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第2/3页)

郦妙体贴地点了点头:“也是,现在还早呢,到25岁再考虑成家也来得及。”

25岁也挺早啊……再说成家从来不是问题,赚钱才是问题。

唐湖沉默片刻,委婉的结束这个话题:“我有曝光压力,狗仔天天盯着,不适合考虑别的。”

她现在的属性介于明星和演员之间,不像郦妙是人艺派话剧演员出身,娱乐新闻一般不找她。

而且那群狗仔下手还挺狠,一开始打算挖证据证明她和尤雅雅面和心不和,背地里撕的特别厉害。

后来发现实在找不到证据,而且尤雅雅又在跟同期小生周亦阡传绯闻,转而开始力证北电双花私下有一腿,周亦阡和乔乐仪其实都是用来挡枪的,呼吁两位男明星不要被骗婚。

唐湖以前觉得自己知道未来十年的娱乐圈大事件就足以当个娱记,现在看来还差得远,合格的狗仔不光得会偷拍,还得会瞎编。

“原来是这样。”郦妙也只是随口聊两句,没打算刨根问底,转而开始聊剧本。

唐湖跟她讨论了半天角色,回过神才想起自己刚才打算去找钟子淑,转头一看,发现影后不知何时已经离场。

白白失去了一个套近乎的好机会,输给郑山卿了。

……

九月末,《十一怒汉》正式开机。

这是拍起来最节省成本的一部电影,没有大场景,九成以上的剧情在一个改装成教室的小仓库里摄制完成。

开拍时已经是秋天,剧中的背景设定却还是夏季,片场早晚时分寒意侵骨,只有角落里一台电暖器散发出聊胜于无的热度。

唐湖穿着半袖夏装,超短裙下是双细高跟鞋,和其他演员集中在一起,讨论最近社会上热议的拜金女杀死前男友一案。

这部戏的主要剧情就是大家坐在一起讨论被告人是否有罪,没有常规意义的起承转合推动剧情,而是在一次次辩论中剖析人性。

“action。”

韩导在片场外指挥,摄像机开始启动。

1号陪审员负责主持整场讨论,站在教室的讲台桌后发言:“那么我们先来进行第一轮统计,认为被告人有罪的,请举手。”

他们都是被政法大学邀请来模拟陪审团制度的社会人士,开场前三分钟都在插科打诨,现在才进入状态。

坐在台下的人陆陆续续抬手。

唐湖饰演‘7号陪审员’,左右看看犹豫片刻,也抬起一只套着卡地亚手镯的纤细手臂:“有罪。”

她演的是个浓妆艳抹的碧池型角色,但和以前演过的碧池‘杜鸢’不同,这回完全是个肚子里没有三两墨水的无脑货色,嫌贫爱富,只知道吃穿打扮。

让她说一个跟自己性质差不多的拜金女有罪,总有一种自我审判的不适感,但看见别人都举手,只好也跟着举了。

镜头外,韩导点了点头。

他从前不看好唐湖来演7号,她的眼神太硬,做不出剧情需要的散漫虚荣的效果,直到看了她的一段自由发挥式表演,才定了她的角色。

第一轮的投票结果是十对一。

只有10号陪审员犹豫一下,试探着开口:“我觉得还是别这么草率,学校请我们过来,至少先讨论一下吧?”

这部戏属于群像,每个人都负担着一部分至关重要的剧情,不过整场戏里挑起关键线的还是这个坚持被告人无罪的‘10号陪审’,五官端正,剑眉星目,一看便知是优秀党员干部。

“兄弟,这还有什么可讨论的?案情已经很明显了,有罪。”9号陪审员不以为然的笑了一声。

“可是杀人动机呢?”10号盯着他反问,“她把她男朋友杀了,总要有个理由吧。”

“女的想分手呗,你没看网上说,那个女的好不容易找了个富二代,就想把前男友踹了,但她前男友死活不同意分手,一怒之下就杀人了。”单国飞饰演的3号陪审员突然插话,提到拜金女时满脸轻蔑,“现在的女人都虚荣的不行,动不动让你买什么衣服背包儿,裙子那么短,小高跟鞋一踩,打扮得跟个鸡似的,能是什么好人?”

“——你什么意思,我穿高跟鞋踩你脸上啦?”

唐湖一副猫被踩了尾巴的炸毛样子,气得拿起香奈儿小提包,啪的一声顿在桌上。

这部戏里每个人都有大段大段的台词,可表演场景就一个,所以导演添了不少小道具,用来让演员增加自己的小动作,免得表演太过单调。

“哟,小妹妹,我不是在说你,是说杀人的那个女的,你别往心里去呀。”单国飞低头,假模假样地安抚她两句,表情却没把唐湖当回事儿。

他平时看起来慈祥,此刻却全身带着小人物的市侩气,演一个愤世嫉俗的老吊丝简直惟妙惟肖。

“你……”唐湖张了张嘴,气得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这个案子的真相已经挺明显的,到底还能考虑什么,赶紧投完就完事儿了。”2号陪审员不耐烦地开口,引来一片赞同。

嗡嗡的交谈音让教室更显闷热压抑。

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古旧的风扇,嘎吱嘎吱的徐徐转动,明明制造出让人寒毛直竖的凉风,在座的演员还得装出一副不耐酷暑的模样。

10号无奈地笑了一下,眼角皱纹疲惫:“那是一条活生生的命,不能用‘赶紧完事儿’来形容吧?我不知道在座的诸位怎么想的,但你们这么一举手一表决,被告的这个女人就没命了。”

“……那也是因为她有罪!谁让她嫌贫爱富,还杀人呢?”

想象力丰富的人民群众,光是看见“从宝马车上下来一个年轻女人”就足以脑补出“小三,被人包养,一身妇科病,说不定还被原配打过”等丰富多彩的人设细节。

况且这次的事情影响更加恶劣,女的要踹了没钱没房的男人,得知对方不同意还怒而杀人,“活该”二字足以说明一切。

10号又问:“被告人和死者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不让分手也能分了,至于杀人吗?”

“她……她激情杀人呗,两个人拉拉扯扯,气不过就杀了。”

“再说现场还有目击证人呢,您没看报告上的证词?”9号陪审员拿出一叠纸,“住在对门的那个阿姨都跟警察说了,她从猫眼里亲眼看着那个女的进了门,过了没一会儿传来争吵声,吵得特别凶,还听见咣咣砸东西的声音。”

10号摇摇头:“听见声音不代表杀人了,凶器呢?”

“棒球棍啊,验尸报告说那个男人被打了好几下,最后一棍子打在后脑勺上……专业术语叫脑干,这个地方可碰不得,当场就咽气了,对门听见的说不定就是打人的声音。”

10号抓住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反驳:“通常来说,冲动杀人都是一刀毙命,普通人哪怕一时气不过打了几下,也该冷静下来了,不可能一棍棍的把人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