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2/4页)

江涯跟傅先生并不熟,但傅先生很盼望婚礼上有一个文艺圈大腕来证明自己“往来无白丁”,而她是江涯的女伴。

罗曼看多了香港豪门的婚礼八卦,以为现场安保严格,想混进去很需要一番周折,事实上并不。

她先前以为婚礼会在颐和安缦或者宝格丽,万万没想到,企业家跟娱乐圈的人思路就是不一样。

跟很多70后企业家一样,傅先生是靠读书走出农村的,虽然人生有了许多可吹嘘的经历,但他朋友圈最爱晒的还是母校,饮水思源,婚礼也定在了母校周边的一个五星酒店。

婚礼在室外,只有现场大手笔的鲜花暗示了新人的身份,其余跟普通婚礼并无二致——签到处甚至还贴着新人脸贴脸的大头婚纱照,傅先生笑得满脸褶子,但凝视着新婚妻子的眼神不可谓不炽烈——罗曼不禁想男人是不是千帆阅尽后反而向往纯纯的恋爱,可惜直男心目中的纯纯的恋爱,通常都土土的。

她趁人多,敏捷地闪过了签到区。

她进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孙还是先找他的前妻。

结果一抬头就在人堆里找到了周慕孙,他跟在场所有男士都穿着差不多的正装,但那些在他们身上或是裤脚太长、或是显得臃肿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却熨帖自然。

罗曼叹了口气。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答案在一个夜晚被公布。

未婚夫把她请到一个大厅里,周围簇满了人,她隐约知道他要求婚。她用目光搜寻周慕孙而不得——啪,灯暗了——未婚夫半跪下来,说一套她完全没听进去的常规化说辞,众人欢呼,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突然,未婚夫让大家安静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按照流程,此时吊灯应该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但大厅维持着漆黑。

人群渐渐骚动、不安。

余乔乔呆立着,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后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错,然后余乔乔感觉到对方用力一拽,他带着她跑起来。

她至今都记得一个细节,那双手很干燥,没有手汗。

后来的故事就跟八卦流传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孙被全方位接纳进她的家庭,从此一路风生水起。

三年前,爸爸去世后两个月,他们离婚了。

罗曼盯着余乔乔,后者似笑非笑问她:“不好奇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

罗曼戒备地看着她。

余乔乔眺望着不远处的周慕孙,现在他看起来比任何二代都更娴熟且自如地跟财富相处。这跟余乔乔的记忆相去甚远,他那时是个刻苦、勤奋、极度善于学习揣摩的年轻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里。

他对她当然很好,时时刻刻让她感觉到如沐春风,除了一点: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坦诚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人呆着。

在不断追问下,他吐露了原因:一岁多父母离异后,他就被寄养在外公家,孩子多、人口杂,毫无空间和隐私,他直到初中去住校才第一次独占一张床;又因为是外孙而不是孙子,他要表现得最好才能获得大人的优待。

长此以往,他养成了温和礼貌但紧绷的性格,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放松下来。

那时她太年轻了,被这个故事唤醒了母性,对他充满了怜爱,不忍要求更多——况且她想,来日方长呢,他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

当然她错了。

当婚姻存续到第九年的时候,她不仅意识到周慕孙是真的需要独处,还被迫承认,她对他来说,也仅仅是需要周旋、忍耐的一部分。

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她跟他宣布离婚的决定的时候,他面部肌肉想要表现不解和失落,眼神里却闪过狂喜——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看穿了他。

离婚的念头在爸爸重病的时候就有了。

她问过爸爸,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我们全家都给人当了跳板。

爸爸微笑看向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度过了愉快的九年。钱是为人服务的。不要恨他。”

但还是有恨的吧。她花了九年时间想“要怎么做,他才会爱她更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她爱得尽心尽力、花样百出,难怪他看她的眼神带点怜悯。

所以她非要在爸爸尸骨未寒的时候离婚,让他背上过河拆桥的名声。

也所以,她此刻决定不告诉罗曼——周慕孙昨天告诉过她,明天搞不好会有个女的出现。

她揶揄说,那要三个人一块吃顿饭吗?

周慕孙说,算了吧,她烦死了。

他们俩在一块的时候从没吵过架,周慕孙总是主动揽下所有过错。

她嫉妒那句“她烦死了”,那是他从未流露过的B面。

她很恶意地想,周慕孙的松弛或许只是因为,对着罗曼,他处于上位者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