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87章 国家制度建设的秘密会议(第2/2页)
不仅在中央,在地方上,他也准备进行类似的改革。
“过去,地方上,尤其在一县之内,日常邢狱都取决于县府,取决于一县之长,不需要单独设置邢狱部门和人员,只有重案大案才需要用到刑部、大理寺这一类的专业部门。
且儒家士人倡导礼制,主张用道德和教化来约束人的行为,希望以此达到法的效果,所以在过去,国家法律这一块是并不太受重视的,而我们的突破点就在这里。
我会把司法这一块摘出来,使之彻底脱离尚书省,脱离传统的行政领域,单独设置,不仅在中央,地方上我也要设置专门的司法官署,拿掉地方行政首脑的审判之权。
而传统士绅在这一块并没有占据优势,人才储备也相对不足,所以我打算在此之后设置专门的司法学府,以此为切口,在非复兴县之中引入复兴会的力量,对士绅的力量进行钳制,与之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