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9/12页)

成天似被刘可可的话给碰疼了,他一下子就沉默下来了,他沉默时,全身都封闭了起来,刘可可感到了这一点,她看看成天,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太过分了。她抱歉地看看他,不再说话。

草地上的阳光把他们的沉默给拉长了。

成天停在了一个池塘前,把兰骑兵放入水中,兰骑兵在池塘中快乐地游动起来,成天手握着缰绳,看着马在水中溅出快乐的水花,他无言地注视一眼刘可可,刘可可的脸被那只大墨镜给庶住了,他什么也看不清,就象刘可可的内心。

三十二、六千年前的基因

兰骑兵在水中抖动起很大的水花,似在逗弄着他们俩人的沉默。良久,刘可可忽然忍不住笑了,继而想起什么似地大笑,笑声很放肆,当然也很天真,她大胆地直视着成天看,看得成天莫名其妙地抬起头,一双眼睛愣愣地盯住刘可可,他越这么看,刘可可笑得越厉害,好象她要用笑来说清什么似的。刘可可刚才在沉默中发现,自己竟然一直被成天的感受给牵制着,好象他的表情很快就可以成为自己的表情,他的不快也能很快地被她领悟,继而成为自己的不快。刘可可想清这一点后,吃惊了,她觉得得弄出点动静来,才可能从成天的感受中拔出来,远离开他的袭扰。果然,她在笑声找回了自已,她很快就从容了。只有成天被她的笑声给弄得不安起来,这才是她想要的效果。

成天跟着兰骑兵前后走动,他趁着兰骑兵向回游的时候,大声地问:“你笑什么哪,你的笑让人手足无措,好象本人做了什么失体的事似的。其实失体的是你,你的笑声太不正常了,你越这样越说明你的内心隐藏着什么。是什么把你碰得这样子哪?”

“是你,你折腾兰骑兵的时候,好象在种地。我看出来了,你的这种驯服方式就是以疲劳战术取胜,这匹马已被你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了,它这会儿看似在游泳,其实不过是在消耗体力。我真的想知道,你拥有这匹马后就为了折磨它?”

成天道:“这是在驯服马,你不了解人类与马的情感。就象了解一个人一样,马也有一个接近你的过程。”

刘可可道:“你的过程就是用这种疲劳战术取胜吧?我看出来了,马在接近你的时候,与你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你是在强化着它与你的情感。这种情感能持久吗?”

“不知道,不过与一匹马的相遇与人的相遇一样,都要有缘份,甚至于运气,我不知道我的运气如何,我只知道,这匹马的出现与相遇都是一种命运的安排”成天看了刘可可一眼,掩饰地说:“你信缘份吗?”

“当然相信,我觉得爱情很大程度上就是运气与缘份的结果,没有运气的爱情让人觉得缺点什么,就象你去赌马,你卖了一张彩票,那张彩票中奖了,你狂喜不已,爱情就应该象一次赌,让人惊心动魄,又让人回味无穷,那怕只是一场轰轰烈烈,把人最后燃烧得只有一点残骸,但却让人心动神迷,我向往这样的爱情。”

成天略感诧异地道:“你说得太远了,我指的不是爱情,我认为的缘份不过是命运。当然,你说的那种情感太可怕了,你是个浪漫的女孩子呵。你只能生活在梦想中,可你却又处处寻找着现实的感受,你能来到这片草原为了一匹野马,说明你的内心与你的思想并不合拍,你寻找的与你的梦想不一样,让我猜猜,你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成天沉吟着,好象在认真地想着刘可可的什么,但沉吟了半天,他还是无奈地摇摇头,说:“太难了,我不了解你的生活,这样去猜测与下决断都有损于你的情感。不过我看出来了,你还没有成功,你渴望着一举成名,又梦想着能够找到自己的最好的结局。当然这应该是所有的女孩子共同的梦想了,你的有点让人吃惊。能告诉我吗?你可能早就看出这匹马是一匹野马了,因为从照片上就可以把它清晰地辨认出来,可你却又不放心,你千里迢迢来这里,是想证明什么呢?我想你肯定有着一个重大的计划或者天才般的设想,但你一直不敢相信,你需要来亲自证明一下是吗?”

刘可可呆了一下,她喃喃地看着成天,这回轮到她吃惊了,她一直以为这是个太过呆板的男人,他的想法与做派让她有些好笑与好奇,但她没想到成天好象早就对自己的想法与来由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她不由地道:“是的,吸引我的当然不是这匹马的出现,动物中心收到你的照片时,当天就断定这是一匹国内罕见的野马,你的发现可能让所有的人震惊。据我所知,国内可能很快就要对你的这匹野马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同时组织世界各国的野马研究专家对山南草原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没有关系,我的专业是去寻找到世界上最好的基因,做各种各样的基因变异研究。知道我听说你发现这匹野马时的感觉吗?我觉得你可能给我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机会,一个可能改变我的命运的机会。”

刘可可略微沉吟一下,继续讲述:“你知道一匹野马为什么那么重要吗?野马与家马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六千年的演化史,很少有动物能象野马留下自己的完整清晰的历史。包括大熊猫。六千万年是个什么概念哪?那时天山山脉正在隆起,地球还不是今天的模样,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人类,森林里跳跃着一种狐猴,这种猴子还没有想好自己究竟是演化成古猿还是继续做猴子。

野马就在这时出现了,它只有四十厘米高,大如狐狸,脚有五趾,生活在森林中,当人类的第一位祖先‘南方古猿’直立行走时,野马已经演化成了草原动物,蹄子由五趾变为三趾,最后又进化成现在的单趾,身材也变得更为高大了。

但重要的还不是这些,每一匹野马都是一块活化石,都是一座基因库。每一匹野马的基因里都流淌着六千年的历史,而我的想法是,如果获得它的基因与现在的优良种马进行改良,很可能就会变异出具有六千年前与六千年后的优良血统的新的马种,而这种新的马种很可能会比现在的马种的速度与各种能力提高一倍还要多。如果这个设想被证实的话。”

“你就是为了这样一个设想来的?”

“我关心的只是这匹马的基因。我的课题有个国际组织很感兴趣,他们想育出世界上最快的马,只是他们有资金,但却没有办法。我的设想有一定的风险,但科学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那个组织让我专门来这儿看看你的这匹马,之后写出可行性报告,他们进行审批。也许很快就可以成为现实,也许这永远只能成为一个巨大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