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典(十七)(第2/2页)

他都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样从法院当中离开的。萨维利在路上跌跌撞撞的行走,整个人就像是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他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荒谬与空茫。

这样的情况有所缓解的时候,是当萨维利的目光落在了那被自己在柜台上毕恭毕敬的供奉起来的刀上。

红发的青年有些怔怔的望着那一把被神血所腐蚀了的、外表丑陋的刀,眼底的神情逐渐变的坚定了起来。

自从离开了卡尔克萨小镇之后,他开始第一次的催动自己所得到的那一份神眷。——因为实在是太过于诡谲和与世俗认知相悖,平日里,萨维利恨不得把这份神眷狠狠的隐藏起来,仿佛自己只是一个从未得到神明的注目与偏爱的、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

只见他手臂上的血肉开始鼓动,手指大小的触手“吧唧”一下分离了出来。它朝着萨维利靠近,柔软的扩展延伸、并且将他包裹,像是一层覆盖在萨维利的身体表面的甲胄。

萨维利扭过头去,看到镜子里面倒映出来的人影。

他的身上如今披着一件质地奇异的黄色的外袍,而在宽大的兜帽下,露出来的是一张柔软的白色面具。

附着在全身的触手为他提供了非比寻常的力量,萨维利能够明悟,在这样的状态下,他的力量、速度、灵活性、隐匿性全部都上升了不止一筹。

是能够踏雪无痕,轻而易举的进入有守卫巡逻的子爵家中,将那位道貌岸然的继承人杀掉的程度。

萨维利抬起手来,取下了挂在墙上的长刀。

他已经清楚的明白了自己接下来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情。

如果法律不能归束有些人的行为,那么他来归束;如果有人自认可以凌驾于律法之上,视法庭与正义为无物,那么就由他来成为高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做出真正正确的裁决。

萨维利没有丝毫的畏惧,因为他所信奉的神明、因为那一位宽容而又正义的存在已经允许了他的行为,并且给予了他力量与底气。

凡有罪者,皆当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无论公子王孙,神明凡人,皆当——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