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战争的性质(第3/5页)

所以,政治目的,既是衡量战争行为应该达到哪种目标的标尺,又是衡量应使用多少力量的标尺。然而,政治目的无法单独起作用,它必须跟国家联系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因为,我们所研究的不是纯粹的概念,而是实际事物。

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所以,只有当它能对应动员的群众发生作用时,才能将它作为标尺。这就是要考虑群众情况的原因所在。

同一政治目的所产生的结果有可能完全不一样,这要看群众对战争的态度是赞成还是反对,这点是容易理解的。

在两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可能出现紧张的局势,蓄积非常强烈的敌对情绪,这会造成:战争的政治目的虽然小,却产生超过其本身所应起的作用,导致真正的爆炸。

上面所说的这点不仅是对政治目的在一国家中能动员多少力量而说的,也是对政治目的应为战争行为制定何种目标而说的。有时,它就是战争行为的目标,比如占领某一地区;有时,它并不适合成为战争行为的目标,这个时候需要选定一个目标作为政治目的的对等物,并在媾和时使用。但是,就算在这种场合,它也避免不了先考虑有关国家的特点的问题。有时,当它需要通过对等物来达到时,这个对等物往往要比它大很多。

群众的态度越冷淡,国内氛围和两国的关系越紧张,政治目的所起的作用就越显著,甚至能起决定性作用,以至于在某些场合,国家几乎只能以它为依据来决定问题。

如果战争行为的目标是政治目的的对等物,那么,一般来说,战争行为便会趋向缓和,政治目的所起的作用越明显,情况则越是缓和。这就说明,从歼灭战到单纯的武装监视之间,存在着强烈程度和重要性不同的各种战争,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不过,这又产生了一个问题。

无论双方的政治诉求有多低,无论动用的手段有多少,无论政治诉求为这战争行为规定的目标有多小,军事行动有片刻停顿的可能吗?这是一个深入事情本质的问题。

十二、以上论述还没有说明军事行动中为什么会有间歇

完成每个行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这段时间称作行动的持续时间。这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当事者行动的速度。

在这里,我们不谈快慢问题。每人都按自己的方式办事,办事缓慢的人并不是故意要多花时间,而是因为性格的缘故,需要较多的时间,如果快了,事情就会办不好。所以,多用的这段时间是内部原因决定的,属于行动持续时间的一部分。

倘若我们认可战争中的每个行动都有它的持续时间,那么我们就得承认,持续时间以外所用的其他时间,即军事行动中的间歇,似乎难以想象,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我们谈的是整个军事行动的进展问题,而不是敌对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进展问题。

十三、只有一个原因能使军事行动停顿而且看来它永远只能存在于一方

既然双方都已做好战争准备,那么肯定有一个敌对因素在促使他们停顿。

只要双方手握武器,尚未媾和,那么敌对因素就仍然存在。只有当双方都企图等待较有利的时机时,该敌对因素的作用才会中止。但是,从表面上看,似乎只会出现一方企图等待有利时机,而另一方的企图则相反。倘若等待对一方有利,那么对另一方来说,行动才是有利的。

就算双方力量完全相等也不会出现间歇,因为抱有积极目的的进攻方肯定会继续前进。不过,倘若我们所设想的均势是一方有较强的动机,积极的目的,可是掌握的力量却弱小,也就是双方力量与动机的乘积是相等的,那么,如果这种均势不会发生变化,双方势必会媾和。如果这种均势发生变化,只会对一方有利,那么肯定会迫使另一方采取行动。

由此可见,均势这个概念无法说明间歇的原因。归根结底,问题仍然是等待较有利的时机。倘若两个国家中的一个抱有较强的动机,如打算攻占另一个国家的某一地区以资和谈,那么占领这个地区就达到了政治目的,行动则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如果另一个国家接受这种结果,就会同意媾和,否则,它将会采取行动。倘若它认为将在4个星期后才能准备得更好,那么它便有足够的理由延迟行动的时间。

不过,从逻辑角度看,这个时候,战胜者似乎应马上行动,让对方没有时间进行准备。当然,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双方对情况都很清楚。

十四、军事行动因此又会出现连续性,使一切又趋向极端

如果军事行动确实存在连续性,那么一切又将走向极端,因为不间断的行动会使情绪更加激动,会让一切更加狂暴和激烈。非但如此,行动的连续性会让行动间的衔接更为紧密,使其之间的因果关系更为密切。所以,行动会变得更加重要,更加危险。

然而我们知道,这种连续性在军事行动中极少或者从来也不曾出现过,行动时间仅占全部时间的一小部分,其余的时间都是间歇。这不可能全是反常现象。间歇现象在军事行动中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里并无矛盾。现在,我们要来研究一下间歇以及引起间歇的原因。

十五、两极性原理

在我们将一方统帅的利害当成总是和对方统帅的利害正好对立时,我们就承认了真正的两极性。虽然后面我们会特意用一章对此详加讨论,但在这里也须做简单的说明。

两极性原理仅适用于正数和对立的负数能正好抵消的同一事物。在会战中,作战双方都想赢得胜利,这是真正的两极性,因为一方的胜利会排斥另一方的胜利。然而,倘若我们所说的是两种不同事物具有外在共同关系,那么两极性就不存于这两种事物本身而是存于两者的关系之中。

十六、进攻和防御是不同的作战形式,由于两者的强弱是不对称的,所以两极性原理对它们不适用

倘若只有一种作战形式,即只有进攻而没有防御,换句话说,进攻和防御之间的差别仅仅是动机的不同,进攻方有积极的动机,而防御方则没有,但是斗争的形式却始终是相同的,那么作战中,对一方有利的刚好就是对对方不利的,这就存在两极性。

但是,军事活动分为两种形式,即进攻和防御。正如我们后面将要细述的那样,它们是不同的,它们的强弱也是不对称的。所以,两极性不存在于进攻和防御本身,而只存在于它们的关系中,即决战中。对同一作战形式而言,倘若一方的统帅倾向于晚决战,那么敌方的统帅就肯定倾向于早决战。假如甲方进攻乙方的时间是4个星期之后而非现在,那么,对乙方来说,现在而非4个星期后甲方进攻时才有利。这就是直接的对立。但是,不能因此说,乙方现在立即进攻甲方有利,因为很明显,这根本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