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1更+2更)我们也会跟他们一样(第2/3页)

他们不能在调查过程中,让孟大少迫于舆论压力去认罪。

“行,我知道了。”

孟夫人眼神坚定,冷哼道:“也该让人知道我们孟家不是好惹的,什么屎盆子都往我们身上扣!”

回到屋里,白向墨和齐铭又去大致清洗了一遍,换了一套干净的睡衣。

两人躺在床上,白向墨不由提起了孟夫人,对她很是敬佩。

齐铭坦言道:“如果老爷子没有我干娘,也不会有今天。老爷子有本事但是太过直来直去,很容易吃亏。”

“你怎么认她当了干娘?之前也没听你说过。”

“我救了老爷子的命之后,他听说我是孤儿就想收我了。我觉得他就是我的司令,我只是做了该做的,所以没同意。”

白向墨上下打量他,“没看出来你从前是这个样子的。”

换做现在的齐铭,他处事要圆滑得多,哪里会这么不识抬举。

齐铭笑笑,并未解释什么,只继续道:

“当时我特别犟,后来是干娘找的我,说老爷子永远是我司令,只有她是我干娘。”

“所以你就同意了?”

“她特别像我娘和我姐,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齐铭对姐姐的死一直耿耿于怀,如果当初他能早一点回来,早一点察觉到姐姐的不对劲,也不会发生这样无法挽回的事。

看到孟夫人,齐铭就忍不住去靠近,也就别别扭扭地认了干亲。

齐铭的目光暗淡下来,白向墨握住他放在被子上的手。

齐铭的手很粗很大,手指粗长充满力量,不像白向墨没有劳作过的手那么漂亮,却让人感到厚实和安全。

他的手比白向墨要热一些,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充满火热之气。

齐铭迅速反应,大手反握住。

两人就这么紧握着手,各自躺在被子中睡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手还是握着的。

第二天一大早,白向墨跟齐铭就前往了唐立群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这里已经被封锁了,孟明锐还派人在这里守着。

“做得好。”齐铭夸赞道。

孟明锐难得听到齐铭夸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我一直记得白哥说过保护案发现场的重要性,只不过我们得到消息时,已经有警察来过了,还是造成了一些破坏。”

现在很多警察都不是专业出身,有经验的老警察还罢了,新警察往往因为经验不足一不小心就把现场给破坏了。

这种傲慢的警察还不少,白向墨对此深有体会。

哪怕在后世发达国家,还有类似于辛普森案件中警察的重大失误事件发生,直接影响了定罪结果。

案发地是一处并不起眼的民房,是附近最好的一户人家,可瞧着依然寒酸。

这里怎么也不像是孟大少会出现的地方,他又说不出像样的借口,难怪会被怀疑。

走进发现唐立群的屋子,地上用□□笔画了人形,是当时唐立群被发现时候的样子。

血迹已经干涸颜色发黑,血迹并不大,屋子里已经没什么味道。

齐铭将当时警察拍下的相片拿了出来,比划了几个动作,做现场还原。

“依照死者躺倒的姿势,并不像是被人敲击之后,倒地死亡时候的体态。”

白向墨也看出了这一点,“也有可能死者当时并未当场死亡,所以会挪动,并不能证明什么。”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高度腐烂,还被虫子啃食严重,难以从尸斑等信息中查到死者是否是在这里被打死的,还是另有第一案发现场,凶手下毒手之后,将人抛尸至此。

“看看附近有没有血迹,如果这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被这样重击,有可能会有血溅落在附近。”

白向墨蹲了下来,开始进行地毯式搜索。

在尸体躺倒地附近,白向墨发现了已经破壳的蛆蛹。

“最早一批的蛆虫已经破壳成蝇了,看蛹的状态,应该不超过两天。”

孟明锐也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将那些蛹壳放入试管中,认真地吸取相关信息。

齐铭:“我在附近仔细勘查过,并没有发现喷溅式的血迹。”

“后脑勺不像其他地方,又有头发的遮挡,没有发现血迹也正常。”

齐铭跑到外面的草丛里,那里是发现凶器的地方。

“附近有很多凌乱的脚步,不少都是警察留下的,已经无法查证什么。”

几人在屋子里外都搜索了一圈,除了那几枚破蛹的蛹壳,并没有发现为什么线索。

案子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中间还曾下过雨,就算有什么线索也早就被冲没了。

白向墨和齐铭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所以也谈不上失望。

能够发现破蛹的蛹壳,已经是非常大的收获了,这对推测死亡时间很有帮助。

“婶儿说帮我们准备肉,怎么还没来?”

白向墨看了看日头,现在已经不早了。

原本他打算从厨房里拿几块生肉做实验,孟夫人得知以后让他先去现场,她会派人将合适的肉送过去的。

白向墨不明白几块肉为什么还要让他特意准备,可孟夫人既然这么说,他也就没有拒绝。

“你以为只是几块肉吗?”齐铭笑道。

白向墨不解:“那还有什么?我跟她说了,只需要几块肉。”

“你太不了解干娘了,她要么不做,要做就会做得漂亮。”

三人蹲在路边吃着孟夫人准备的肉饼,等待孟夫人送来的生肉,以及唐家派来的人。

“我们为什么要蹲在墙角这里吃肉饼啊?”孟明锐不解道。

明明屋子里有桌子凳子,非常要蹲在墙角,一边啃着肉饼一边望着远方。

白向墨:“仪式感。”

神一样的仪式感,孟明锐很是无语。

肉饼刚吃完,孟夫人派来的人和肉都来了。

“这是……要开养猪场啊?”

白向墨看到眼前一群百来斤的猪,目瞪口呆。

领头人是个缺了一只胳膊的年轻男人,他走向前问道:

“三位少爷,这是夫人让我们运过来的,屠夫也找好了,你们看怎么安排?”

白向墨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这阵仗也太夸张了吧!我们只需要几块肉就行了。”

“夫人说了,为了确保实验的准确,完整的猪比肉块更合适。还要换不同的时间杀猪,以保证不同时间导致的差异也被考虑在内。”

“真不用这样。”

“夫人说只要能查清楚,多少代价也是值得的。”

白向墨摇了摇头:“孟家出得起,可也不能这么浪费。”

用这么多头猪养蛆,太过奢侈了。

白向墨是穷人思想,即便不考虑现在很多人饿肚子,在后世他也做不来这样的事。

这么多头猪,能够多少人美美地吃一顿了。

这些猪虽然只有百来斤,其实已经养了很久是成猪了,只是现在没有后世的饲料,品种也没有优化,所以个头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