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抗日战争的经验(第10/10页)

黎仅有的另一次谈到“谨慎”是在斗争阶段,不加区别地打击一大片或与“大多数敌人”做斗争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制造过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少数,甚至最坏人中的少数”在所有地区都受到打击,这个举动的影响力已经足够根除该地的反动势力了。至于其他时候,教育和群众压倒性的力量将足以应付反对力量。[77]

为了佐证他关于左的作用的论述,黎玉指出了莒南县涝坡地区工资清算运动取得的成绩。清算斗争遍及了整个地区,当新的“团结”达成时,776户家庭(63户地主,407户富农,304户中农和2户贫农)的财富减少了537267元,4197亩田地,122701斤粮食和7头拉重物的牲畜。这些斗争果实被作为补偿分配到2182户家庭中去(506中农,1489贫农和187名长工)。[78]

黎还谈到莒南全县同样取得的不俗成绩。在账目清算运动顺其自然地发展之后,很多村庄中几乎没有地主了,至少6000名农民分到了一些土地。到1945年,“左”的过激是土地政策的一个刻意为之的特点,这已经没什么疑问了。农民被鼓励起来,实现一个具体的目的:将“减租调查”运动转化成土改。这样的发展是在《五四指示》中正式确定下来的。1946年5月的土地改革所表现出来的,恰恰是上面描述的多形式的斗争运动。它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耕者有其田”,还要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摧毁现有农村精英阶层以及动员农民创造一个新的农村实力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