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臭弟弟(第2/2页)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的阶段,只要他想读书,还是可以去上学的。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母亲,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大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在被女主降伏后,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但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差点要跳楼,就是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解了她的急。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这算空城计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他却是家里的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家的户口本上的。

陈思雨当然不贪图弟弟的财产,可为了留在文工团,她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

一个虽年龄还小,却腹黑的小家伙,这成功吊起了陈思雨的,好胜心!

作者有话说:

依然有30个红包,所以,留言咩,咩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