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执行

第二天,姜海蓝把同案几位律师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起交到了A区法院刑庭。

【被告人需要援助律师的案子,法院发函到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会给律师出具到看守所会见的会见函,交到法院的承办案件的公函。】

姜海蓝站在铁门前,一边给刑庭的书记员打电话,一边向直播间的大家解释道。

【我们律师接案子,和委托人就委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署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合同上要加盖律所的公章,律师费要交到律所的公账上,案件要交律所行政人员登记。】

违规操作是要被处置的。

蒋琳每年不知道要填多少这方面的资料,表明本所全体律师没有违规情况。

【律师要代理案件,得将律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公函,和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起交到法院,这点我之前讲过。】

【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则由援助中心出具到法院的公函并加盖援助中心的公章。】

姜海蓝歪了歪头,【当然了,援助案件,要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或被告人,要到公安局或者什么单位调取材料,都是由援助中心出函。】

——

明朝位面。

朱元璋若有所思,道,“他们做事情真的很讲规矩。”

这个律所原来是因为这样而存在的。

他之前还不能理解,讼师为何要抱团组成“律所”,人多力量大?

但这只是一方面,真正的原因,是为了方便管理吧?

对律师接案子进行统一管理,也对律师个人进行统一管理。

这就避免律师擅自做一些违规的事情?

朱元璋一瞬间联想了很多。

但又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像是已经站在了一扇门前,却没法把门推开。

他索性不再往下深究,只想这个律师和律所。

这套管理制度倒是不错,任何行业都要有所限制,不可能任其随便发挥。

收费也好,办案也罢。

到目前为止,姜海蓝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人,但并不能代表其他律师也都不错。

看人性,他朱元璋可是了解得很。

——

电话通了。

姜海蓝笑道,“你好,我是行知所姜海蓝,有个材料要交,我现在在铁门这里,请帮我开一下门。”

手机那端的女声说道,“好的,我马上过来。”

姜海蓝拿着手机在铁门这儿等了几分钟,一个长发扎成马尾的年轻女人走了过来,她笑眯眯地同姜海蓝打招呼。

“姜律师!”

姜海蓝立即举起左手晃了晃,“Hi!”

年轻女人,刑庭书记员薛雯雯开了铁门,姜海蓝抬脚走了进去。

两人并肩朝刑庭办公室走去。

“是那个四十多个被告人的案件,我们律所几位律师被指派了法律援助。”

姜海蓝笑着说道。

她从文件袋里拿出几份材料,递给了薛雯雯。

“噢,是那个案子啊。”薛雯雯接过,翻看了承办律师和被告人的名字,问姜海蓝,“你要阅卷吗?”

姜海蓝眉眼弯起,“不需要哦,我们律所赵松源律师接了这个案子的委托,审查起诉阶段去检察院阅了卷,他有电子卷宗。”

薛雯雯点点头,“那很好啊。”

姜海蓝问,“这个案子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吗?”

薛雯雯摇了摇头,“还没有,这个案子有些被告人不愿意认罪,有些被告人对法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异议。”

姜海蓝懂了,这种被告人多的案件,承办的检察官一般都是庭前再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薛雯雯瞅了一眼姜海蓝承办的那个被告人的名字,问她,“你这个被告人,现在是什么情况?”

姜海蓝神情无辜,“我还没有和她本人聊过。”我昨天才拿到材料呢。

“行,那你先和她见一见,看看她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没有意见。”薛雯雯说。

姜海蓝说:“好。”

——

看了这么长时间的天幕,朱棣对于姜海蓝的工作,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很讲规矩,他们做事都各有一套规制,并严格执行这套规制。

姜海蓝有做介绍,朱棣是聪明人,还是搞政治的聪明人,他也就很快理解了这套规制。

律师接了案子,要把加盖公章的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一起交到法院,这是非常明确地告诉法院的法官,他可以办理这个案子?

手续是很有必要的,没有手续,别人怎么知道这个律师是不是真的被委托。

朱棣双手抱臂,低头思考,“形式……”

他轻声念出这个词。

形式也是很有必要的。

——

姜海蓝离开了刑庭,去执行局找负责执行案件的法官。

她先找了执行局陆局长。

陆局长在电脑上搜出姜海蓝的当事人,转头看姜海蓝,“这个案子冻了三万多,你们申请的是多少?”

姜海蓝看着电脑显示屏上的金额,无奈地说:“我们申请的是十一万六。陆局长,这三万多直接划了吧。”

“行,”陆局长说:“那就先把这三万多划到申请人账户上。”

姜海蓝点头,“得一点是一点吧,总比一点都没有要好。”

她在脑海中给直播间的观众们讲解强制执行程序。

【案子起诉到法院,如果原告和被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调解结案,法官出调解书。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法官直接开庭审理下判决,出判决书。】

【无论是调解书还是判决书,如果被告未按照文书上的履行期限按时支付款项,则原告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局出面要求被告支付未支付的款项。】

姜海蓝想了想,补充道,【原告不能直接去被告家里拿走被告的财物,但法院执行局可以,执行局能够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财物。】

可以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卡里的钱,并按照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款项划到申请人的账户上。

可以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房、车、猪牛羊、水果、货物等等财物,然后变卖、拍卖,将所得款项给申请人。

【当然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被申请人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存款,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物,执行庭法官也没有办法。】

说到这里,姜海蓝的语气很是无奈。

【有财产而拒绝履行,可以对被申请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但没有财产,没法履行,就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