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敬你(第2/4页)

立刻有人赞同道:“是的。我上次看书还看到南怀瑾大师说,普通美女像画,看久了就厌了,而智慧的女人像书,怎么翻也翻不完。”

顾太面上一副受教了的表情,在心底翻了个白眼,心里想就你们这装帧,老公都多久没翻开啦?

她们谈论得热闹,没有察觉到陈凯西格外沉默。

她觉得这谈话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

她不能在原地坐以待毙了。她还记得罗曼写的剧热播那阵,陈勉在饭桌上主动提起:“罗曼还挺能干的。”

罗曼大学时候就经常在人人网上写点有的没的,陈勉并不喜欢,说无病呻吟的小女人情调,陈凯西谨记这句评价,立即搬来用:“就是女人戏。”

没想到陈勉说:“还行吧。”

陈凯西一度百思不得其解,经常在微博上抨击国产剧悬浮、看不见穷人的陈勉,怎么突然爱上都市女性戏了,现在她领悟过来,陈勉对罗曼的赞许跟内容本身并无多大关联,那种态度更准确地说,叫看得起。

他看得起她。

但这些都还只是助推器,真正的决定性瞬间,是陈凯西去看儿子的英文演讲,嘘嘘表现极好,他继承了陈勉的气场,忘词儿了也能气定神闲地编下去,她看着儿子大方、自在的样子,突然意识到:

再过两年,等嘘嘘长大一点,会不会也跟陈勉一样……厌倦了她的鸡毛蒜皮,不再仰望她。

这比陈勉不爱她了这件事更让她恐慌。

但罗曼不知道这些。

她沉浸在剧本的烦恼,以及对人生下半场的迷茫里。她不想陪阔太玩过家家的游戏。

所以她狡黠地抛出了一个陈凯西无法不感兴趣的八卦:“哎,你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我的妈。太精彩了。我昨天让钟倾城和江涯见面了。”

昨天傍晚,罗曼正打算把包从长凳拿到自己膝盖上,给钟倾城腾位置的时候,抬眼就看到江涯用湿巾纸迅速擦了擦桌面(他擦了一个非常规则的正方形,到罗曼的碟子前方就戛然而止),又问老板要了一副一次性碗筷,拿到以后他却犹豫了,他问钟倾城:“你吃吗?这个确实不太卫生。”

罗曼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堆铁签,气得要笑出来。

钟倾城也笑,她拖了个塑料板凳,坐到了桌子的侧边,她说导演我出门前太紧张,喷太多香水了,怕熏着你。

罗曼还在思索要怎么做好穿针引线的角色,钟倾城已经开口了,她对江涯说:“我见过你。”

她眼睛笑成了一道弯弯的月牙:“你来我们学校开过讲座。我想提问的,都没抢到话筒。”

要死,江涯居然害羞了,他说:“其实这种讲座说的都是套话,你们来看我,只是想找个借口逃课。”

钟倾城没有急着反驳,只是从小包里掏出一张电影旧海报和一支马克笔,说导演你今天要给我签名。没人排队,你要多写一点字。

罗曼这才意识到,之前跟周慕孙那次饭局上她之所以大放异彩——不是因为她自己多么“会”,而是钟倾城懒得抢。

她那种匠气十足的、仿佛好学生突击功课式的勾引,跟钟倾城这种从小被男生团团围住,从而长期锻炼、复盘出来的相处技巧比……不值一提。

也正是因为她的用力过猛,所以周慕孙……才会把她划入“可睡”的范畴吧。

她突然尴尬得浑身发烫,为了让自己平复下来,她赶紧拿出手机来划拉,发现周慕孙一个小时前给她发了消息,他说,你回家了吗。

罗曼又想起了那个叹息一般的拥抱。他轻拍着她的背,说“好了好了她看不到你了”的一分钟,是她近几年来最接近心动的时刻。20岁的女孩渴望有人为她冲锋陷阵,30岁的女人只想有个胸膛供她躲一躲。

可惜此刻她最见不得周慕孙的名字——像是无声地在提示她的黑历史,所以她迅速揿灭了屏幕。

她听到江涯问钟倾城:“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车厢里,罗曼格外沉默,江涯坐在副驾驶上也不便聊天,只有钟倾城指挥司机七拐八拐的声音。

终于到了钟倾城家楼下,她笑着说,你们要不上去玩一会,参观一下北漂小演员的生活,说不定对剧本有帮助——

江涯顺势问罗曼说,你急着回家吗?

罗曼心想江涯真是偶像包袱太重,不好意思独自夜访女演员香闺,还要拉上她做一个“清白的见证”。

一走进楼道口,罗曼就闻到了那种生活垃圾腐烂的又臭又甜的气息,钟倾城使劲跺了跺脚,感应灯终于亮了。昏暗的灯光下,她娴熟地带他们避开一个个乱丢的垃圾袋,来到一扇老旧的电梯门前,按了上行键。

电梯门一开,罗曼傻了。

四个穿着背心,一脸来者不善的男人站在里头,一楼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出电梯的打算。有个大晚上仍然戴着墨镜的,似乎是领头的,他招招手,说没事,你们进。

钟倾城就径直走进去,按了五楼。

8个人挤在狭小的电梯里,罗曼小心地屏住气。五楼终于到了,钟倾城又是第一个走出电梯的,然而那四个男人也尾随在了他们身后。

走到家门口,钟倾城正要开锁,一只花臂从后面伸过来,把铁门摁住了,那人问:“你是钟倾城吗?”

钟倾城不得不跟他对视:“咱俩认识吗?”

那人接着问:“你认识晃哥吗?”

“你找错人了。”

那人把钥匙一把夺了去:“晃哥的表在你这吧。我们就是过来取东西的,你把表给我们就完了。”

钟倾城不耐烦地抿了抿嘴,然后把手一摊:“那也先得让我开门吧,不开门怎么把东西给你。”

他想了想,又把钥匙递回到钟倾城手心。

罗曼真的很想开溜,但她看了眼江涯,他一脸“终于能逞英雄”的兴奋。

她只能认命地往里走。

钟倾城拿出一叠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可惜那些人接过拖鞋,没有换上,只是盯着上面的酒店名字怪笑道:“不是吧?你去酒店干活,还要把拖鞋捎回来?可真能省钱。”

钟倾城没有理会他们的阴阳怪气。

她让罗曼和江涯去沙发上坐,自己找出热水壶来烧水。一排男人迅速横亘在小小的客厅里,把钟倾城跟罗曼他们隔开。

钟倾城对那群人说:“你们谁表达能力比较好,讲讲到底怎么回事。”

罗曼大概拼出了事情的原委:

钟倾城跟一个叫晃哥的富二代一起过夜,第二天,晃哥发现自己一只价值百万的RichardMille不翼而飞。晃哥调了酒店监控,他在走廊里揽着钟倾城的时候,手腕上还有明晃晃一只表,醒来就没了。晃哥跟她追讨,她反倒把晃哥拉黑了,所以晃哥不得不“借助”他们这些朋友前来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