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最长的旅程(第5/7页)
“萧比尔会把这家伙的鸟蛋摘下来当明天的早餐吃。”瑞利小声怨道。
“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包森答道,接着又说:“再说这家伙有蛋吗?你那边有没有看到什么动静?布雷克透过保防无线电问道。”
“只有一些人影移动,但看不清楚他们是谁。”瑞利答道,“这儿的灯光颇差,这些家伙也许是傻,但他们可不疯。”
“嫌犯刚要求让电视新闻记者进去采访他们,分处长已经同意。”
“布雷克,你有没有劝——”包森激动地差点儿暴露了位置。
“有啊,但他不听,”布雷克回答,“他说是他在指挥。”局里的谈判专家,是一位专长于这类事务的心理医生,目前还要两个小时才会抵达,因此分处长急着为晚间新闻制造点新闻。布雷克实在想掐死这家伙,当然他不可能如此做。
“我们也不能以无罪的罪名逮捕这家伙。”瑞利对着手中的无线电话机讥讽道。既然这些混蛋手上唯一缺的就是人质,我们就给他们几个吧,这样局里的谈判专家才有事情干。
“布雷克,你那儿如何?”包森问道。
“我授权你们,展开接战准则。”身为特勤督察员的布雷克下达命令,再说道:“采访记者为女性,二十八岁,金发蓝眼,摄影记者是个黑人,黑眼黑发,身高六尺三寸。我跟他讲过那里可走,他相当机灵,也相当合作。”
“收到了,布雷克。”
“包森,你就射击位置多久了?”布雷克接着问道,手册上规定狙击手保持充分警戒不得超过三十分钟,届时观测手与狙击手就得交换位置。布雷克猜想,组员中应有人该换手了。
“差不多十五分钟,布雷克。我没事……没事,我看到那两个记者了。”
“他们已经相当接近,离建筑物的门前只有一百一十五码远,四周光线很差。再过九十分钟太阳就会下山,狂风咆哮着吹过每个人的脸庞,燥热的西南风吹过这片草原,风沙刺痛眼睛。更糟的是,速度高达四十节的强风的风向刚好跟他的瞄准线垂直,使得他的瞄准误差可能会高达四寸。
“小组组员待命,”布雷克说道:“我们刚得到折衷授权。”
“至少分处长并不是全然的混蛋。”瑞利透过无线电回答,他气得不在乎分处长是否听到这句话。更可能是,这混蛋刚在瑞利心中又被掐死了一次。
这两名狙击手与观察员都穿着迷彩服,并花了两小时才慢慢地趋近就定位,目标根本看不到他们。身上的迷彩使他们溶入了背景的杂木及草原中。瑞利盯着两名记者逐步地接近建筑物。尽管干燥的狂风把这名女记者脸上的妆和头发搞得乱七八糟,他还是觉得她长得真不错。那名摄影记者则长得高壮,看起来可以打职业美式足球的后卫,也许够快够狠还能够替明星中卫清路。瑞利禁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摄影师有穿防弹背心,女孩没有穿”。你这愚蠢的贱人,瑞利心想,我知道布雷克已经告诉你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凶狠角色。
“布雷克说过这名摄影师满机灵的。”。包森将狙击枪转向建筑物。“门口有动静!”
“只要有人轻举妄动的话。”瑞利自言自语。
“看到一号目标,”包森报告道,约翰此时正走出来,“一号狙击手锁定目标。”
“看到他了。”三个声音立即回答。
“约翰·罗素长得很壮,身高六尺五寸,重达二百五十磅以上,但曾像运动员的肌肉现已松驰,上身赤裸,只穿着牛仔裤,黑色头发上绑着头带。胸前的刺青有的是出自职业的手笔,但大都是牢里克难手法刺成的。平时条子看到这种人,大概都会宁愿手里最好握着一把枪。他的举止吊儿郎当,像是随时想破坏各种规则那样。
“一号目标带有一把大型蓝钢质左轮手枪,”瑞利通知其他组员,像一把大型史密斯左轮……“我,呃——布雷克,他看起来怪怪的.”
