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3更)(第2/2页)
所以关导最后签了这个合同。
谈合约的时候,叶欢不在现场,所以最后她签合约的时候,她只知道她签了个分成约,大概是10%的片酬,最终能拿的片酬是50万左右,她已经很满意了。
这总比每天拿3块钱的工资拍电视剧好多了,只是她也不知道,儿子去谈合约的时候,还定了个超过1亿和超过3亿,多余部分还能拿20%和30%的额外分红。
就是说,假如最终《武则天》卖到了3个亿的总金额的话,她一共能拿到的钱是1个亿的10%,是100万片酬。
1亿到3亿区间20%的分红,0.4亿的分红就是4000万。
如果超出3个亿部分则还有,就是只要能到3个亿的总额,她一共能拿片酬加分红是4000多万。
加上顾宁安投资5000万的话,占一半的股份就是1.5个亿的分成,就算抛除各种成本的话,也是1亿多。
关导当然不觉得《武则天》能卖超过3亿的价格,所以就痛痛快快将合同签了又暂且不提。
只是最后的结果,就连关导和首都电影制片厂领导都没想过,《武则天》能红成那个样子,要是早知道的话,首都电影制片厂领导就是将自己敲晕,他都不会同意私营资本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