中东的人。现在除了穆斯林的名字外他的全部都美国化了,他说自己是演艺圈的人。他侃侃而谈地讲起明星,那些我在银幕上见过的影星。我从没去想为什么这个人会坐游客舱。三天后,他给我读了一些他的材料。“材料”(这是他的说法)是一些打印出来的短小简单的笑话。这让我称奇、印象深刻,在我眼里这一行为是“美国化”的:这么微不足道的“材料”需要打印出来,需要给人正式的感觉。他谈起他参与动画片制作的时候也让人印象深刻。他说:“我们制作了它们,我们让它们能。”“能”,我觉得这个词好笑,它这么世故、这么随意又这么专业。正如他的“材料”被加入我的材料中,他的语言也成了我写作素材的一部分。于是他对我有了两种作用:借他大都会的世故来写作,适当使用,但又让自己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不是在船上,只在“狂欢夜”)。他只是个跑龙套的(乘游客舱),是个可疑的美国人,是丑角(在我努力的写作方向中,这样的人应该成为丑角),相较远涉重洋、只受殖民地抽象教育支撑的我,还是我站在更坚实的土地上。

两个救世军女孩也进了我的写作素材储备。她们去欧洲某地参加会议,但是乐意调情。信教女孩的轻浮姿态让我觉得奇怪。匮乏的经历让我总是大惊小怪。还有个南方来的年轻人,和那个演员住同一个舱室。他长得胖,脸上有麻子,戴着眼镜。他在《狂欢夜》中出现,穿着背心和短裤,坐在上铺,在昏暗的灯光下边剥皮边吃橘子。他还谈论女孩们,也许谈论那两个救世军姑娘。我总是写起这一场景,以致他永远存留于我的想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