“有什么奇怪?”布雷克立刻问道。
“瑞利说得没错,”包森接口,用望远镜观察约翰的表情,他的眼神有一股野性。“布雷克,他好像沉迷着什么东西,是吸了毒品。召回那两名记者!”但已太晚了。
“包森继续瞄准着约翰的脑袋,此时对他来说,约翰不再是个人类,只是个物体,一个目标。目前人质救援小组正依折衷权限的规定行事,分处长至少做对了这件事。在折衷权限下,万一事情出了大差错,这个小组无论采取任何运行,只要是组长下的命令都是合法的。再者,约束包森的狙击手接战规定也变得更明显,只要目标有威胁任何干员或平民生命的迹象,他的食指就可以对精确设定的扳机扣上四磅三盎斯的力量,干掉目标。
“看在老天的分上,最好大家都冷静点。”这名狙击手轻声喘道。他枪上恩托公司出品的狙击镜中,有十字瞄准线和测距刻度。包森不自觉地再度估了一次距离,然后屏气凝神,同时脑子里正忙着估算阵风造成的误差。瞄准镜内的准星对准了约翰头部的耳朵,因为此处是一个良好的瞄准参考点。
整个情况看起来既恐怖又可笑,女记者面带笑容,手上的麦克风随着步伐前后摆动,魁梧的摄影师肩上架着迷你摄影机,还带有一具强力灯光,随着主人的移动四处探照,消耗着摄影师腰间带的电池组。只见约翰大声说话,但由于逆风的缘故,瑞利和包森都没有听到他讲些什么。约翰的表情一开始就显得怒气冲冲,而且未见有平缓的趋势。不久,他的左手握成拳头,握着手枪的右手指开始蜷曲。女记者丝质的上衣被风吹得紧贴的皮肤上,显出她没穿胸罩的胸部。瑞利记得,约翰好像有性犯罪的前科,但此时约翰的表情却呈怪异的茫然,他的表情由茫然转为激昂,可能是药物的刺激加上被联邦调查局人员包围的精神压力所致,虽然在这瞬间他又平静下来,但平静的神情下彷佛还有一股隐茂的乱流冲击着。
那个混蛋分处长,瑞利心咒骂着,他们大可在这儿守株待免,等他们自己跑出来。反正现在的情况已经稳定,他们那儿也去不了。我们可以用电话跟他们谈谈,等待他们自己走出来。
“有麻烦了”
约翰没握枪的那只手,突然抓住女记者的右手臂。她想抽回手臂,却有如蚍蜉撼树。摄影师的手此时突然离开了摄影机,也许他只是想放下机器。不过他庞大健壮的身躯却带给约翰威胁感,此时的动作更激怒了他,握着枪的右手开始扬起。
“瞄准瞄准瞄准!”包森急促地连报三声,停止,你这王八蛋,马上停止!他不能让约翰的枪对着人,脑中急忙盘算整个状况。这把可能是点四四的大口径左轮枪,一打在人身上一定会造成一个大洞。也许嫌犯只是以此加强他的语气,不过包森不知也不想知道约翰在说些什么。约翰可能只是告诉摄影师停住摄影机,他手中的枪好像指的是摄影师,而非那个女孩但他的枪继续往上移动,不知要对.....霎时一声枪声好像使时间暂停,定住整个画百。包森的食指业已扣了扳机,似乎毫不受大脑的指挥,但平时的训练使他自动把持住自己。狙击枪因后座力震了一下,此时包森已拉了一下枪机,将第二颗子弹上膛。突然吹来的一阵狂风,使得子弹的落点稍稍偏右,结果子弹没有正中约翰的脑门,反而打中耳朵前的脸颊部门,射中骨头的子弹,马上变成碎片,刮下脸部的一部分头骨,鼻、耳及前额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只剩下还在尖叫中的嘴巴仍然完整,同时血从头部的大伤口不断出,像一个阻塞不通的莲蓬头,虽然约翰已经垂死却未气绝,而倒在女记者身上之前,赏了摄影师颗子弹,后者马上被击倒在地上,而女记者只是傻傻地站在那儿,甚至还没有时间去害怕身上及脸上被溅沾到的血肉。约翰的手往原来还是一张脸的地方抓了一抓,然后僵在那儿。有人在包森的无线电耳机里,大叫:“上!”但他没有理会,反而将第二子弹装入枪膛。包森发现房子的窗户里又露出一张脸孔,他记得档案照片里有这号人物,是其中一名嫌犯,也是下一号目标,手上还有武器,看似一支老式的温契斯特式长枪,并且开始向人群瞄准。包森的第二发比第一发准得多,正中二号目标,一个叫威廉·爱姆斯的家伙的脑门。